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里的孩子最大的短腿是缺少全面的教育,可怜的几年童年时光,多半都是在语文数学的压迫下度过,至于音乐,美术包括体育的教育都是很少的,直到现在情况并没有改变多少。
其实,作为走过来的人才知道如上的教育是多么重要——远比多考个一两分重要的多,而非常有幸的是,在刚刚长大时,我放弃了(当然是没有办法)正统的教育,没有继续考大学,上了一所师范,患得患失自然没有必要,况且人生这东西,远不能复制,往往存在就是现实,较那个真也没有意思。不过劈开其他方面而言,我最大的收获却是涉猎了很多原本不算知识的学问,比如体育,比如书法,比如下棋(棋下的至今不好),比如杂七杂八的书籍,比如音乐等等。
体育应该不算我的强项,虽然曾经狂热的迷恋过足球,甚至在上学时还节衣缩食买过一个足球,也为了给班上的球队加油敲破了自己的脸盆和水桶,但终因身体的单薄(那时年龄太小)很难有上场的机会加上中国足球太不争气,逐渐淡化对足球的感情。教书时带孩子们玩玩,大体上也就是这样。篮球也不行,我是不喜欢如此近距离的对抗,所以单独玩的时候,别人一看觉得我肯定不含糊,其实错了,图有姿势而已,倒是乒乓球好一点,,因为玩的人很多,所以打的机会就多,现在常打,自然技术也不是很差,可见国球的威力。
非常自负的是本人的毛笔字写的不错,而且写的时间很长,从起初的感兴趣到后来的讲究是有一个过程的。很小的时候,家里要写春联,于是就开始写,当然不好,上初中的时候,有个老师书教的不怎么样,字却写的很好,后来才知道他是写魏碑的,他上课时,每一次他都把板书当作品来待,可见他的痴迷。作为学生自然耳濡目染,于是他的作业我们都写的漂亮,而他也似乎不关心答案的正确与否,更在意的是学生的字写的好不好。写的好的学生,他会在后面写一个非常漂亮的“好”字,为了那龙飞凤舞的好字,作业写得特别刚劲有力,也开始知道书法的美妙。不过好在那个老师是教生物的,否则真不敢想像。
到师范上学,书法是一门功课,学校里真有不少人字写得好,本人的基础算是不错的,于是如鱼得水,较为科班地对待写字,临帖较多,但终因生性懒散,鲜有善终,倒混成了眼高手低的结局。就贴而言,当时购有汉代的隶书,晋代钟繇的小楷,张芝的草书,二王的行书,唐朝怀素及张旭的狂草,欧颜柳赵(当然赵孟頫是元代人)的楷书,宋代黄庭坚和苏轼的草书,明朝倪元璐、黄道周、王铎的草书,祝枝山和唐伯虎的字也比较喜欢,清朝邓石如的碑体,董其昌的行书,康熙和乾隆的行书也有收集,几种版本的千字文,近代出名的也有涉猎,比如沙孟海,于右任、欧阳中石,沈鹏、启功、刘炳森等等,买了太多的字帖,觉得本本都好,但是很少有一本能够写到头,只是学会了辨认的技巧。也想沉下心好好练练,最好能有专门的理论指导,于是跑到图书室借了一本清朝人编的《书法精论》看完了舍不得还,按规定用五倍的价格赔给了学校,至今还在我的书橱里,不过已经尘封许久了。
还是没怎么练下去,尤其是看了余秋雨的《笔墨祭》之后,兴趣黯淡.,开始觉得写字纯粹是一种技巧,写得再好只是一个匠人,大好时光放在上面,似乎没有必要。于是搁笔,不过也不错,看了不少书,算是另外的一种补给吧!
一圈下来,人到中年,诸事已定,小日子过得还算安逸,已别无他求,又重新回味曾经相伴的兴趣,又重新向往马致远 “酒中仙、尘外客、林中友” 式的生活,加上办公室摊派的报纸太多,几乎不看的,想想读书时,没有报纸练字,居然在写过的报纸上反反复复地写。真是不可同日而语,于是带了一路走来的那只秃笔,心闲或酒后(本人中午经常经常喝酒,当然主要是应酬),把音乐调到适中,偶尔挥洒一两下,也能自得其乐。
其实,我最喜欢的是音乐,甚至系统地学过一段时间音乐。儿时坐在后院的凉床上,在树影婆娑的映衬下,扯开嗓子高唱《酒干倘卖无》,毫无禁忌,那时的流行音乐应该是港台过来的,流行面最大的应该是邓丽君与罗大佑,成方圆程琳翻唱的也不少,收音机上还有个节目叫做听众点播,一周播一次,四十分钟。还要读一下听众来信,也就放个六七首歌曲。不过,那四十分钟弥足珍贵,可以忘食的。
后来,费翔过来了,冬天的火奔放热情,故乡的云忧伤空旷。而且旋律极易上口,于是点唱率极高,那时的我已经在上初中,有了一点所谓的压力。父亲为了让我学英语,帮我买了个录音机,配套了磁带,让我跟着后面学,很不好意思的是,我居然用磁带翻录了不少流行歌曲。当然他是绝对不知道的,现在想来都有点后怕。
英语不好没能影响我由初中就考上了师范。教书育人,自然要知识全面。于是音乐成了一门主课,系统地从简谱到线谱。每节课都是先识谱,后视唱,再欣赏。同时要求每个学生学会一门乐器,我买了一把吉他。寝室里有位室友买了一把小提琴,还有拉二胡、吹笛子的。一到晚上呕哑嘲哳,热闹无比,水平也是参差不齐,这种景象可能是师范学校一个独特的现象吧!
终于有人放弃,练琴是一件起先有趣后来枯燥的事儿。当时我的两只手指也起了厚厚的老茧。还是没有学会。于是见异思迁,用那把吉他加上三十元钱换来了同学的小提琴,对着简谱或线谱每天混个一两个小时,最后还算能拉一段完整的旋律。不过好高骛远的心性流露无遗。刚能对付一直曲子就整天耗在《梁山伯与祝英台》上,尤其是楼台会那段,极度痴迷。使劲的揉弦,营造凄惨的氛围,不过由于技巧的限制,终究拉得不好。
我是一个相对投入的人,没人指导,自己到图书馆借书研究,也买了很多相关的书籍,由学琴到对乐理的探寻,开始关注音乐家本人,从巴赫到瓦格纳,莫扎特、李斯特、贝多芬、舒伯特、舒曼、肖邦、德沃夏克、约翰施特劳斯、拉赫马尼洛夫,卡拉扬、柴可夫斯基,小泽征尔、还有拉琴的帕格尼尼等等,甚至因为肖邦开始对乔治桑感兴趣,天真的不能理解,那么优雅的音乐家为什么娶比自己大七岁的女人。后来终于淘到了《世界音乐史》和《世界音乐辞典》。这样的话,遇到什么新鲜的名词或不知道的东西,基本上可以查到。不过想玩的东西太多,真正拥有了这些书籍,反倒不怎么去看,我儿子现在偶尔翻翻,遗憾的是他对这方面不太感兴趣,只是在高兴地时候,用他那没有曲折的嗓音喊两声: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中穿行……
也翻看过一些中国的音乐史资料,坦率地讲,中国的音乐是不算发达的,或者说不算普及,虽然有宫商角徵羽的调子,也在非常早的时候就发明有编钟,也有那个在墓里挖出的音乐家曾侯乙,还有上古的乐器什么缶呀、埙、鼓啊埙什么的,还流传有什么《十面埋伏》《秦王破阵乐》《霓裳羽衣曲》《高山流水》《广陵散》等等,而教坊的音乐也算热闹,孕育了不少词牌和曲目,还连带而出了中国文学史上大批的词人和戏曲家,可奇怪的是那些歌旋律远远没有词人和作家在历史上强势。可能无论是高山流水抑或是下里巴人都是离普通民众很远的,真正能在民间里生存的是各种各样的戏曲吧!
即便到了现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或是婚丧嫁娶,还有人在村里唱戏,用山上的树木搭一个戏台,四周用蛇皮袋加上红布裹住,中间放一张桌子,用来大人升堂的,唱着永远是公子落难,小姐讨饭的故事情节,有意思的是,戏剧上的状元总是特别好考,而且总是考上之后就能白捡一个富家小姐,这样的事情永远吸引着台下的大爷大娘们,成为他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我时常想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的戏剧总是习惯性地以喜剧收场,很少出现富有魅力的悲剧。古希腊为什么在那么早的时候就涌现出像《被俘的普怒米修斯》这样的伟大悲剧。可能是民族文化的深层区别吧,是不是中国人受苦太多了,所以总是希望凡事都有个好的结局。
年轻人是不喜欢民间戏剧的,更在意流行歌曲,村里的录音机放着节奏强烈的迪斯科舞曲,男孩子烫着蓬松的卷发,穿着上窄下宽的喇叭裤,垫上高跟鞋(带着铁掌)三五成群朝着相对漂亮的姑娘吹着口哨,释放着自己的热情,我却开始喜欢上了国外的古典音乐了。
对古典音乐只能说知道点皮毛,属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状况,也不是故作高雅,就是有种莫名的兴奋,特别是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舒伯特的《小夜曲》,马斯洛的《沉思》,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圣桑的《天鹅》贝多芬的《命运》还有《斗牛士进行曲》都非常喜欢。这些音乐是宏大的、立体的、震人发聩的,甚至让我至少是当时没有迷失。
也喜欢流行歌曲,不过相对而言更喜欢那些有思想的歌曲,对男欢女爱的东西不感兴趣。比如至今都认为刘德华的歌唱的实在不怎么样,黎明基本上算是不会唱歌的,十几岁的时候,算是童安格的歌迷,收集了他的四五张专辑,他的歌曲也几乎一唱到头,也对他的装扮感兴趣,也买过白色的西装,不过都不贵,太贵的东西毕竟买不起,还买过王杰、张宇的不少磁带,那种沧桑特别有男人气,齐秦的歌曲也很精致,听着也很舒服,外面的世界至今还吸引着我,所以现在的孩子喜欢周杰伦,迷恋李宇春也觉得很自然。
后来一个人被扔在一个学校,没有朋友、没有事业、也没有对象,只有一台录音机,同时也可以做收音机用,夜深人静的时候,收音机调到南京音乐台,那个节目做得很好,主持人不喜欢废话,有时索性直接放歌,而且通宵播放,选得歌曲也不错,主持人的声音也适合夜间节目。所以几乎每天都是在他的节目中熟睡,清晨在他的节目中苏醒,走过了相对孤独的几年,由于东西翻新的太快,后来那台录音机还是被妻子三块钱卖掉了。
时常想年轻是什么,于我而言,年轻是散乱的头发,是时常的醉酒,是袅袅的香烟,是夜间的孤独,是冒犯尊长的狂妄,是崔健的一无所有,是腾格尔的天堂,是老狼的阶梯教室,是张楚的姐姐,是童安格梦开始的地方,是迈克尔杰克逊的真棒,是玛利亚凯利的英雄,是席琳迪翁的爱的力量,是约翰丹佛的乡村之路,是披头士,是惠特尼休斯顿,是保罗西蒙,是卡萨布兰卡……
再回首那白衣飘飘的年代,写到这儿突然想起了着两首歌的名字,曾经也抱过吉他唱过再回首,还唱过兰花草,自娱自乐,视别人为无物,也被拉上台做过表演,甚至还受到过别人的青睐,但我不喜欢抛投露脸,更愿意在空旷的操场上近乎歇斯底里的唱着那些我永远顶不上的歌曲,比如赵传,比如刘欢,比如腾格尔,是一种发泄,也是一种解读,解读着自己的年轻时代。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全民歌唱,卡拉ok让大街小巷歌声悠扬,我受别人的鼓捣,还参加过一个镇里的比赛,得过二等奖,还有一个同事恶作剧般的上去送去一束花,当然花是从会议室的花瓶里临时取出的,全场哄笑,气氛很好,着实让我开心了一回。
别人说我的嗓音像杨坤,也有人说像张镐哲,原因很简单,成天的抽烟喝酒,意外的收获是练出了一副沙哑的歌喉,挺滑稽的一件事。也经常去过ktv,多是别人请的,多是酒后。别人请唱歌,自然是有所求的,因而比较舍得,经常性地找几个陪唱的女子,浓妆淡抹的,有的唱的还行,有的恐怕就是凑数或是另有打算的,名称很特别,叫什么公主,就像好端端的小姐成了专有名词,性质差不多。一般是昏昏的光线,空气中弥漫着莫名的情欲,唱歌是极力的宣泄,跳舞是另类的肢体接触,应该与高雅无关,直到现在,我从没有跳过,并非不食人间烟火,原因就是不会跳,也不想跳,虽然说过舞小姐的奚落,问我会不会走路,我自然不在意,不过唱歌我是麦霸,人家怎么玩与我无关,一遍一遍唱着自己曾经的歌曲,很投入,很痴迷,很不管别人,甚至有点自恋,回味着曾经与那些歌曲相关的岁月。
我的不融入也曾让我疑惑,是不是我只属于我的那个年代,要不当有些人在那像吃着摇头丸似的疯疯癫癫时,我竟然感觉到有点恐怖。可是,转头一想,不就是玩吗,这个社会,清者自清,闹那个心没有任何价值,酒醒后还是要回家,要好好休息,要认真上班。还要好好过日子,所以每次走出ktv的包间,都习惯性地甩甩头,当作是一种遗忘。
不过,如果真邀几个朋友一道,安安静静地唱唱歌,未尝不是一件乐事,可是前去唱歌的人,有几个是去飚歌的?
还是想吼两嗓子,哪怕在山间的小道上,在清澈的溪水旁,在辽阔的牧场上……可是身边总是太挤了,放在心里吧!一路走来,相伴的是一路的歌声,无论是欢快的还是苍凉的是温馨的还是悲怆的,无所谓,唱出来就好。
你愿听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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