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在前进的同时,中国却在不断地落后了。
2009年是电动车最为旺盛的年头,在中国各地都可以看得到,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的行驶,犹其中广东地区。
而此刻,各国家也在发明着各式各样的电动小轿车。正当他们向全世界推出他们最为新颖的电动小轿车的时候,中国却在为自己的落后找借口——“不许电动车在马路上使驶,违者罚款,甚至没收。”
据了解,在中国广东地区电动车犹为广泛,价格也是较摩托车之便宜,所以,电动自行车成为了众多外来打工者及广东本地者的最先之选。可偏偏好事不长,2009年底,国家竟然要求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2010年1月份,将近过年,工厂也准备放假,一天晚上,一工厂小王(化名)趁着下午下班有点时间,于是骑着09年新买的电动自行车,带着自己老婆一起去花都区新华一大商场里买些年货,因为明天赶着要上班,所以,买好东西就准备回厂去。谁知,在回厂的路上,一大群交警拦住了他的车,然后一昧地让他下车,叫他拿出身份证来看看,小王就把自己的身份证让他们看,他们看完之后,又说,有没有车执照?小王说没有,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开个电动自行车也要车执照?什么时候的规定啊?只听那些交警一个劲地说:“你没有看新闻了?你没看新闻呢?这是国家新规定。”
小王确实没有看新闻,新闻播放什么事了?国家新规定什么了?他们只说,买车的税收的票呢?小王急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他不知道开车出来也要带上税收的票,所以就把税收的票放在家中,小王就如实地说,他把买车的税收的票放家中了,谁知,小王才把放说出,他们就强行把车给开走了,还开了一张“蓝单”,据说这是要罚钱的。
这车我又不骗又不拐,是我用自己的血汗钱买来的,只不过没有把买车的税收的票带在身上而已,为什么要拘留我的电动自行车啊?虽然小王心里很气愤,但他们是交警,能耐他们什么何啊?只好忍住气,乖乖地任他们使唤,明早拿身份证和买车的税收的票来拿车,没有提到罚钱。
可小王的心还是很气愤,但想想,还是算了吧,明天向工厂里请个假,拿身份证和买车的税收的票去把车拿回来吧。到了第二天,小王依时来到了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当他向里面的交警提交身份证和买车的税收的票及昨晚开出的那张“蓝单”时,他们却东跑跑,西撞撞,一直办了两个小时,竟然说还没有登记档案?还说要到下午三点才能取车,小王也认了,于是回家吃过饭后,三点准时来此等候着他们,他们居然说,小王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建设路实施非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代码:2003)。
明明只是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为什么说是违法?还强硬说事实有物证,被处罚人的陈述等证据证明。还不是你们的强迫所逼的,还列出一条国家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4条第8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50元;(这就是出自于他们给予小王的一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列出的一条,还说,要在15天之内到花都区邮政局属下营业网点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又是钱,怪不得从昨晚说把税收的票给他们看,说不看呢?原来是想要钱。
电动自行车现在已经成为了各家各户的出门的最好帮手了,可今天,却要被“封杀”了,交警说,“电动车可以上路,但必须取掉电池。”取掉电池还叫做电动自行车吗?那不间接侮辱那些发明电动自行车的人才,直接打击电动自行车的开发商及经销商,甚至直接带给了我们广大的群众不便吗?
这又是为什么呢?
说什么要环保,要保护这个地球,要让这个社会更加和谐与进步?难道电动自行车真的会污染这个地球,对这个社会造成了这么大的破坏与退步吗?至于走到了“封杀”,不让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的半点踪影吗?
看来,我们国家的发展是越来越跟不上世界的脚步了,世界在走向时代尖端的同时,中国却在悄然地掉队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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