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晚班的时候大家都赶着回家,而我,却还要徜徉在书店。
不想回家面对电脑,眼睛和颈椎,已经因它受到严重的伤害。深受荼毒的我,引以为患,不复恣意和任性,但习惯晚睡入睡困难的我,该怎样打发这夜生活?
这天地唯有看书让我感到愉悦和满足!
在书店我看到了安意如的作品《美人何处》.
我喜欢安,这个拥有古典诗词造诣的年轻女子,文章的精致,叫人欢喜。第一次拜读,还是在今夏昆明回武汉的机场,女儿挑选了她写的《当时只道是寻常》,满篇分析康熙年间著名词人纳兰容若。当时我叫女儿选她的《人生若只如初见》,女儿却要了这本。对于容若,高中时代,我就从港台文学里读到了他。那个华美而清冷的锦衣少年,悼念亡妻深系初恋的缺失情怀,让人长太息!读他的词,心情是要蜷曲的,就如这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少人喜欢,短短七个字,就没了故事的尾巴。人生,来时的路,没有悬念,却有玄机,但不可以回头。很多选择是无从选择,很多决定是难以决定。没有谁可以感情完满。相爱和相恨的人最终在黄泉里遇见。谁还记得谁是谁的因谁是谁的果?
我们贪恋这世上的繁华这美景这恼人的纠纠缠缠做什么?是什么叫我们放不下?爱有重生的理由.
安的作品,最好的解读了容若这个人所有绮丽的才情和那一点落寞的相思以及无奈的生生和死死。
我决定买下这本《美人何处》,在我同事眼中,花27元买一件对生活没有任何帮助的物什,是奢侈,我不禁自嘲地对店主说,其实,买回来的书看完了就塞入书柜,再没什么作用,是浪费。店主说,怎么会是浪费呢?看书的好处很多啊,文化修养可以让人变得漂亮。你看你的皮肤这么好,就是受到书的熏陶啊。书,在丰富人精神层次的时候,起到了美容的作用。哈,我不禁莞尔一笑,这个店主,可真会说话,居然句句有理字字动听。其实书何止这一点妙处?
对于爱看书的人而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那样的安慰,不足为道。让自己无条件地投入到书的世界,是我余生的宿命。所以,看书看到眼瞎,看到家人痛骂,却执迷不悟不悔。想必那是天下所有爱书看书的痴儿的共性吧?
这现世,洛阳纸贵,有闲情买书有逸志看书的人亦不多了。大家的休闲时光更热衷在牌桌茶楼酒肆消耗。对于我这个常常买一些百无一用(不光是书,还有小玩意)的女人,大家说我“不会持家”,叫我“败女”。在这苍茫的世界,在这周遭人的不解中,我这个所谓的“败女”,捧着承载思想情趣的道具,不带一丝愧意地活着,在文字的出入里,海枯石烂,天涯海角。
买书,看书,藏书,象添衣一样那么自然,那么心安。
陪同我出嫁的那些书就象我的青春在角落里被人遗忘。我自己,偶尔还会去翻,并且惊奇着记忆力。
也许我最好的时光,就是在这微凉的夜里,遗忘红颜渐老的残酷,十指在键盘上飞舞,那如墨的字迹,堆积着岁月的情感,抒写着生命的篇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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