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穿住行,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必要条件,是基础,更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作为政府部门是不能放任迁就的,因此也是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的民生大事。因此,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因该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像关注人民群众的菜篮子一样给予重视,真正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房,让每家每户都能安居乐业。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房地产却由少数商人把持着,甚至商官勾结,决定着房子命运;既然是商人,他们的宗旨就以赢利为目的,把盈利看成是多多益善,自古以来没有一个商人嫌利润烫手的,使房子的价格像气球一样越涨越大,高兴的是房地产商人或地方政府,让大多数中低收入的家庭望洋兴叹。而有关了解内情的部门称,房地产商人所开发的每一栋房产,只要卖出百分之二十就不亏本,再卖一套房子就净赚一套房子的钱,促使房地产商人一处接一处地开发房产,从而导致大量的空置房子,严重地浪费着国家的土地资源。一边是大量的闲置房子一边却是大多人无房居住。因此,我建议作为一心为人民群众办事的政府因该给人们群众一些住房实惠。建议如下:
1.制定相关政策。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居民收入情况制定出房子的价格,凡是结婚后生育了孩子的或结婚几年后都可以按政府制定的价格买得房子,其中差额部分由政府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补贴。
2.规定每户按人口多少配置房子。比如一个三口之家,以100平米配置(四口之家按120平米配置。具体多少政府部门调查后定),100平米之内按政府制定的价格购买,而超出部分房主就得按市场价自己购买,而政府还有对这超出的部分征收100%的增加费。比如一户超出了20平米,而这20平米市场价是50000元,那你就得再拿出50000元给政府,纳入国库。
3.实行每户家庭成员共同登记在房产证上。这样可以像户口本一样备案,并且凡是登记在房产证上的成员共同享有产权。政府不鼓励但也不反对居民重复购房,但居民在原房子没有卖出之前重新购房,就得按市场价购房,不享受政府制定的价格,并且还得向政府缴纳100%的增加费,纳入国库。居民卖房子后,亦要向政府返还政府向房地产开发商补贴的费用(包括利息)。
4.若是农民工在城里居住五年或十年,亦可以享受此种规定。
我这样的建议也许会遭到房地产商人拍砖头的,亦可能受到一些政府官员嗤之以鼻,因为这样侵犯了房地产商人的投机利益,也挡了地方政府的财路。房地产商人拍砖头倒有情可原,商人嘛,就是眼里只有金钱、利益,但当地政府嗤之以鼻却说不过去,因为政府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而不是替少数人办事的。
有一些房地产商人说:“房地产是中国的支柱经济,一旦垮塌了,就会砸倒数个行业。”这话是为自己利益考虑的,有些危言耸听, 要知道国民经济是由各个行业支撑着的,并非单单由某一种行业支撑着,垮了那一个行业都会砸倒数个行业。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暴涨的房价视而不见,是因为房地产业对地方财政收入占了很大的比例,更是官绩政绩如gdp增长的重要虚增。我之所以说是虚增,是因为房地产业有一石二鸟的作用:建房子需要投资,可以拉动gdp增长,居民买房子又得掏钱,再一次拉动gdp增长,一套房子两次拉动gdp,那个当官的何乐而不为?况且,又可以卖得不菲的地皮钱。
对此也许有的人不以为然:你这几条建议与几十年前的政策房大同小异,但现在是商品房时代,会到政策房是一种倒退。但是,我总认为,倒退不倒退不能看他是不是过去实行过,而是要看他是不是为了百姓的利益。
据说,现在的俄罗斯在关乎民生的事上,依然实行政策统配,如房子、水、电、汽等都是国家统一分配的,居民每项交得的费用都很低,谁能说俄罗斯就一直没有进步发展?
所以,关乎民生的事还是政府干预参与统配的好,是政府更好为民服务体现,也是职责所在。
-全文完-
▷ 进入梅影无痕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