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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不同意你的观点”山野文選

发表于-2010年02月24日 上午10:07评论-2条

经常能在文后的跟贴中发现诸如此类的留言:“我不同意你的观点”。

于是我在心里也经常想:你不同意就不同意呗,也没打算让你同意呀!

不同意别人的观点,有两种可能:第一,这类人没有观点,所以不论看到任何观点,都先给你来个“我不同意你的观点”,第二,这类人抱有与我们的观点完全不同的其他观点,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观点,所以就来个“我不同意你的观点”。

第一类人,无可救药:对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没有观点的人,要么白痴,要么呆傻,反正不是个正常人,所以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类人,有些麻烦。

为什么麻烦呢?因为这类人,很难一言以蔽之。

不同意别人的观点,很正常,因为很多人都喜欢参与辩论,因为不同意别人的观点才会去辩论,若同意了,也就不辩论了,然而还有很不正常的另类现象是:既然不同意却为何拿不出不同意的理由?又为何写不出能让人信服的驳论?

先不论观点自身的对错问题,反正事实上任何观点都会招致某些人的“不同意”,这也原本是一桩很正常不过的平常事儿,对此,每个写文章的人都心里有数,也知道肯定会有人不同意自己的观点,所以也不会强求别人都来同意自己的观点,所以我认为某些人实在没必要刻意去提醒作者他“不同意”。

可总有人喜欢刻意地去提醒,好像他个人“不同意”了,作者的文章就一无是处了。

然后你再让他们说出“不同意”的理由吧,他们又不说,或者说了也白说,因为他们的很多理由甚至都不能算作是理由:凭主观去想当然的,无视事实的,指鹿为马的,盗用诡辩逻辑的,玩弄障眼法的,牵强地东拉西扯的……,反正看着那些个理由就晕:不是头晕,是眼晕,晕晕乎乎地还以为自己进了爪哇国。

不同意别人的观点,原本正常,正常的“不同意”,大可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去展开辩论,但如果是些没有任何观点的人,也就没必要进行辩论了——谁愿意和呆傻之流的非正常人类费口舌?

所以“我不同意你的观点”这句话,实在不是说说就算完事的,有理讲理,没理就一边呆着去,用不着刻意提醒作者,事实上也没人堵你的嘴,既然你“不同意”别人的观点,那么大可公开说出你的道理,没必要遮遮掩掩欲言还羞,所谓“有理不在声高”嘛。

观点不怕辩,道理不怕争,谁也没堵住谁的嘴,谁也无权堵住谁的嘴,正常而理性的观点交流很不错,但毫无意义的抬杠就大可不必。

就我个人而言,在我去看别人的文章时,若该文章的观点和内容实在狗屁不通,我一般是不会留下只言片语的,即使我不同意他们的观点,也不会用“我不同意你的观点”这句话去刻意提醒,如果该文章的内容中有些观点可取,而有些地方却是偷换概念转移视线玩弄诡辩的话,我可能会指出其中前后矛盾的地方或逻辑错误,也可能装聋作哑一言不发悄悄地开溜,当然这也往往取决于当时的心情或是否有充足的时间,如果该文的论题,是我比较感兴趣的,而该文又写得很离谱的话,我可能会另写文章与之展开辩论。

当然,我并不是在要求别人都和我一样,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说话方式,既不能搞强迫,更不能搞统一论。

但我还是想说:既然“不同意”,最好还请拿出合情合理的“不同意”的理由:“想当然”的言论方式只会让人耻笑,更别提“山野居士是因为嫉妒韩寒所以才鞭笞他”之类——像这类无中生有主观杜撰的谣言,只有造谣者本人和某些心理变态的人才喜欢去相信,而我本人在针对诸如此类的谣言时,充其量不过就是一声冷笑!

2010年2月24日

山野居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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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燎原百击点评:

借用文中两句话:一,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说话方式,既不能搞强迫,更不能搞统一论;二,正常而理性的观点交流很不错,但毫无意义的抬杠就大可不必。此二语含义深远,值得反复琢磨。

文章评论共[2]个
燎原百击-评论

观点不怕辩,道理不怕争。可惜,很多辩争却很容易演变到无意义之局。还是那句话,人各不同啊。at:2010年02月24日 上午11:04

半斤-评论

此文再次充分表明,谁要和山野兄叫板只有死路一条!at:2010年02月26日 早上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