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怕冷,却是喜欢冬天的。这有些矛盾,可是世上的事情都是矛盾的。如同很多人是享受爱的,包括着爱的甜蜜和伤痛。
今年西安的冬天来的很早,让我这个所谓的南方人猝不及防。同样,西安的第一场雪也下的很早,在这个被人们称作“光棍节”日子里,她就调皮地不打一声招呼弥漫了整个校园。
看到雪,总是让我特别怀念小时候的雪。苏北的雪不是稀客,一般也是每年都会有,只是不像西安这么早。那个时候,我的印象里一般是年关将近,有很多次都是过年的那一天,她才不紧不慢地飘落。雪落过后,就包裹了我的整个世界,大地也盖上了一层白皑皑的纯洁。那个时候,我喜欢在早晨醒来,裹了厚厚的棉衣,在雪地里走。我常常不愿意踏别人踩过的雪,我总要走那些没有人走过的路。我的原因很简单,就是童年时的顽皮和好奇。回家后,母亲常常抱怨我弄湿了鞋子。可是我后来知道,走没有人踩过的雪,更容易躲避滑跌。别人踩过的雪,已经变得坚实起来,雪便融化掉,变成了冰,哪能不容易滑跌。于是知道走别人走过的路,可能有些好处,只是不知哪时就会摔跤。自己还是要走自己的路的。
我昨天还和朋友说过,冬天是适合读些哲学的,尤其是落雪的日子。我要是有一个房子,在房子里生了旺旺的炉火,我坐在炉火旁,捧着一本哲学,慢慢细细地品读着,该是多么好。可是,这也只是想象。可是冬天安静,人也很安逸,的确是读哲学的好季节。读叔本华,读海德格尔,读尼采,都是不错的享受。说白了,冬天是最接近哲学的季节。就如同夏天接近小说,秋天接近散文。春天接近诗歌。这都是我自己的感觉。
一见到雪,我就会想起新疆的那个乡土作家,刘亮臣。想起他的《寒风吹彻》,想起他的《虚土》。他的作品里,那些雪,才叫真正的雪;那样的冷,才叫真正的冷。冬天先是冻坏人的一根骨头,而后冻坏了一个人的身体,进而带走一个人的生命。还有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那样的雪,总是常人所不能承受的。不经过一个寒冷的雪冬,如何能知道春暖花开的明艳。
很多人都说雪是纯洁的,如同天使的花园里飘落的花絮。雪,是灵魂蒸腾的希望。我也爱雪。可是我深知她只是华美的外衣,只是暂时掩盖了世界的伤痕。因为你看。雪化的时候,一切的不洁之处。还是那么气焰嚣张。比如现在,是深夜,雪还在飘落,我往窗外看去,是一片洁净的素雅,雪花纷飞,一览如绢。可是我依然知道,那条道路两旁飘落的枯叶,在雪化之后,就会凸显出他们的憔悴。枯叶喝饱了雪,像是醉酒的老翁,有一天早晨,我们醒来的时候,会发现温暖的阳光把雪融进了大地,只是地上,那些残留的枯叶,依旧衰败。
我记得上一回见这样大的雪,还是在故乡的高中。这一次见,时隔两年有余,可是见到雪的喜悦,一直都没有改变。仿佛哪天见到了曾今的初恋,还有那样熟悉的感觉,才发现,爱,一直都在。没错,这是一个飘雪的日子,雪把我带到了过去;没错,这是人们称作“光棍节”的日子。一个单身汉,和一场雪,在深夜诉说着一种隐秘的情愫。雪不会记下我的心情,因为她有一天就消失了,而我会记下她的心情。如同,爱一直都在。
2009年11月11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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