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的张继鑫同学被冻死了,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一名初中生被罚站冻死。老师的是非另文论述。在此我们捋着新中国六十年的教育脉络,看看是什么让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子,丧失连猴子这样的低级动物都具有求生本能,能够“安详地(被冻)死”
也许要有许多网友认为这是避重就轻,是为了掩盖教师道德的缺失与冷漠。请恕我暂时不与持此态度的读者朋友探讨这个话题。一篇文章只有写一个话题,此文就是要探讨是什么让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子老实地冻死。如果说他是为遵守纪律,没有得到老师解除罚站的指令就宁死不动,又说不通。无论那个罚他站的体育老师做得如何不合理,理由大致只能有两个,一个这孩子不遵守纪律,是一个这孩子不愿意做老师安排的活动项目。还有一个基本不可能的可能,就是这孩子什么都没有做错,因为他遵守纪律完成老师安排的活动或者因为能力不行完不成老师安排的项目,而被老师罚站。但后一种可能要是存在的话,那整个中国教育甚至整个中国就都问题严重了。
可是不管这三种可能中的哪一种,都足以令人“叹为观止”。如果孩子因为不遵守纪律而被罚,那他就没有理由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还服从老师的处罚,冻死都不肯动一动。如果他肯动动就不会在山东那个地方晚上最低气温也只有十度左右的情况下冻死;如果这个孩子是因为当着老师的面都不肯完成体育老师安排的动作,那么他也不应该听从老师的处罚,站在那一动不动直至被冻死。
种种情形之中,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孩子懦弱到没有任何主见,成了被支配的木偶。
我们的孩子从小就生活在谎言和欺骗中,从小就受着要听话的教育,却从没有人告诉孩子为什么要听话,对于来自于师长的话,是否应该无条件地听;上学后就受着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却没有哪个老师告诉孩子们为什么要热爱;文科教学,要求学生背这个意义,那个影响,课文中反映的内容只能是老师讲授的结果,如果理解出其他内容来就要被去分。理科教学中,做题的每一步都模仿老师的演示,很少有老师告诉学生为什么如此解题。以至于在貌似仁义道德的伦理教育中,学会了知识却丧失了一个高级动物的本性。被培养成没有思想的工具。
时下中国,恐惧思想。因为有思想的人就不会听凭权力的肆意驱使。更不会得出“这么一个听话的学生能有什么让老师大怒而体罚他的?现在有的老师,只要有不顺心的事儿,就在学生身上出气。”的混帐逻辑。不用说这种白痴观点如何,假使果真如此,初中学生对于老师的无理处置没有半点反抗意识,这说明了什么?
这件事彰显了我们中国教育残疾国人思想的恶果。也充分暴露了我国在对学生自我救助教育上的严重缺失。此事发生之后,举国谴责教师体罚学生。却鲜有人思考孩子们将来生活的世界是否会没有任何坎坷。一个没有惩戒的教育如何教会孩子承受生活的压力与挫折。把所有惩戒都定性为体罚是最愚蠢的观点。恰恰是这种观点,这种国家的“明令禁止”,在家长们非理性的推波助澜下,才导致了学生自杀与受伤害的悲剧。
纵观历年来学校里的学生惨剧,当事学生所受到的大多是中国传统式的教育。什么老师批评说重了,体罚让学生心理承受不了等等。我们不否认教育观念应该与时俱进,可他们的父母甚至爷爷奶奶都是受着这种教育成长起来的。为什么到第二代第三你的孩子身上就致命了呢!纵然这种教育方式落后,可是谴责“批评与体罚杀人”,本身就是在杀人。
看了网上相关报道,更多的还是停留在教师应该进行道德反思上。不错,教师应该进行道德反思。即使没有这件事发生,教师也应该进行道德反思。其中尤其应该反思的就是“体罚”。可不是反思要不要体罚,而是应该反思如何体罚。被界定为教师道德缺失的体罚,恰恰是时下中国教育的缺失,体罚不但不应该禁止,还应该广泛提倡。但是必须进行规范慎用。不能成了施教者的随意的教育手段。否则孩子们即使不在学校被老师罚站冻死也会被社会生活的残酷“冻死”。在没有“体罚”的教育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对于现实社会是没有免疫力的。正如电于人的生活一般,有人被电打死了,不是电的错。是用电方式的错误。教师“体罚”产生的悲剧同样不是体罚的错,是使用“体罚”不当的错误。
我曾经在拙作《惩戒教育刍议》一文阐述过,“体罚”必须由被动接受转化一种主动的理性自励。象山东潍坊这个冻死的孩子所遭受的体罚就是被动接受的结果。
潍坊悲剧的产生,精神上的原因是残疾学生思想的结果。倘若这个学生具备思辨的能力,知道老师对自己的处罚是过分的或者不合理的。就应该与老师解释清楚。如果老师不听解释,强行惩戒,学生也应该学会自保,先向老师“虔诚”地承认“错误”,以获得老师的“谅解”。或者求助于同学给其家长或者班主任老师捎个信。给自己争取一个公平公正的机会。
行为上的原因是抛弃教育不可或缺的惩戒教育手段的结果。正是因为惩戒教育缺乏合法的身份,以至于无法将其规范化。相信语言教育能够解决所有教育问题,只能是国人一种美丽的幻想。用语言教育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世界应该取消监狱,办学校就行了。更不会出现少年犯。所以当前泯灭人性的教育体制才是悲剧的根源。教育必须尊重学生的心理与生理规律。倘若,惩戒教育被规范为主动理性自励行为。即使没有老师解除惩戒指令,学生也会在认为已经达到惩戒目的时,自我解除。如果说山东潍坊悲剧有什么“环节上”的缺失的话那就是惩戒教育不应该离开教师的监督。
可以说潍坊事件是新中国教育的“辉煌成就”!如果报道完全属实,学校、教师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这种泯灭人性的教育体制不改,哪怕全国的学校全国的教师承担所有责任,也制止不了悲剧的发生。我们要追究责任,可更要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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