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少女的黄昏汤旺河公园

发表于-2010年01月28日 中午12:20评论-2条

那年我初三,学校重新分配了班级,她和我是同桌。

我是认识她的,因为她是全校的女生中,最漂亮的一个。如今回想起来,从小学到大学,没有哪一个时期,学校里漂亮女生会那么多,那么水灵。少女的情怀,在这一刻悄然绽放,无人知晓,里面有好奇,天真,活泼,羞涩,深深地吸引并打动着我的心。

那是1989年,汤旺河二中的校园还没有变成现在的养鸡场,沧海桑田,令人感叹。那时学生们不学习,能打架的天天打架,你下课去则所,就经常会碰到砖头在你头上乱飞的情景,好不轰轰烈烈,能谈恋爱的谈恋爱,剩下的,如我这一群,学习无望,于是整天无所事事。

她不打架,也不谈恋爱,也不无所事事。

现在她坐在我帝边,我能闻到她身体或衣服上散发出的清香味。世界本来是没有生命的,后来有了爱情,也就有了生命的活力,爱情就是不泉水的源头,清澈见底,沁人心脾。如果稍微侧脸,在余光里,我就可以看见她那张白皙而美丽的脸,让我怦然心动。她认真地听着课,并认真地记着笔记,给世界留下了一个心无旁务的侧影。

那时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呢,也许真的是美丽新世界。我看不到真相,只看到了我身边的她,还有一个光线暗淡的世界。校园里一下课,人群拥挤,身边全是天真烂漫的少女,早晨的琅琅书声,中午强烈的阳光让人感到这个世界不真实,到了下午,昏黄的光线涂抹得我的人生在诗画里出现了错觉。在这世界里,仿佛什么也没有,只有想像,我当时不知那是想像,还有她。

每天中午,我去得都不早,可那天鬼使神差地,我去早了很多,到了班级,教室里还只有七,八个学生,除了她一个女生外,剩下全是男生。他们在打闹,她在看英语书,她英语是班里学得最好的一个,其它科也是。

后来那几个不怕死的人就进来了,把一把大刀往桌上一放,然后就挨个扇耳光。我不知道男人扇男人有什么意思,但他们还是扇了。倒数第二个是她,最后一个是我。也许那个指挥的想当一把英雄吧,放过了她。但并没有想放过我。他一手下要扇我的时候,我一定一顿地说,你今天要是敢扇我一下,我就让你爬着从教室出去。他扇了,我冲到讲台上,拿起那把刀,一刀砍了一去。

第二天,她突然转过头来,上面老师正讲着课,她问我,不就是几个耳光吗,你何至于砍人家。我说,有的人长脸是用来被人打的,但我不是。她笑了,说,那你能做得了自已的主吗?我侧脸看她,竟有点幸灾乐祸地看着我,我忽然无言以对,一个本来光辉的形象,就这样殒落了,我感觉金光闪闪的爱情,正在被某种液体慢慢的销蚀,一点一点,像是冬天在地雪上留下的脚印,被风吹过,了无痕迹。

然而她大主地对我说,现在好乱,穿过水塘那条小路近一半的路程,可我一个人不敢走,以后你陪我走吧。我抑制住内心的激动,说,当然可以,保护好你,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就是在那个中午,那个指挥者相中了她。那天,我们走到水塘中央,指挥者带着几个手下突然出现了。

指挥者向她表白自已的爱情,她不同意。于是我在她面前慢慢倒下了,我感觉太阳在变黄,天暗得好快。我还没有和她开始那轰轰烈烈的爱情,这是我唯一不甘心的,我听到到她不停地在旁边呼喊着我的名字。

当我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时,脸上已有了一道难看的吓人的刀巴。她用娇嫩的小手轻轻抚摸着它,说,它是你的孩子,你给它起个名字。我说,不,它是我们共同的孩子,我给它起了名字,叫做硝烟与爱情。

我真的认为自已是个英雄,而她,也爱上了我。校园里每一个人,学生和老师,都是这么认为的,他们看我的眼神,都是异样的。我忽然有些不好意思,校花爱上了我,每天与我在一起,这太让人难为情了。

初夏的那天,我和她们在一起爬山。那时漫山遍野都是野花,她咯咯的笑着,在树林上投下的光线里回荡。这一生,从小学到大学,仿佛命中注定,校园都是依山傍水。大学虽在一中等城市,却也是花木扶苏,绿荫砸地。那山就是在校园之外,更确切地说,校园就是山的一部分。当我用谷歌地球之眼看到我当年的校园里,在三维动画里,远山如黛,青绿委婉,遥远的往事扑面而来,顿时感慨万千。我们就登上了这座山,到了山顶,有一块大石头,我们爬上去,竟然看到了以为很远的通江,没想到,这么近。

中考就要临近了,她坐在大石头上,问我,将来有什么打算。我说,能有什么打算,学习不好,考学无望,只剩下天天在土炕上望天花板,空费大好光阴了。她吃吃地笑,说,你说话可真逗。我说,是生活太逗了,而不是我,我有什么逗的。她无言,望着远处的通江,心绪在我心进而漫延开来,为已经逝去的青春,无望的未来,还有她从来未向我表白的爱情。

几天后,她不辞而别。我向她的女生朋友打听,那女生一脸惊愕地说,你难道不知道,她家不是这的,现在她回原地了,考高中去了。她原地无论在哪,我知道我都不能去找她了。

我一脸无光,仿佛整个世界都在嘲笑我,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已,人家会看上你。还好,爱情如浮云,去也就去了。谁爱上谁了,我可不需要她为我的脸上增什么光。

指挥者在路旁看见了我,一脸洞察世事的笑。他并不是一个坏人,他在笑我的痴情。他走过来说,我们做朋友吧,你豪气冲天,英雄盖世,我很敬配。他说,还想她叫,傻冒了吧,认真了,一定是认真了,还以为人家会想你呢吧,趁早打住,儿女情长,岂是我等为之的事情。我无奈的苦笑。我看见指挥者眼神里闪过的轻蔑与不屑,那一刻,我才明白,他才是真正的英雄,他比我活得有尊言。小说里的刻骨铭心,不过是在演给别人看的。越是写它的人,越是不相信的。

二十年的时间如何来度量呢,花,树,山水,天空,没什么改变。唯一改变的,是我已不再是少年。有一朵花,就要开放,却没等到开,就在秋天凋零了。我把这句我自已写的诗,贴在了指挥者开的饭店里。顾客都问,这是哪位著名诗人的诗呀。指挥者说,古时候,听说过没,都要到处题诗,那时是最好的娱乐与品位,也就是时尚,比现在可雅多了。现在,上来,大哥,你去哪啊,上俺家吃饭去吧,打麻将吧,多俗。这时我朋友写的,怎么样,够水准吧。什么叫名诗,那就是字少,古诗字就少,所以千古流传。于是顾客们都说是好诗,来的都要驻足观赏一番,并猜测其中的含义,大都说,是为了爱情。而我其实明白,是为了一切,其中也有爱情。

我走进指挥者的饭店,大声叫道,小二,十八碗米酒,三金牛肉,吾九景阳岗打虎英雄武松是也。小二是一位少女,她走过来,说,大哥,你又来吃我们老板来了。

我说,什么叫吃你们老板啊,他那么有钱,我这么穷,我这叫劫富济贫。少女说,我们老板说了,你这叫骄奢淫逸,好逸恶劳。我说,说得好,说得好,你们老板呢?你们老板呢?我四下寻找,看见了指挥者,他冲着我笑,笑得有些不寻常。我转过头,想了一会,然后直了过去。他对面坐着一位女子。

我在那张桌子边坐下,看那女子,一脸的悠闲,岁月匆匆刮过的龙卷风,没有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她心如止水了,已吹不出任何波澜了。她微低着头,不看我,似在沉思,她在想什么呢,是千年的风霜,还是万年的修炼。还是缅怀过去,在这小城点点滴滴的日子。或许,其中还有一个少年,翩翩的,向她走来,送给她一束野花,对她说,爱上我吧,我可以给你一世的幸福。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有点像她。还是那么漂亮。相隔二十年,我真的无法确定好就是她。老板和她都不说话。我说,搞什么搞,这女的是谁?

老板说,看,变了,再不是当年那个羞涩的,一见女生就脸红的小男生了,如今可是到了哪,都是梁山好汉的气概了,这不,又来吃我了,一分钱也不给,走了时,还要打包。她转过头,看着墙上那首醒目的诗,悠悠地念道,有一朵花,就要开放了,却没等到开,就在秋天凋零了。我一进来,看到了这诗,认为是给我写的,让我找回过去,于是我坐了下来,老板他就出现了,接着你出现了。你是在用这诗等我吗,这么多年过去了,什么都变了,你也变了,唯有这街着,还有对面那座楼,我们曾一起参回过知识竞赛的,一点都没变。我去看了,进不去,只在外面看那楼梯,就好不伤怀。

我说,你也变了,你在二十年前,就变了,曾经有一段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而我没有珍惜。

她没有转过头,打断了我的话,说,二十年了,你有一点没有变,还是那么逗。我说,二十年前,我曾说过,不是我逗,是生活太逗,所以,我不能不逗。黄豆。

老板悄悄站起身,走到音响旁,放出一首如泣如诉的,九百九十朵玫瑰。难舍你在我心中的芳踪,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多玫瑰,从分手的那一天,九百九十多玫瑰,花到凋谢人已憔悴,千盟万誓已随花事烟灭。

她看着我,说,你把我给忘了。我说,对不起,我不够痴情,有时想为谁写首情诗,却觉得师出无名。她用手抚摸着我脸上那道巴,说,更粗了,更吓人了。我说,是啊,这是过往留给我的,不太美观吧。

其时已至黄错时分,我们一起看着窗外街景。街道上,行人寥落。她说,你曾经许诺给我一个世界,可后来你又反悔了。我什么也没说,看着这在黄昏里的街景,想着二十年的光阴,竟一步跨过了,什么也没留下。她此番前来,是让我明白,我也曾经有过爱情吗?街上,一个女孩生气了,男孩追在在讨好她。我的脸上闪过了当年在指挥者脸上的轻蔑与不屑,但我想,我不是针对她的,也没有让她看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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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雪飘舞在2006点评:

有一份爱情,曾经也是那样刻骨铭心;当二十年后的再相逢又能如何?小说文笔很美,前部分松散了点,个见。

文章评论共[2]个
sunhui1413-评论

选材相当H, 但立意........ 主题不明显at:2010年02月10日 中午2:31

棋开得胜-评论

呵呵,那一年我是二中的初一新生。看了大哥的小说,感觉就像回到了当时的校园生活一样。可是那时的我还不懂爱情,就知道和同学们在一起玩闹。很快乐!at:2010年03月25日 中午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