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美的书,看过电子的,也看过纸质的,只是不敢拿在人前看。正如偷偷摸摸看了两遍《金瓶梅》一样。如此坦诚,至少还算有点羞耻心。以至于现在到底也忘了她的书是否有什么正式的批准书号,也不知道这些书是否属于现在扫黄的范畴。
《金瓶梅》或者能够流传千古,至少在毛太祖批准的省部级领导们的支持下流传百年该没问题。而木子美太例外。例外的,不是她本人而是警察。不知道现在的警察们,扫的是该她的身体,还是她的文字,或者是她的影像?
还有一些美女帅哥等后现代作家的书,也胡乱的看了不少,尽管早已没有了一点春情。如上海另类,记得曾经花三元买了一本降价的,看了一点就放下了,丢掉了可惜,书架上是没地方放的,总觉得对不起这三块钱。
要说对他们的总体印象,不管是美女,还是帅哥,他们写出来的东西,还真与写真很相似。无非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温暖的席梦思上,露出温软的胴体,温柔甜腻的自我抚摸着,然后身体也跟着扭曲起来,嘴里发出呜呜呀呀的抽泣。然后将这一切诉诸文字,以期望在自己兴奋的时候也让别人跟着一起兴奋一回。
说实在的,看他们一字一字的写这么一大本的辛苦,还真不如干脆站在镜头下几个小时就可达到更好的效果了。正应了前几年的一句话:写书不如写真!
当然,黄也不只是作家和b*子的专利。普罗大众谁都可以在这里一试身手,甚至很快成名成家。毕竟网络的年代,真正的“家”都不那么神秘了。皇封的“文化大师”都封笔了,我们还能到哪里找值得一读的好书呢。
好不容易遇到一本,就如同在沙漠里遇到一位美女,绝对不是只看封面就敢肯定要读下去的。魔鬼词典有云:所谓经典,就是谁都认为自己该读,但谁都不会真去读的书。类似的可以说,所谓现代,就是作者希望谁都该读,但是所有读了的人都会后悔的书。
书如女人。不管是木子美,还是任长霞。她们只是在不同的场合,将自己的特定部位进行了不同的表达而已。香港的董桥说过这样一段话,很是幽默,且不该列在扫黄的范围内,也许可以原文摘抄:
人对书有感觉,就如同男人与女人的关系一样。字典之类的参考书是妻子,常在身边,翻了一辈子未必烂熟。小说是迷人的艳遇。学术著作是半老徐娘。而花边新闻,明星轶事就像街头的b*子,亲热一下就完了。这种关系对女人来说就应该反过来:字典参考书是丈夫,陪一辈子。小说或像婚外关系或像初恋心情,又紧张又迷茫。学术著作是中年男人,婆婆妈妈,过分周到。花边新闻影星轶事,就像外国酒店的一场春梦。
说来说去,人和书的关系就是男女的关系,只是你想的不要那么黄。如果真要找到一块净土,大概就只好去读佛经了。正如一个传教士说的那样:在一种疯癫性充斥的文化里,没有一方净土。只有修道院才是,还要记得千万要把通往那里的电缆掐断。
好书难觅,一些书不过是包装成了书的样子的货品而已。读书人少见,一些人不过是拿着一本书以表征自己是读书人罢了。现实世界,远比文字表现的书更精彩,远比屏幕幻化的影响更丰富,远比床上哼哼呀呀的造作更真实。
说来说去,本来就是黄色的世界,书是黄的,画是黄的,三原色也是黄的。土地是黄的,天空是黄的,皮肤也是黄的。要完成扫黄的任务实在太艰巨,除非将13亿人的皮肤都换了颜色!
而这究竟需要钱学森的科学,还是梁效的政治?
于木鱼宅
2010-1-21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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