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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伸手不打笑脸人”山野文選

发表于-2010年03月02日 下午5:37评论-1条

“伸手不打笑脸人”,也是国粹之一,据说还是人情味和人性化的象征。

至于伸手打不打那些不带笑脸的人,没人明确地指示过,但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横行在街头的某些地痞流氓就很喜欢无缘无故地伸手去打那些对他们不带笑脸的人,在学校里,一部分老师也是很喜欢去惩罚某些个对老师不露笑脸的学生,而在各种非正式场合,不带笑脸的人总是很容易变成别人伸手就想打的靶子和倒霉鬼。

伸手就打不带笑脸的人,也是国粹之一,而不管是用什么手段去打的,总之一句“谁让他不给我面子的,所以我要教训教训他”就足以成为伸手就打的理由,至于是否打得合情理,当然不在打人者的考虑范围之内。

伸手就打不带笑脸的人和伸手不打笑脸人,很国粹,很流行,当然也很没道理,更没逻辑。

但不论是“伸手就打不带笑脸的人”,还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其实都反映了同样的事实:唯我独尊的国民性。

任何道理可以放置一边,孰是孰非也可以既往不咎,只要能迎合某些个人的“唯我独尊”,那么他们都已经伸出手了也坚决不打,若不去迎合他们的“唯我独尊”,则一定要做好挨揍的心理准备才行,因为打人者是不论是非也不讲道理的。

然后有人就告诉我们说写杂文也应该这样:再怎么想伸手也不应该去打那些脸上挂笑的人,且不管是挂着什么样的“笑”都无所谓——可是“笑”也有很多种啊:冷笑,狞笑,奸笑,嘲笑,讥笑,苦笑,狂笑,皮笑肉不笑,微笑,哈哈大笑……。

国人好面子,无可非议,但为了这种“唯我独尊”的面子而伸手就打那些不带笑脸的人或伸手不打笑脸人的做法,实在是一种不可理喻的蛮横而霸道的行为,而像这种不讲道理也不认真对待客观矛盾的主观行为竟然还是“人情味和人性化的象征”之结论,就实在让我等被“愚”了的草民们摸不着东南西北了。

可有人却如此“教育”我们说:“即便开骂,也要用鲜花一样的语言骂将过去”。

不管骂得是否有理,只要用了“鲜花一样的语言”,便是证明了自己是带着笑脸的,那么对方既然已经保全了“唯我独尊”的面子问题,总该不至于对骂了他的人伸手就打吧——人家毕竟是“用了鲜花一样的语言”去骂的呵!

然后我们就可以胡乱杜撰说:某某人有精神病——虽然他更可能不是精神病,但我们是用“鲜花一样的语言”去骂他的,所以绝对没问题,他绝不会伸手来打我们这些“笑脸人”的。

同时我们还更可以对那些不带笑脸的人开口就骂伸手就打:“大爷我打的就是你们这些成天就知道哭丧着脸的狗东西,怎么,不服气是吧,就打死你们这帮丫挺的”。

当然在最后我们所能见到的结果,也只能是这样:黑势力在肆无忌惮地横行,而法律和道理也都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垃圾。

于是有人站出来“教育”我们说:写杂文也应该如此,哪怕已经伸出了手,也不要去打那些“笑脸人”!

既如此,我们还真该好好分析一下“笑脸人”问题。

无缘无故地对他人露出一副“笑脸”,是很值得研究一番的。

仅“微笑”一种笑,就有多种可能性。

第一种,生性爱笑,且见到任何人都笑,但却笑得没有理由,没有动机,更没有目的。像这类人,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挨揍,有时候会稀里糊涂地挨骂,有时候会经常性地带给别人很多莫名其妙的错觉,还有些时候,压根就是制造各种暧昧关系的根源。

第二种,做出了对不起他人对不起社会对不起人民的坏事儿,为了息事宁人,只好硬着头皮去陪笑脸。像这种情况,大多数人可能还真就“伸手不打笑脸人”了,但不打归不打,论理还是必要的,只是赔个笑脸也解决不了任何实际的问题,若每一个搞出豆腐渣工程的建筑商在害死了人之后,仅仅赔个笑脸就能无罪一身轻的话,那么还要国法何用?

第三种,和善的笑脸。这种笑脸最可爱,谁见谁爱,谁都不喜欢去难为那些在脸上挂着此种笑脸的人,可问题是:这种笑脸也有真假之分,而所谓的“伪善”一词也是这么来的——伪善之人,脸上常挂着和善的微笑,手里却时常握着杀人的刀。

第四种,心满意足的笑。这种笑,也是所谓“有涵养”的微笑,事实上也只有这种微笑,于大多数人而言,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微笑。可要是把这种微笑与杂文相提并论的话,可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众所周知杂文是专门用来鞭笞假恶丑并弘扬真善美的文体,若已经“心满意足”了,还写杂文做甚?

所以,微笑与杂文无关,是否“笑脸人”与杂文也不存在必然的逻辑关系。

2010年3月2日

山野居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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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燎原百击点评:

“国粹”也好,劣根性也罢,做人太“唯我独尊”终归是让人不屑苟同的。辩证有力,逻辑性极强的文字,虽略显主观了一点,却也值得深思。

文章评论共[1]个
董刚-评论

杂文弘善挞恶,挞恶需严肃,弘善却也该有笑脸的。一己之见,山野朋友见谅了,问好。at:2010年03月04日 中午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