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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广告声誉一落千丈康慨

发表于-2009年11月14日 下午5:21评论-4条

电视广告上推销厂家各种各样的电子产品、保健补品、钟表饰品、美容用品等等,类别各异、品种繁多,那些推销产品者不厌其烦、声嘶力竭地鼓吹产品的性能如何如何优异,价格如何如何低廉,说得天花乱坠,口沫横飞。这些商业广告有不少是虚假广告,穿插在电视节目中令观众不胜其烦。

不知何时哪个聪明的商家想到聘请社会明星(著名影星、歌星、节目主持人)来推销他们的产品,还美其名曰“代言人”、“形象大使”。更不知是哪个社会明星第一个应聘做商品的“代言人”,代商家推销产品?

现在公众知道的明星做商品代言人的已是数不胜数了。这些社会名星代言商品的特点是语言举止文雅,不像那些普通电视购物推销员那样张牙舞爪说得唇燥舌干。如陈道明代言“仁和”牌“可立咳”止咳药,只说四个字“一粒见效”;宋丹丹代言小儿药品“优卡丹”说了六个字“不苦的优卡丹”;巩俐甚至一句话都不说,只在床上展露她那半裸的性感玉体,就是最佳床上用品的出色代言人了。其他如唐国强、张国立、王刚、陈宝国、张铁林、邓捷、倪萍、赵本山、赵忠祥等等等等一大串中国最著名的明星也各有各的代言手腕。

拍广告片对这些影视明星和节目主持人来说是小菜一碟了,不需背台词,不需钻研角色,区区十几或几十秒钟,几句台词,一个手势,就完成一部广告片,报酬绝不比拍一集连续剧低。赚钱不费力,何乐而不为?把拍广告作为第二职业也未尝不可。于是娱乐圈的诸等角色知名或不知名、当红或过气、刚出道或年华老去,只要有商家请,无不乐于应允,谁和钱过不去?

说到明星拍广告片代言产品,就是最受欢迎的当红明星也陷入“代言”垢责,声誉一落千丈。当红演员王宝强代言某学校身陷“代言门”,幸好这个年轻演员“顺溜”脑瓜子灵,立马通过经纪人向媒体承诺,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才得到公众谅解。其他明星中也有代言虚假广告的,一经批评立即收手。但是相声名角侯耀华代言的10条虚假广告曝光后,一直玩“躲猫猫”,企图推卸责任,被网友大骂是国内最大的虚假广告批发商。他的师傅常宝华老先生也忍不住发话,要求侯耀华必须站出来道歉,给公众一个说法。律师李方午说:“广告代言不是演戏,侯耀华已转变成了‘推销员’,应当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

最近,赵忠祥、唐杰忠,以及曾饰演过毛泽东的演员李学明等知名人士代言的电视购物违法广告仍在各地卫视播出,被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点名批评。

赵忠祥从2004年的“赵饶绯闻案”开始,就一直“名声在外”。现在又陷入代言电视购物违法广告,替不法商家代言“推销”伪劣药品,如不赶紧收手并承担责任,向公众道歉,不仅会搞得声名狼藉,还会激起受害的消费者依据《广告法》起诉,那时就悔之晚矣!(2009.11.14)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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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尘世祥人点评:

之所以有这种问题,那是因为明星可以拿一叠叠钞票,经营者可以欺骗老百姓,从而获得超额利益。
法律应该是严惩不法行为的有力武器,可是......

文章评论共[4]个
云生云灭自在风-评论

以名换钱,得了钞票,而牺牲的是诚信。at:2009年11月14日 晚上9:58

尘世祥人-评论

声誉一落千丈的又何止是广告啊?!还有新闻媒体、明星们、经营者。这些,他们失去的少,得到的多。而老百姓就不同了,只能深受其害。问好朋友!at:2009年11月15日 早上8:17

feihua1234-评论

欣赏佳作,问候周末快乐!at:2009年11月15日 上午11:58

辽河小虾-评论

受害的都是老百姓?一片顶六片?鬼才相信!at:2009年11月20日 中午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