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地产商违建海上皇宫称不怕强拆康慨

发表于-2010年01月19日 晚上9:37评论-1条

如今最牛的私人企业家莫过于房地产开发商了,一些无良的房地产开发商千方百计钻营到了土地,便不择手段的倚势强拆民房,一幕幕人间惨剧不断上演。

月儿弯弯照九州,一家欢笑九家愁!欢笑的当然是开发商了,他的亿万财富就是在一幢幢被强拆的民房上累积起来的。

房地产开发商霸占陆地资源心犹不足,竟把贪婪之手伸向海洋染指海洋资源,圈海洋为私地,建起私家别墅“海上皇宫”,还声称不怕政府强拆。

时尚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奎章以商业地产为主业,他在离深圳市区50多公里的南澳东山湾海域上,于数年内修建起一座欧式风格建筑——能漂浮在海面上的“人造岛屿”,当地人称“海上皇宫”。

这座极度奢华的私人会所整个建筑约占海域7000平方米,耗资亿元。据登陆过这座“皇宫”的知情人透露,这座豪宅建有会客厅、书房、客房,还有欧式花园、游泳池和跑马场,饲养着几匹健马,几只走动的孔雀。摆放着西洋武士盔甲、蒙古王爷袍子以及真正北极熊皮毛等高档陈设,极尽富丽堂皇。

这座奢华私人豪宅涉嫌违规建筑,日前已被当地渔政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除,限期恢复海域原状。孰料豪宅主人扬言“没人敢强制拆除”,理由是他手上有批文,曾上报省、市、区海洋部门开发旅游资源,省、市相关部门表示赞同,可以大胆探索云云。

面对媒体连日曝光,郭董表示不屑:“吐你口水不理会就是雨水。”对被披露违建一事,郭董自有说法:“最早于2003年开始建时,像周边小渔排一样,不需要任何手续即可开建,直到建成也没遇到什么阻力。”

原来郭董“违法用海”早已胸有成竹,借口小渔排开建不需手续没有阻力,才有恃无恐圈海为私地,大建豪宅不怕政府强拆。

根据海洋资源分类规定,小渔排的开建属于开发海洋生物资源,养殖鱼、虾、贝等,渔民藉此为生计。有关法规规定,当地政府可以将海域使用权确定给该村委,属养殖用海,与郭奎章圈海修建私人豪宅性质大异。

广东省海洋局称,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隶属时尚地产集团)在南澳东山浅海养殖区内的海上建筑物(俗称“海上皇宫”)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属违法用海。

2007年,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曾与深圳市龙岗区南澳街道东渔社区签订《合作协议书》,协议写明,精英公司每年付给东渔社区8万元费用,即可使用东山湾10万平方米海域面积25年。郭奎章所谓“手中有批文”,难道就是这张《合作协议书》?

200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一章《总则》中第三条明文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第四章《海域使用权》中第二十一条规定:“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应当向社会公告。”

什么性质的事业、工程才能申请用海?《管理法》亦有说明:养殖、拆船、旅游娱乐、盐业矿业、公益事业、港口建设和修造船厂等工程,就是说对民生有利的事业才有权使用海域。个人恃富在海域修建私人别墅,国家肯定不予批准的。而且用海还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海上交通安全等相关功能。如果允许个人在海域建造私宅,这些功能都无法得到保障。

地产巨商郭奎章所建“海上皇宫”纯属私人的娱乐场所,没有申请到海域使用权证,属违法用海。笔者支持当地渔政部门的诉讼,拆除“海上皇宫”,限期恢复海域原状。如果郭奎章无视国家法律,恃富逞强,那就强行拆除,也让地产开发商尝尝强拆是个什么样的滋味。(2010-1-19)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康慨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云生云灭自在风点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含义有三:一是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二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三是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文章评论共[1]个
半斤-评论

有时候,法律是强势集团的玩物。at:2010年01月19日 晚上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