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广阔的校园里,心也不由得广阔了起来。
心里一直在想我可以无忧无虑地漫步金色的黄昏下,欣赏眼眸底下所有的韵味。多好啊。天气越来越热,四月的天气应该有四月的样子,怎么可以热得像七月似的呢!于是我觉得很过分!!所以我把这样的事告诉了宇,像个孩子似的,还翘着嘴(可惜他看不见),嗲声嗲气的。
我说,我的生活是这样的:
早上享受不了睡早床的乐趣,不过我还是很开心的,我为什么要弄得自己很另类呢?有时候朝阳也会让我有勃勃生机的感觉,我想我也是常人吧。课也上得不赖,听听也所谓,反正翘课了我也无所事事,仿佛自己还是那个在父母老师同学面前扮演“好学生”的那个小子。
倒是夜幕还可以给我一些安慰。我喜欢黑暗,喜欢黑暗不被人看见,不被人伤害……也许我没有被什么人伤害过……
下晚自习后,我可以不必马上回寝室,顺着学院路延伸的方向轻轻地走下去,一边体会夜的清爽,一边欣赏南湖的绚丽夜景,还可以赏玩那些曾经——常常忍不住会回味以前的岁月,也许这是我一生都不可能改变的习惯。
好在有些自制的方法——胡思乱想的时候,我就把时间一分一秒都利用在图书馆,图书馆真是个好地方,总是有很多的东西让人觉得对所谓“知识”的抱歉。从而呆在那里无怨无悔。
一个人漫不经心地走着,漫无目的地走着,有些“独立行走的狗”的悲哀,我有时想就这样就好了,一直走着,不要思考,不要附着物,不要一切的与社会与人生相关的东西……只要这样走着就行了,我就满足了。
路上少的是独行者,充斥空间的是一对一对的情侣,做着很多电视里的洒脱的动作,说着屏幕间无数的“永恒”的话……觉得幼稚,觉得可笑。大学里情侣的概念是“两具没有灵魂的空壳因为寂寞而撞到一起的组合罢了”,不知道他们听到这样的评价会不会痛打落水狗一样痛打我一顿。不管了。
夜里,特别是靠近湖边总是可以领略一些风的抚弄,微微的风飘在前额,把发全整理到脑后,一直到自己都忽略自己的头发原来是多余的附着物,风入我的眼了,我以为我可以比较快乐的,结果是觉得很叛逆……正如我现在,觉得自己叛逆,其实还是一样地庸俗地打字抒情,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想想,我还是有些爱好的,有点由衷欣赏的东西。我比较爱看闪烁着点点光的篮球场上的舞动的身躯,跃起的豪情,冲刺的执着,还有坚韧,容忍,高贵……我喜欢篮球,运动是种健康,不假!我喜欢。
知道我在干什么吗?天天都是这样的。你绝对想象不出,我会时不时地对着天空自信地说:“我健康,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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