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撞猪木伯

发表于-2009年12月11日 早上8:36评论-1条

社会在发展,猪也在发展。撞猪这样特色的事情,不再是范伟的专利,你不小心也可能会撞上。不信就看看这些被撞了的猪们:

一、北大医学学生医死了自己的教授:这件事如果排除学生想报复教授的主观可能的话,那就是北大医学高才生的素质和责任问题了。如果对自己的老师都这样,对一般的患者会如何呢?或者正好说明上海刚颁布的“医学毕业生必须实习三年以后才能上岗”的政策非常有必要。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个教授类似武汉大学的那个快死了的倒霉教授,只是北大比较有人情味,没像武大那样将他辞退,而是给了他一个为学校做贡献的最后机会。这样就不是悲剧,而是英雄了。

二、左腿骨折切开右腿:法院可以因“笔误”一不小心将为案件辩护的律师变成被告,医生当然可能一不小心就没有分清左和右。当然这还不是关键,关键的是:在切开皮肉露出骨头后,在完全没找到骨折部位的情况下,还能将一根钢板拧在骨头上面!反正切了不能白切,否则这手术费怎么收?这样撞猪的事,不知道该用卫生部哪一次医疗改革方案才能改革?是更高的诊疗费,还是更高的医药费?

三、偷菜偷掉小患者的性命:人家偷菜要钱,医生偷菜要命,这水平就是高。建议这款偷菜游戏的开发公司将这个医师聘用为终生超级爱好者,不然的话,如果他还在医疗战线继续为人民服务的话,不知道还要偷掉多少条人命呢?

四、尘肺病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看来只河南开一个胸还远远不够。如果深圳100多名疑似患者都开在大街上摆开来,那一定又是一道壮丽的风景!不过这风景可能看不见了,由劳动,监察,卫生,职业病多部门几十人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开始工作。至于结论你也可帮忙拟一下:政府监管是基本到位的,劳工状况是逐步改善的,个别漏洞会加强管理的。不过让人纳闷的是,这几十人调查的六个劳工,怎么恰好都签了劳动合同呢?而一个小记者调查的一群劳工就恰巧都没签?这六个不是托儿的话,倒是其余几个很可能现在已消失了。----正如他们自己担心的那样。如果可能真想将这个调查组的人也开胸一次,看一看那那胸腔里面,究竟装的是狼心狗肺,还是装满了钱和权?

……

狗咬人是正常的,人咬狗就罕见,可被咬的人一着急没准也会咬狗一口,就如同你不小心撞上猪一样。当然,如果狗咬的人是市长或书记,那么倒霉的就不仅是这条不知好歹的狗,甚至整个城市的全部同类都会被他咬死。

狮子吃斑马是正常的,斑马可有什么办法对付狮子?当一群成年狮子咬死一头斑马的时候,一群斑马却用蹄子踩死了狮群藏在草丛里的一群幼狮。这应该也算奇观。

人撞猪是特色,人咬狗是权力。至于斑马吃狮子,不知道究竟算是进化,还是违背天性!

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奇妙的事还多着呢。楼跪跪,楼裂裂,楼歪歪,已成家常便饭,就是明天在大街上看见两个脑袋,三条腿,脚朝上的动物满街跑,也千万不要大惊小怪。不过最好躲着点,自己别撞上才好。

于木鱼宅

2009-12-11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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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静静的一叶小舟点评:

命题有新意,思考深刻,行文诙谐流畅。大量事实足以说明了医改的紧迫性,以价值观为主导的道德体系受到空前的考验。问候作者。

文章评论共[1]个
燎原百击-评论

木伯眼光和笔锋,历来透彻与犀利。at:2009年12月11日 上午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