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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鸡灵笔

发表于-2010年03月07日 晚上11:36评论-5条

野鸡

年前一天,上午刚收到80块钱的稿费,下班时就遇一位农妇抱一对野鸡来卖。一只三斤多,一只两斤。我想,过年吃啥?何不如买只野鸡过年!这样一想,我就问那农妇如何卖?她说看讲哪一只?我说要最重的一只。她说120块钱。我送她80块钱。她说再添5块。我说行。成交。

回家后,父亲和妻子都说我买得值。因为市价一般在40元至60元一斤。我所买的这只三斤多,才85块钱,当然值。

对于野鸡,我从上小学时就熟悉它。不论讨猪菜、割草,我遇见过多次。它飞得不高。或上、或下,常常顺坡而飞。也许是身体比较重的原因。产卵也很随便,草丛中,枯叶上都可以。可见它没有固定的居所,生活很随意。我拾得过几枚野鸡卵,拿回家建议母亲拿给家里的赖抱母鸡孵儿。母亲说,就算孵出来,也枉自养。有理无理,它是野性的,长大了它会飞走。

几年前,我参观过野鸡养殖场。一个小树林,四周与上面皆用网结实的网拦住。然而散养之。喂食喂水,它照样吃。因此我给家里的人说,现在养里鸡的农户不少,吃野鸡肉已不算希奇了。

不过,我买来后,家里人都说好看,舍不得杀。确实,那鸡官,长在两边的脸上,红红的,像贴画似的,真好看。羽毛色泽绿如染,斑花点点。尾羽长长的,闪着光泽,很入眼。再说,从农村来的我,亲戚抱来送的公鸡多,虽不是土鸡,但都是喂粮食的老公鸡,肉紧,质佳。所以就将这只野鸡留了下来,并专门砌了个圈,用谷子喂它,给它盛水饮之。

过完元宵四天后,谷物喂完了。周末准备宰之。儿子说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宰。我说这是人家圈养的,又不是野生的。再说,就算是野生的,现在这东西繁殖太多,满山遍野都是。多了,不但会破坏庄稼,也会引起生态失衡。于是,决定宰杀之,以为美餐。

始终是野性未灭的东西。在圈中抓它时,我的手被它抓了两道口子,血直往外冒。不过,最终还是将它抓住并宰了它。

这东西,毛厚,厚得像一层棉被。而且,用水烫后,它的毛,特粘手。也许是毛厚的原因吧,烫了五六分钟,它的毛还非常难拔。特别是那对翅膀,无论如何用开水烫,要想不伤及其皮肉,就得一匹一匹的拔羽毛。头部,又短又细又厚的羽毛,要拔净,更是细活。

好不容易把其全身羽毛拔干净。可还有一身细如胎发的毛,难以扯净。于是便用明火烤除。接着洗净后腹部。刀过处,肉很紧,很厚实,也很精。内脏,像拳头一样握成紧紧的一团。那对象征雄性的东西,不过比大豇豆米大点。腹中骨殖锋利如刀。脚上、翅膀上、背脊上的骨头,砍开一看,那骨内,全是雪花状的构造!又有点蛛网似的布局。用指甲试试,那是一和质地很硬的结构体!、翅膀上的骨头,除皮外,不但毫无一丝肉质,而且很瘦、很硬。被囚禁在圈内之后,还不时地听到它的扑腾声。可能是离开了自由的空间,没有飞翔的翅膀发痒所致。

虽然它的脚上已出拐,算是老鸡了。但其肉下油锅几分钟,尝之即可食。肉嫩实,鲜美,胜家禽十位。且入锅就能看出其肉质水分少,易熟。

农家若能据其习性,圈而群养之,应能致富。因其野性爱动,肉精质佳,销售不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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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罗军琳推荐:罗军琳
☆ 编辑点评 ☆
罗军琳点评:

因为不陌生,更是内行人
所以买得便宜货,会吃且会说
野味美食,文字分享,多添一份快意

文章评论共[5]个
小愁-评论

欣赏了at:2010年03月08日 上午11:20

灵笔-回复欢迎来访。祝春安。 at:2010年03月08日 上午11:22

小愁-回复兄台真有口福,不过看文笔像是女姓的文笔 at:2010年03月08日 上午11:31

灵笔-回复哈哈!我乃胡须一日不刮,则面如黑旋风者。贤弟能这样认为,说明我还是有点心细的。 at:2010年03月08日 上午11:42

小愁-回复兄台胡说啦,问好 at:2010年03月08日 上午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