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1月27日报道,“国务院处理两起安全事故,48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的批复认定,这是一起非法盗采国家资源、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恶意瞒报的责任事故。66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后,有多家媒体单位的记者采访,要求了解报道事故情况。为瞒报事故,矿主共支付260多万元用于收买记者。初步查明,10名记者涉嫌犯罪,待司法机关作出决定后,一并由党的纪律检察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读了这则新闻,不禁想对素有“无冕之王”之称的“老记”们说几句。
众所周知,记者的职业道德是如实报道所采访的事件,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如矿难、灾害、恶性事件等。在第一时间里让公众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以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情况。而在蔚县李家洼煤矿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中,只因黑心矿主用了260多万元收买记者,这一重大恶性事故就得以按黑心矿主的意图瞒报多时。其中已被查明有10名记者涉嫌犯罪,待司法机关作出决定后,将一并由党的纪律检察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由此可见,我们的新闻记者队伍中,确有被黄白之物蒙住心窍而早已忘记神圣职责之人,而且应该不在少数。因为260万实在不是个小数,不可能全被那10个涉嫌犯罪的“老记”所得。
当今世界,物欲横流,人心易变。一些受党和人民培养多年的高级领导干部,也即网友们称之为高官的人,尚且在金钱面前利令智昏,丧失党性,腐败堕落,走向反面,一些“老记”见钱眼开,迷失心智,丧失原则,昧着良心去帮黑心矿主隐瞒事故实情,欺瞒党和政府以及广大群众,似乎也不为奇。事实上,也确实有一些挂着记者招牌,甚至还有各种高级职称的所谓“无冕之王”们,利用自己的职务特权,以曝光某些地方或单位或个人的失误、问题、或者隐私为要挟,肆无忌惮地向被采访或曝光对象要吃要喝要东西要钱财要方便要利益,把自己真的当成了无冕之王,为所欲为。这些挂着记者金字招牌到处伸手为自己捞好处谋利益的人,早已忘记了新闻工作者应该遵守的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实际上,他们早已失去了做新闻工作者的资格,成了新闻工作者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众所周知,人们之所以对记者抱以信赖、期望甚至尊崇,正是因为长期以来,广大新闻工作者,坚守记者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及时报道那些人们关注的重大事件,用记者的良心,无情地揭露了许许多多社会黑幕,撕开了众多腐败分子假面具和黑恶势力真面目,才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被尊称为人民口舌、反腐斗士、“无冕之王”。 而在蔚县炸药燃烧特大事故中出现的涉嫌犯罪记者,其实已经被黑心矿主的黄白之物蒙住了心窍,迷失了本性,丢掉了党性(可以肯定,其中必有党员记者),甚至丧失了人性。--因为他们的做法,无异于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他们的做法,不能不让人们对记者的信任产生危机:倘若连我们的新闻舆论工作者在金钱面前也都迷失心智,出卖良心,堕落为黑恶势力的帮凶,那我们的人民又靠什么去相信舆论的真实呢?
好在让人欣慰的是,国务院在处理这起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同时,毫不留情地揭露了黑心矿主用260万收买记者之事,并明确告诉人们,有10个记者涉嫌犯罪,将受到党政主管部门的相应处理。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党和政府认真对待新闻舆论队伍腐败现象的态度和决心。我们相信,那些涉嫌犯罪的记者是一定会受到应有的处理的。而我们也有理由质问,那些虽没有涉嫌犯罪,但在黑心矿主送出的260万黑钱中有染的“无冕之王”们,难道不也应该受到一定的职业纪律处分和职业道德鞭笞吗?最起码,他们自己也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吧?
但愿我们的“无冕之王”们都能以此为戒,认真反省和检点自己的所作所为,从而谨记新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为党和人民真正当好口舌,为反腐斗争真正当好尖兵和斗士,千万不要再步蔚县炸药燃烧特大事故中那10个涉嫌犯罪记者的后尘,让我们的新闻工作者队伍含垢蒙羞,让我们的人民对记者队伍心生忧虑,烙上阴影了。
2009年11月28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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