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既是人体本能的一部分,却也不完全归本能所管;爱,是精神的需求,但也不是精神世界的全部。
举个例子。
一位妙龄女郎,如果身材火爆,ru*房丰满,脸蛋漂亮,那么外观感觉一定会性感十足,而我相信此等女性不论走到哪里都有可能制造很高的回头率。但这位女郎在与人谈话的时候,如果总是脏话连篇,或坏习惯成堆,比如随地吐痰,乱扔瓜子皮等等,那么还能轻易地引诱男人对她产生xing*幻想吗?
我看很难!
如果没有xing*幻想,就不可能产生性冲动,而如果没有性冲动,“性”自然也无从谈起,这是常识。
“性”行为能够发生的前提条件,首先应该建立在xing*幻想的基础之上。
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具备引发男人之xing*幻想的能力!
这种能力的高低,与外貌有关却并不完全受体貌条件所制约。
表现得过于清纯或过于风骚的女人,较难能引发男人的xing*幻想:前者的冰清玉洁[哪怕是假的]只会让大多数男人为了怜香惜玉而徘徊不前,后者的放浪淫荡[哪怕是装出来的]也会让大多数男人欲行却止,个中缘由自然也是众所周知。
“性”之欲求,发于身而行于色,成于交而娱于嬉。
嬉者,喜欢,快乐,亢奋之意。
“男欢女爱”之说,也是由此而来。
男人常常会“由欢生爱”,女人则常常“由爱生欢”,虽前后顺序不同,但在本质上不过异曲同工而已。
“欢”生“爱”,“爱”亦生“欢”,如此反反复复,重重叠叠,即演化出“性”与“爱”之间的辨证统一关系。
爱之前提,是“欢”之情的自由释放,性之实质,是为“欢”之欲的体验。
“情”与“欲”,构成了“爱”之全部。
在无情又无欲的两性关系中,“爱”之成分究竟有几何?
自然会有人说:“还有责任哩”。
呵呵,“责任”究竟是些什么样的责任?是锁定对方的性器官“唯我独占”?还是锁定对方的钱袋“唯我独用”?抑或压根就是为了锁定对方的人生并“唯我独裁”?
在如此所谓的“责任”之基础上所构筑起来的两性关系,还能算得上是“爱情”么?我看:不过就是文明社会里的一纸卖身契罢了。
情,出于欲,但胜于欲。
无情的欲,自然短暂,无欲之情,亦会快速荒芜。
情者,由欢而盛,由痛而衰。
相见而欢,自然容易情不自禁,若相见总是产生痛苦,则欢欲易失,性欲也难能提起,“爱”也就会慢慢地消弭于无形。
一则故事是这么说的。
一个小女孩有一天对她妈妈说:“妈妈今天真漂亮”,她妈妈感到很奇怪,就问她为什么这么说。小女孩回答:“因为妈妈今天没有发脾气”。
一个女人变得漂亮的方法是如此简单,只要能保持和颜悦色不乱发脾气就行了。
漂亮与美貌究竟能有多大关系呢?
性感与身材又能有多少必然联系呢?
爱,是情的延伸与发展,情,才是爱的基础和摇篮,但这两者皆离不开“欢”“欲”之体验。
情之兴衰由双方的性格决定,性欲之强弱由双方之相见欢的程度决定,爱之深浅,则由情与性之综合体验值所决定。
2010年1月6日
山野居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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