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发脱裤子放屁
----“鲁迅研而究之”之7
民国初年,一些威震一方的都督们虽然威风凛凛,其实是一肚子草包,常常做出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鲁迅先生的《范爱农》一文里,就记载了当时绍兴城里王金发大帅做了一件脱裤子放屁的蠢事。
1911年9月绍兴光复,不久王金发从杭州入驻绍兴,就任大都督。鲁迅先生时任师范学校校长,几个先生以前的学生用先生及子英、福清的名誉办了一份报纸。报纸一办好,“开首便骂军政府和那里的人员;此后便是骂都督、都督的亲戚、姨太太----”。对于这样的事情,如果换个精明强干的都督,立即会以诽谤罪、颠覆罪或者反党、反革命罪,将报馆查封,人员羁押查办,不就了结了吗?再不济,找一批光头对报人打闷棍,把报馆冲砸掉,也行。可这位孱头大帅偏偏派人送去500块大洋。要知道,500块大洋在当时不是一个小数字,鲁迅任校长的师范学校一次到都督府也只能申领到200块的经费,1922年时,郭沫若在上海请的佣人月薪才3块半。可笑的是,那几个学生收了他的钱,还是照样骂他,“理由是:收钱之后,他是股东,股东不好,自然要骂”,把个王都督气得目瞪口呆,只好来硬的。在1912年初,也就是鲁迅先生辞去师范学校校长到南京教育部任职的“两三个星期后”,报馆终于“被一群兵捣毁了。子英在乡下没事;德清适在城里,大腿上被刺了一刀”。
你说王金发脓包不脓包,白白的花了500块大洋,最后还是靠武力解决,真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这件事还有续集,德清“被刺,他大怒后,照了一张照片,以显示一寸来宽的刀伤,并且做了一篇文章叙述情形,向各处分送,宣传军政府的横暴”。不知道这件事情后来是怎么收场的,但我怀疑就王都督那智商,是不会做得干净利索的,说不定还会不顾及军管会乃至党国的威严,做出花钱消灾又一个脱裤子放屁的荒唐事来。
-全文完-
▷ 进入金陵叟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