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中央领导团拜会上讲话提到,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但是没有明确幸福到什么程度,尊严到什么程度。但是在我们国家,能够提出这种观念至少是思想上的巨大进步。平民,给根针就当棒槌。那么笔者就想像一下这种“幸福与尊严”,看看能否与读者朋友产生共识。
一、前不久,网媒盛传某报频频接到泰州市海陵区教师的投诉,反映在不久前补发增补工资的过程中,他们每人被强行要求“捐”出两个月工资计4000元左右。而当地教育局有关领导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捐”两个月增补工资给政府建立慈善、解困基金,只是教育部门的“建议”,并没有强迫教师,2000多名教师自愿认捐率达98%,有四五十名教师没有捐。这种“捐”大家不陌生,笔者所在的城市全体教师即便没有什么灾情每年都得被迫接受这种“建议”,“被自愿”个两三次。如果有灾情还得另捐。
别的行业笔者不敢臆断,可是在教育行业你要是不接受这种“建议”,那你首先会被“工会”领导(享受本单位副职待遇)不定形式不定次数地非正式谈话(大致相当于诫勉谈话),如果再不能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就要被质疑师德,存在是否还能够胜任教师工作问题!倘若还不能与领导有效沟通,这样的教师就可能被“重用”到其他领导认为重要的岗位。至于津贴、奖励、晋级都会因此受到影响。
所以【不再“被自愿” 不再担心尽心工作而工资“被自愿捐”出,甚至领不到工资】应该是属于“更幸福,更有尊严”的范畴吧!
——“建议”捐款数量,记录敦促捐款也是中国捐助一大特色。既然是自愿,那为何不在特定的位置设立一个捐助箱,象银行输入密码一样,在捐款者不想公布捐款数量的情况下,捐助监督只能监督捐款箱是否被破坏,而无权窥视捐助者捐了多少,甚至捐助者走到捐款箱前是否反悔都属于隐私权!那些信誓旦旦说别人是自愿的领导,可敢如此检验一下“自愿”的程度否?
二、我们的媒体经常例举报道国民如何如何地幸福。领导走访民间,嘘寒问暖。可是笔者所了解的是领导走访的对象多为地方上选定的,回答的内容也是事先确定的(回答得好自然能够得到地方政府的犒赏)。这在我们国家这种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连奥巴马来中国,向其提问的人选都有严格筛选的痕迹。民与官之间的渠道被严格控制。上官不能想知道什么就知道什么,得下官让他们知道什么他们才能知道什么。民不能想向上反映真情就反映真情。民情上达,得被地方上筛选。“政通人和”是被包装了的。
所以【不再“被幸福”,民能将真实的民间实情上达天听,自诉幸福感觉】应该是属于“更幸福,更有尊严”的范畴吧。
三、医疗体制改革,重形式,轻结果。现在有点小病,的确可以少花钱,甚至不花钱了。新的医疗体制改革承担了过去民众能够承担的那部分医疗负担。然而,让国人返贫甚至绝望的重大疾病,仍然在困惑着国人。虽然相应的医保措施也不少,可是真正让全体国人都受益的措施却没有。报销程序弊端重重,使国家对于国人重大疾病的福利大打折扣。所以在医改如火如荼,医疗保障不断深入的情况下,仍然频频有因重大疾病割舍亲情,抛妻弃子,抛夫弃子,遗弃双亲的人间悲剧报道不绝于耳。现在不是什么都讲与国际接轨,适合中国国情么。世界绝大多数的民主国家,都承担国民的医疗责任。既然现在国家承担了日常疾病的医疗,那么新中国六十年财政收入增加了1000倍,①,人均国民收入至2008年仅仅增长11倍②。国家应该承担过来的是重大疾病这块责任,而且也有能力承担。现在困惑国人的医疗问题,主要在重大手术与慢性长期疾病。
所以【不再因为疾病让生活雪上加霜,不再生了重病急等手术还要因为不知道需要给医生送多少红包而惶惑,不再顾虑生重病要等死】应该是属于“更幸福,更有尊严”的范畴吧。
——国家可以在城市或者乡村特定范围内设立外科手术中心,对于须要手术的凭国家确定级别的医院诊断,到手术中心免费手术治疗,但手术全程要录像制成光盘交由被手术者或家属,缺少这个程序,直接责任者要被开除公职,并承担定额精神赔偿。对于长期须要服药的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需要的药物,可由慢性病诊断中心诊断后,凭诊断在社区门诊得按月得到药物配给。药物是中国社会罕见的暴利商品。利润高的达几百倍。中国药品价格居高不下,完全是人祸。
四、广播电视与文化出版,从前国家比现在贫穷时,国人到可以收看中央电视台许多频道与地方频道。低价位的科普读物随处可见。许多国家政策信息与科学知识都是通过这种渠道知晓的。现在,国家拿着纳税人的钱发射卫星,不但不推广收视,还为了局部利益(或者是一小撮人的利益)屡次加密卫星,把广大民众与这一民众了解现代信息的主渠道隔绝,这不但是一种文明的倒退,也是极缺乏战略眼光的。世界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表明,信息流畅度与经济发展是成正比的,为了局部利益,侵害民族利益,民之幸福何在?尊严何在?
时下群体事件频发,地方政府总是责怪群众不明真相?姑且不说真相是什么,群众通过什么渠道知道真相?是政府人员的宣慰让群众得知真相快,还是群众通过媒体得知真相快?这些年几乎举国共识三十年改革开放,精神建设是巨大的失败!可却很少为此做些什么补救工作。电视媒体是当前加强国人精神建设最有效的渠道之一。国家对于教育等科普频道还要让其通过广告来维持或者说局部维持其运作。虚假不实广告,让科技与教育在国人心目中的神圣日渐衰微。这么大的国家,衙门越建越豪华,三公挥霍(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出国旅游)一年近万亿,可是公民教育投资与科技普及投资的款项却少得可怜。“三公”挥霍一时制止不了,完全可以提高教育投入与科学普及的投入,这方面投入的长期低位徘徊完全是主观因素所致。全国没有几家凭科技书籍的质量出版科技书籍的出版社。许多科普书籍,因为作者出不起出版费,被扼杀在摇篮里。或者无法完成自己负责推销的销售量背上沉重的债务,难以继续进行科普或者科技研究工作。
公民教育(国民思想意识建设)与科技本来就是大多数人无法看得更远的领域。要让国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政府应该把这方面的投入提高到世界平均水平之上,让国民有精神食粮的来源。教育频道与科普频道应该是无广告的国家政策性公益性频道,中央电视台现有频道都应该对国民开放,地方至少也应该有相应的综合频道与教育科普频道免费对国民开放。政府财政应该补贴出版科普读物出版社,让有科普价值的书籍免费出版,不再由作者承担推销与出版费用。】
——中国现在的城市有线电视,不花气力创办自己的特色,开设特色服务频道。只想着通过特权,劫取公有资产,剥夺公民权益。公益卫星的最大受益方就是各城市的有线电视经营者。真正的商业传媒竞争,不是靠转播公益性频道,而应该开设具有商业特色与文化特色的有线传媒。政府应该确定每个省必保一个承担免费出版科技读物的出版社,并且支付科技读物的稿费,鼓励出版科普书籍。
五、学校教育。中国教育的落后已经成为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瓶颈。由于计划生育导致的人口结构变化,让各地学校生员骤减。于是全国掀起了一股并校炒卖学校地皮的风气。大量的学生被聚集在固定的学校里,四五十人,五六十人,六七十人甚至七八十人一个班,这对于中学年龄阶段的孩子心理成长与智力发育都极为有害。客观上促成了以牺牲大多数孩子为代价的精英模式的基础教育。因为教师的精力根本照顾不到那么多的孩子。客观上形成了对于大量学习缺乏主动性的孩子的放弃。这些孩子在学校学不到最基本的谋生本领,毕业后成为社会的沉重负担。
教育机构须要精减,可精减教育机构,首先应该从教育行政部门开始。中国一线教师针对教育形势的发展并不是多了,而不还不够,还须要继续培训提高质量。中国长期实行牺牲巨大的大班额基础教育,即便我们把西方最先进的教育思想学来,也无法用在中国教育身上。现在整个西方世界都实行小班额授课,甚至淡化班级体制,让孩子从小学会融入生活环境。欧美的基础教育班额几人十几人的很普遍,二十几人已经是比较多的。在美国只有比较聪明的孩才被相对大量集中授课。对于基础与智力水平平平的孩子,却相对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尽最大努力让孩子从学校学会生活的本领,用教育手段降低社会压力。笔者长期以来呼吁将“综合治理”介入校园,延伸到中学的班主任工作中,这才是对于青少年犯罪的根本上治理。小班额教育,最大地提高教育成功率,是继续改革的须要。
所以【提高教育投入,不再让国人看着超豪华的政府官邸而愁孩子没有好的学校上学。开放大学学术交流,将大学还给学者】应该是属于“更幸福,更有尊严”的范畴。
——学校是一个国家的文明标志。甚至是一个民族的文明品牌。作为世界上最庞大的民族挂着一个教育投入与科技投入长期低迷的牌子本身就是耻辱。中国教育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一,而美国的教育成功率却达到百分之八十③。停止城市兼并学校,降低班额(根据中国情况确定在三十人以下比较合适),在不降低尖子生培养的前提下,加大对于普通学生的教育投入,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是中国基础教育的当务之急。世界排行前一百所大学,中国目前只有建立于原英国殖民地的香港科技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两所,令国人趋之若骛的“清华”、“北大”都不见身影。中国大学要想走出这种困境,除了加大教育投入外,就必须改变现有的大学官员体制,还大学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局面。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在世界上没有一个民族文明的品牌(大学),何来民族尊严?一个没有尊严的民族,它的国人尊严从何谈起!
六、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中国司法问题太多,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但是如果在程序上严格落实,再辅以现代技术,是完全可以有希望提高司法效率的。中国司法效率不理想,原因是多方面的。在短期无法实行司法独立的情况下,明确责任,严肃司法程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司法效率。数字化视频走入寻常百姓的生活,一张光盘,不过几毛钱。刻录光盘也已经如同录盘录音带一样方便。如果让诸如诉讼立案,审判程序,治安管理等执法过程都法定必备录像资料,送交当事人。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司法腐败。现在许多网友质疑那些上访的,为什么不去法院打官司。这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中国的司法机构。上访者多是地方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就是与地方政府利益冲突的问题,而地方法院归地方领导。焉能不维护其地方利益。现实中与当地政府打官司胜诉,判决也难得到执行,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常常被以种种理由“依法”处治。这种事在当今社会已经不是什么新闻。其中原因之一就是缺乏证据。
比方立案,你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能否立案只是法官说了算。一句不符合条件,不予立案。你就没有地方说理去了。许多涉及地方利益的案件,就是地方领导一句话,不予立案就把当事人阻挡在司法程序之外。即便你找到相关部门,上边查起来,他们也会找出种种理由搪塞。搪塞不过去了,也会推脱当事人没有说明白。就这个过程,要是没有点人际关系,也会让普通百姓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得不出结果来。在当地解决不了,上访就没有证据,还会因此触犯法律。如果国家法定司法程序必须具备视频资料备案并送交当事人,缺少视频资料视为程序上违法。就有可能改善这种矛盾。
还拿立案来说,倘若拒绝立案必须接待法官向申请立案的当事人阐明法律依据,整个过程要作视频音频记录,然后同拒绝立案裁决书一同给付当事人,方算完成司法程序。如果没有拒绝立案裁决书与接待过程视频音频记录,即便查实立案申请理由的确不适合立案,也应视为拒绝立案程序违法,当事法官要因此调离司法部门。
如果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审判程序等所有司法部门的司法活动(警察追捕罪犯除外)都法定须依法向当事人出具能够被当事人认同的执法过程的视频音频记录,否则视为程序违法,当事司法人员要因此调离司法部门。司法人员的执法过程都掌控在当事人手中,看谁还敢翻手为云覆手雨!
所以【不再为追求合法权利在公仆面前战战兢兢,甚至被强权肆虐。让阳光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与上级司法部门验证,主动为公民提供可能遭受的司法不公正的证据】应该也是属于“更幸福更有尊严”的范畴吧。
七、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中国不搞全民公决。但不等于拒绝民众的声音。象购买美国巨额国债与批准引种转基因主粮这种关乎民族根本利益和冒民族风险的问题,应该充分听取民众的声音。因为这关系到民众的福祉和安康。抛开经济利益不说,对于自己的安康都没有权利说说感想,应该不属于有尊严的生活吧,自然就更谈不上幸福了。
中国人口众多,不能什么事都搞什么西方那种全民公决。倘若如此,那中国人就永远吃不上一口热的东西了。但象购买巨额美国国债,引种转基因主粮这类关乎民族根本利益的决策,至少应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决一下,并且在公决前发布具体消息,听听舆论的声音。国家外汇储备是属于全国人民的,国家应该立法规定一次动用多少外汇须要两会代表一致通过(据说国家已经出台投资法)。
转基因作物作为一种尚存争议甚至存在风险的物种,引种此种主粮即便不象舆论说的那样大的风险,如此草率地批准也是对民族的不负责任。也许有人会驳斥,说什么引种转基因已经十多年了,这不假。可是这十年我们都在做什么?可曾对转基因主粮进行严格的限定范围的试种?可曾对于食用转基因主粮的人群进行身体健康监测?没有这方面的数据,凭什么批准?十多亿人民的安康就由少数人纸上谈兵后决定,这是一个向往未来的民族吗?
所以【食物安全,须要食物安全的程序。期望国民的健康不再由少数人决定】也应该是属于“更幸福更有尊严”吧(据悉正部级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已经成立)。
——幸福与尊严不仅仅是个概念。是国人切切实实的感受。例如,不再住上没有验收的房子还得按合格的房子交费用;不再为买了新房子就得为自己修缮犯愁而没处讨说法;不再担心自己吃的东西有害身体健康没处说理等等。而不应该是“被告知房价下降了损害了利益”。
政府的新理念——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需要全国民众共同来努力。幸福与尊严是要靠努力来实现的。任何人都不可能靠恩赐同时得到幸福与尊严。国家的繁荣昌盛,是每个国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别无二选的创造个人福祉的途径。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容纳中国,中国人只有自己立足于祖宗留下的这块土地自己来创造幸福赢得尊严。
注释:①见《新中国辉煌60年:财政收入60年增长1000倍》2009年8月10日,人民日报 朱剑红
②见2008年1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六》
③来源于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体教师继续教育中的专家讲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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