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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 物品 商品乱弹康慨

发表于-2010年01月08日 下午4:38评论-1条

刘阿婆年届七十,她老伴姓周,是个地师级老红军,比她大二十多岁。刘阿婆象在述说一个好笑的故事一样讲她被“奖励”给老伴的经过。据她讲,她15岁参军,在部队当宣传员,就是部队行军时站在路边“打竹板,响连天”的那种。1949年部队进了城,首长找她谈话说,咱们部队有三位老功臣,你可以从他们三个当中选一个作男人。小刘一听傻了眼,三个功臣都四十开外了,自己只有十九岁,就哭着鼻子问,不选行不行?首长严励地说,这是组织决定,不选不行;其他人只能一选一,你三选一,照顾你了。小刘权衡了一天,最后选了老周。没料到老周倒不同意了,说乡下有老婆孩子,不能休妻再娶。首长却冒火了,说看你打仗落了一身伤,劳苦功高,给你娶个小姑娘,好照顾你,这是领导对你的奖励。你家里的老娘们,组织早派人给你打了离婚啦。今晚就办喜事,別他娘的狗舔磨台不识抬举!……毎次说到这里,刘阿婆总是带着无奈又理解的口气说:“唉,当时囯家穷,拿什么奖励功臣呢?也只能拿咱们女人了。”

象刘阿婆这样的组织包办婚姻,在共和国建国前后不少参加革命又稍有姿色的知识女性曾亲历过,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中石光荣团长和褚琴的结合、《一个女人的史诗》里田苏菲被都师长一厢情愿地热烈“追求”过程中面对着方方面面压力的无奈,在剧中都有真实的反映。在权势者的手中,女人就是一件物品,可以送来送去。

封建王朝有送美女去异邦“和亲”,战败国送美女给战胜国求和,下属送美女给上司求官,臣僚向皇帝进贡美女求宠,皇帝也经常赏赐美女给有功之臣以资奖励。

封建社会的倡优歌伎、丫环婢女可以互相赠送,这种把女人作为物品送来送去的传统,到了法治社会的今天仍然绵延不绝,不过改了一个字,“物品”改为“商品”而已。

女人从“物品”到“商品”,前者是被动,女人无自主权,一切由权势者安排;后者是主动,女人有自主权,“送”谁不“送”谁本人有权决定。举个很普遍的例子,愿意给哪个大款当二奶、给哪个老总当小密,不是大款和老总单方面就能拍板决定,首先要征得“二奶”和“小密”的同意。当然,不同意的是极其个别,愿意当二奶和小密的女人无一例外不是爱钱爱得发疯的,所以大款和老总不用怕她不愿意。不过,女人有了选择对方“送”还是不“送”这一点自主权,不受权势者的奴役,总算是前进了一大步。

“物品”与“商品”的区别是:前者是被动送与,后者是主动送与。(2009-1-8)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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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燎原百击点评:

无论是物品还是商品,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对女人来说,都是可悲的。

文章评论共[1]个
半斤-评论

女人终于自由了。at:2010年01月09日 下午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