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是哪位朋友说喜欢冬。我也是。我说。他笑。
其实是确真的喜欢冬,冬的清冽,冬的干枯似蓬,冬的冷丝丝侵入骨髓的感觉。当然这南方的小城的冬较之北方冬的粗犷多了几分柔情,柔情在暖洋洋的冬阳抚煦下则晕化开沁沁温情,好如南冬的乡村小池塘上,在层层叠叠的冬野草上憋隐不住逸出来的浓浓的水雾,颇有“烟里丝丝弄碧”之快。这,也是南方女子的娇艳,清雅而不俗的另一种幻化吧。
南方女子,没有太多正气凛然的巾帼阳刚之气,南方女子,多是小家碧玉的温润甜柔,又另生书卷娴雅的韵致,举手投足之间,韵致从肩袂慢慢散弥。张爱玲曾在《谈女人》中说到:“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此际的南方女子,亦颇有神幻之意。诚然,这用的是慵懒的眼神去描窥雕饰得精致的南方女子,只是三维的最外层临摹,用于南冬而言,也是有神来相似之处的。
最适宜看这南方小城的冬的眼睛也非清晨的锐利神色,太清醒反而增添了一种残酷的衰败凌冽而少了许多韵致;反而是午后慵懒惺忪的依旧蒙着对眠梦及被窝暖意无尽的眷恋的眸子,迷蒙中带有幻想,如冬风的冷酷与决裂,扑头盖脸地兜来,似是无心无情却蕴满了欲说还休的多情。
这初冬的午夜,我的手边有一杯水,于无知无觉中将它们喝了,才在后知后觉里发现它的冰凉与此夜地冷彻是如此的契合。我是个忘冬的人,却也是爱冬的人。悖论。
也许冬,更甚是冬夜,最适宜地也是最惬意地事是耳里塞着流淌经典老歌的耳机,例如赵传,或更久一点的伍思凯,甚至听一下二泉映月——当然,我极少听外文歌,听不懂。但班德瑞是听的。手里翻抚着一本翻了毛边的书,然后嘴里啃着一条冰激凌,顶好的是榛子香草口的,微苦的甜香,冷咝咝的让牙齿在嚼啃时有轻颤的快意。却也是再无其他可比的了。
自然,冰激凌也只能是冬的一个小插曲,甚至可以完全忽略过去,例如生命里的某些事,某些人。
冬了,朋友说,她喜欢将自己穿成象熊一样扔到大街上乱逛。我笑。即使象熊,也是只可爱快乐的熊。
我也经常的将自己裹锝象熊一样扔到大街上晃荡,并不为什么目的,只是为了走而已。冬夜的霓虹,闪烁着凉风轻舞的空灵碎步,深呼吸,沁入心扉是这城市杂乱的纷攘。我是喜欢城市的,即使我享受乡间纯清的空气,却少了城市杂乱的纷攘。没有声音的声音是可怕的。于是经常没有理由地继续这城里地无目的闲游。
“我总是行走在这个城市不同的陌生的街道,
看着陌生地门牌
想着里面的人的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或者同我一样,颠倒过来
我喜欢看着自己在大街上,行走时留下的不清晰的轻微的脚印
然后看着它们被滚滚的人流喧嚣着掩盖。”
无路可走处是这城市这冬夜的灯火阑珊处,于是漫步回程无话。却是未上眉头,已下心头的满胀了许多的不畅。
也许,我只是冬夜里唯一一头披着厚厚的毛皮,暖暖地蜷缩在自己世界里呼呼冬眠的快乐而满足着的熊。无法割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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