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杂文版最近出现了一些有点意思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关于写手与作家的问题。
这个问题虽然搞得有点不伦不类但看起来每个人都好像挺振振有词的感觉。
怎么区分写手和作家呢?
一些人比较认可“写手是自由的,而作家则是吃皇粮的”这种说法,不过也有人反对这种分类方式。
这个问题再这么争论下去意义好像也不大,就像拿一茴香豆的茴字的四种写法来考我们一样:总有点脱裤子放屁的嫌疑。
不过,不论茴字有n种写法,其表意功能毕竟还都是一样的,不会因为写法的多样化而导致意思也多样化。
写手,不过就是作家的另一种称呼而已,而作家,也不过是写手的冠冕称号罢了。
喜欢区分写手和作家的区别,恐怕也是中国特色之一,其实在国外,就很少这么令人费解的自相矛盾。
自以为是作家的一些人,很喜欢轻蔑地把喜欢写作的网络作家称为“写手”,这自然包含着一些主观刻意的地位歧视因素在内了,但反过来,其实那些自以为是作家的人,在他人眼里可能还不如他所谓的“写手”更有价值,因为评判一个人的价值特别是在评判写作文章之人的价值的时候,大多数人总还是习惯于用实际的成绩去衡量一个人的价值。
这个实际成绩,会让很多自以为是作家的人深感沮丧,因为很多靠作协混饭吃的二流子是没有什么个人成绩的,但是他们还想维护戴在头上的那个“作家”的帽子,于是他们就很看不惯在网络上发文的人,然后就为了显示他们自己是“满洲贵胄的后代”而给在网上发文的人戴上个“写手”的帽子已表区别,用以彰显“作家”的高贵地位。
在国外,写文章的人,几乎都被称为作家,只不过分为专业与业余之分,且不论是专业的还是业余的,大家都没有什么皇粮可吃,都是靠自己养活自己:专业作家靠自己文字的版税吃饭,业余作家,自然也大多忙着自己的具体工作。
在国外,很少有出版商或文艺评论家会挑剔你是专业作家还是业余作家,大家在作品面前一律平等,而评论家也不会刻意地用是否专业或是否业余的角度去衡量具体某个作家的作品,这个就是人家的高明和先进之处:用作品说话。
用作品说话的原则,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专业作家与业余作家之间的角色交叉与频繁更迭,没有一个作家是永远的专业作家,也没有一个作家是永远的业余作家。今天的业余作家,也许就是明天的文学大师,或今天的专业作家,明天可能就会变成落魄的乞丐:当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取决于其作品的内在含金量而不是他的既得地位与过去的荣誉时,业余作家与专业作家的分界线既已消失,剩下的问题就是真正创作者之间的实力竞争。
2010年2月8日
山野居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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