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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何以横穿?马贵毅

发表于-2009年11月29日 下午3:35评论-1条

月光书屋文稿 随笔

行人何以横穿?

马贵毅

公路上、绿化带、田野间、公园、花圃、草坪、高速公路……大凡人迹所至之处,都有被称为“路”的东西。诚鲁迅先生所言:天下原本没有路,但,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

如今的交通事故不仅频繁发生,而且愈演愈烈。这其间,与行人横穿公路(花圃、绿化带等)的隐患勘称举目皆然。

我发现:许多街头、绿化带、花园(花坛)甚至某些高速公路的任意路段,都有许多因“走的人多了”而留下的“路”的痕迹。并且,那些“路”的痕迹大都还在日见清新、逐渐明朗起来。

这情形,甚至成了一种路人们不约而同的约定俗成。

由于许多高速公路两边的交通护栏太长,而又没有人行天桥,所以,有很多路人就在自己认为合适的路段,前赴后继地翻越交通护栏横穿高速公路。而许多草坪、花园(花坛、花圃),被行人踩踏出的一条条小径,还真是不胜枚举。 

究其原委,是那些长长的高速公路的交通护栏、宽阔的绿化草坪和沿公路两侧的长长的树木绿化带,让行人要绕很长的路,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地,所以,他们“横穿”。

绕路,就意味着浪费时间。而我们知道:一切的节约,归根结蒂,都是时间的节约!俗话说:“连狗都知道‘走截路’”,也就是最近、最便捷的路,况乎人哉?

于是,我们就不得不分析、研究一下:那些“横穿”的路人们,是否都属于违法违规者流?进而扪心自问:我们的交通规划和设计,是否全都是合理的和具备人性化预案考虑的?

而那些设计和规划,究竟是给人们带来了最大限度的方便和省时,还是使他们感到很不方便,而且很浪费时间?

——如果是给人们带来了最大限度的方便和省时,则“横穿”的路人们确系违法违规。

——如果是使他们感到很不方便,而且很浪费时间,则“横穿”者就确系合情合理或确有其理!

虽然“真理,有时候可能会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就“横穿”而言,“走的人多”,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合理现象,就理所应当引起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而不是适得其反地去封闭那些“便路”,处罚那些行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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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爱上传言点评:

对“横穿”做了独到而恰当的阐释,欣赏!

文章评论共[1]个
燎原百击-评论

自觉的素质和境界。问好马兄。at:2009年11月29日 晚上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