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只想不一样木伯

发表于-2010年01月13日 早上9:28评论-2条

一年一度的《廉政登记表》又发下来了。字体还是原来的宋体,表格还是原来的板式,就连角落上的标着的很小的2001年的印刷日期,都是十年前,不仔细看还真会当成是2010年的现在。

按以往规矩,三分钟就可以填完的几个空白,这次面对着竟然看了十分钟还拿不定主意。忽然觉得如果还像以往那样填完了,有点对不起组织十年来长此以往的栽培和坚持。这次是不是可以有些区别呢?

例如,在“自评”一栏里,填上“看了不少的贪腐案例,正在努力向他们学习,争取在自己的切身实践中不再发生这些前车那样的低级错误,真正做到让纪检委书记们抓不着把柄。就算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可以这样的话,那也算个廉洁干部,也不影响组织再一次获得“干部廉洁教育模范单位”的荣誉。”

然后,在“半年收入”一栏里这样填:“尚未达到国家统计局颁布的中国工人平均工资标准,很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父母,对不起老婆孩子。来年一定再接再厉努力奋斗,只是请组织指明我奋斗的方向。”

其次,在“奖金、奖品、礼物”一栏里,这样填:“因为写了不少废话,最近获得某网站“超凡脱俗奖”半个,至今奖品未见。挨一旦收到奖品立即上交组织。以及,某日花10元参加福利彩票抽奖,获得牙膏一管,现已用完,十分对不起组织。如组织追究,是否可以以十元现金抵补?”

最后,在“其他收入一栏”里,这样填:“在xx工程招标中获得某工程队好处费1.2亿元。在某次事故处理中收取某当事人封口费3000万元。”据说法院判案重实证,要真查这些的话,本人绝对配合,在银行的存款可以随便查,个人的住宅24小时开放。如果实在没查出来,那就承认本人对组织撒谎了。不过如果偶尔歪打正着查出了这个工程,这个事故背后的一些其他事项,那不也算是对组织的贡献吗?不过,即使是这样,组织也不必将这份功劳算本人举报,只算是书记明察秋毫就可以了。实在是“举报”这词汇太卑鄙了,绝不是本人主动、自愿、很想去做的。

当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表格很小,似乎装不下这么多废话。但还是不想按去年的套路,浪费了这张洁白的纸。至少写上其中的一些不一样的字,也许组织会多看一眼。这多看的一眼,或许能值5毛钱,也算部分抵消这张纸的印刷成本了。

于木鱼宅

2010-1-13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木伯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云生云灭自在风点评:

一年一度花相似,人相似,事相似......

文章评论共[2]个
马贵毅-评论

幽默,是没有办法的人对付生活的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例行公事也是例行公事的人的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我意:不填那些表格又如何?待组织按“黄帅的白卷”问题追查下来,多少也就争取到了一个发言的席位,而且能畅所欲言。不好吗?at:2010年01月13日 下午3:14

龙萍儿-评论

年年岁岁表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照 去年的填不就行了,真正要廉政的是那些手握重权的官员们。问好木伯。at:2010年01月15日 中午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