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作者为非专业人士,故本文切不可按社科论文阅读。纯属闲谈而已。安知所 言是否?还望望读者诸君明鉴。谢谢。)
中国人,好像刚从几千年前就开始的昏睡中醒来似的,抬头一看现今中国的社会:坏啦!——情人来啦!情人时代来啦!!不得了拉!!!
的确,在当今中国,“情人”这个词儿,还真是个很火的词儿。
如今,全社会都在围绕着它旋转:
首先,各大官方的非官方的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文学的和不文学的各种网站等等,就都闹得沸沸扬扬、莫衷一是:
有反对的;有中庸的;有提倡的;有建议听之任之的;有请求“道德法庭”出面干预的;更有呼吁立法机关制订坚决打击“第三者”(也即“情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还有既不这样评,又不那样说,而只是发表一些“现场报道”类型的文字或“谈话节目”的,还真有点儿看头、听头——这倒也好,既给广大公众提供了若干消闲度日的好时光,又给世人的街头巷尾、酒店茅舍的谈资,提供了老少咸宜的论点;同时还给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增添了新的科研课题……真是各得其乐、皆大欢喜!
“情人”一词——不如说是“现象”——究竟始于何时?那可真是众说纷纭、不一而足。还各有各的依据和道理。由他去吧!
但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是:在远古人类的群婚时代,我就敢肯定地说:是既无所谓“情人”一说;也绝没有“情人现象”发生的——因为:在那时,人人都是人人的情人;或可以、可能是人人的情人。“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群婚嘛,就这样,要咋咋地?哼,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
而之所以不值得大惊小怪的根本原因在于:群婚,是当时的普遍社会生活现象,或者说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两性生活关系和方式的制度”。
普遍现象,一般是引不起什么“特别关注”的。
能(会)引起“特别关注”的,必然是“不普遍”的现象。
而这种“不普遍”的现象,又有着许多值得深究的地方:是“特立独行”?是“理所当然”?是“合情合理”?是“随心所欲”?是“竞相效法”还是“刻意而为”?
——这就要看当事人是处身于哪个历史时期和具体处身于什么样的婚姻状况了
人类社会从远古走来,始终缠绕不清的就是两性问题——其它的,都好办:要打仗,就打仗呗,谁怕谁来着?!要友好邦交就友好邦交。不邦就拉倒。吃不起饭了,可以(可能)去偷、去抢、去杀人、去防火,诚所谓“要想富,走险路”,办法多的是。实在被逼得走投无路、没有办法了的话,上梁山去得了!专事劫富济贫、做“绿林好汉”也是一种活法。做生意,“东方不亮西方亮”,俄国不行,西班牙总那个可以是吧……?
唯独只有“非群婚时代”的两性问题,却总是困扰着人类。这一困,少说也有几万年吧?——刘德华的心愿:《爱你一文年》,又算什么呢?
从两性关系这个特殊的层面上看,人类社会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或时期):
一、远古时期的“部落群婚制”社会;
二、中古时期的“氏族群婚制”社会;
三、近古时期的母系社会制;
四、奴隶社会早期的父系社会制;
五、封建主义时期的一夫多妻制;
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提倡的一夫一妻制;
七、建国后真正实行的一夫一妻制。
——以上,仅仅是粗略的划分。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除一、远古时期的“部落群婚制”和二、中古时期的氏族群婚制社会制时期,不可能(没必要)出现“情人”现象外,从近古时期的母系社会制开始,“情人”现象的出现,就有可能逐步形成(无史可考),并逐步从隐秘转为半公开或干脆公开——这,当然是一个几乎可以用“光年”的时间尺度去考察的漫长历史。
在婚姻中,为什么会出现“情人”这一角色?
“情人”现象,在动物学、遗传学、人类学、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等方面的破译和解读是什么?
“情人”现象是什么时候成了“制度”的?
大骑士唐吉柯德.台.拉曼恰先生,虽没有情人,但却“想,也要想一个杜尔西利娅公主出来”?
“情人现象” 在当今中国社会的时代意义和人文价值是什么?
“情人现象”会“发扬光大”吗?
“情人现象”会自然消亡吗……?
这些问题,无疑是值得探讨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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