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读书人,应该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启迪民众本是读书的人义务。可是知识可以消除愚昧,却无法解决极少数人道德的缺失。半个多世纪的中国特色教育,在网络世界的反映,就是思维的狭隘与理性的不足。我们常常在网络里看到一些浅薄者用他们幼稚的认识表现他们的“执着”。这些网友,对于事物的内含与外延以及基本的逻辑关系懵懂无知,常犯形而上学与偷换概念的简单逻辑错误。例如,有人说改革开放三十年,社会道德水准下降,就有人给你例举一个个道德高尚的典范,逼着你来承认世上还是好人多,社会道德水准没有下降。就这种思维,真是对人类智慧的亵渎。
网络文学中,由于体裁的差异,评价的标准也是不完全相同的。比如文散文与小说在情节描写上要求形象生动,起伏跌宕。可是在杂文上就不完全适合这种标准。杂文提倡表述准确,合乎逻辑。其“生动”性要求贴切,给读者的联想应该是有具体指向的。而不能象散文与小说给读者的想象是非单一性的。起伏跌宕,更是对于散文与小说衡量标准,在杂文上则反映为理性与逻辑性。
读者最憎恶的就是抄袭,网络里的抄袭现象的确形形色色,五花八门。还就有那么一些人以“千古文章一大抄”为由,公然剽窃他人的文字。这如果不是狡辩,就是认识上误解。“千古文章一大抄”是指世人所做的文章,都是表达现实生活的,其表现的对象上具有广义上的相同。可是,这不等于把别人的文章据为己有。在鉴定抄袭上,小说、散文主要看情节描写,人物塑造是否雷同。可是在杂文上则与小说与散文的鉴定存在差异。杂文,主要看作者论述的观点是否贴切,符合逻辑,与现实生活是否存在着联系。而不能简单地以文中有多少内容曾经出现在某处,确定为抄袭。
知晓杂文创作的朋友懂得,狭义上的杂文属于论说文范畴。须要具有明确主旨,翔实的论据,严谨的论述。其中论据,可以为理论论据,事实论据。在理论论据的引用上,要尊重理论的严谨性,许多理论的引用,都可能是原封不动拿来,甚至可能是文字上都不差一字。事实论据,也基本具有这种特性,在引用的某些事实时(包括历史典故与现实生活中的情节),如果这种事实来源于媒体或者书籍,完全可以拿来使用,没有必要把历史典故或者某些文章叙述的事实再重新组织一遍语言,表述相同的内容。因为杂文使用这些论据是用来阐述观点的,就象法庭上递交的证据,是属于他人形成的还是递交者自己收集的,差别只是表现力度。有现成的证据,完全可以拿来一用,没有必要再通过其他渠道去收集相同内容的证据。
也有读者朋友认为,要是这样,观点相同的文章就一定是抄袭的。这只能说存在这种可能。可这只能是杂文抄袭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就拿我刚写过的一篇关于黄万里的文字,就有读者朋友误认为抄袭。理由是他听说过黄万里的事迹,我的那篇文章所述的黄万里的事迹与他知道的相同。黄万里的事迹就是事实存在,无论文中引用来源于其他媒体,还是作者的再叙述,都是不能违背黄万里的人生经历的。当有人阐述杂文的抄袭是观点的抄袭,而不是论据的抄袭时,此君又寻来证据说,他在凤凰卫视中文台看过相关节目,由此他确认鄙人的那篇文章“史料与观点”绝对是抄袭。也许逻辑学对于中国教育出来的“人才”比较陌生,对于虽然受过高等教育却是学理科专业的就更陌生了。至于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逻辑学的知识只能来源于对现实生活的基本认识规律。就说这位朋友的观点——史料相同、观点相同,只能是杂文抄袭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要条件。
对于现实中的事物,就拿黄万里事迹来说,这还能有两种真实的不同版本吗?也许这种观点读者还比较好辨别。可是对于观点相同的杂文也不一定属于抄袭,读者朋友就要生歧义了。其实也很简单,观点都是据现实产生的。基于黄万里的事迹,得出他是一个有骨气的中国人,有良知的科学家。这是具备正常判断能力的人都能得出的。也就是说,抄袭的杂文,史料观点一定是相同的(这是鉴定杂文抄袭的必要条件),可是史料观点相同的杂文却不一定是抄袭的。因为“史实观点相同”不是杂文抄袭的充要条件。
也许,这篇文字对于那些缺乏逻辑修养的人没有多大的作用。但是只要读者秉承一颗善意的心,就不难看出其中的差别。读他人的文章,除了用理解能力外,还须要有一颗善良的心。除非有“观点史料”内容一致,排列都相同的文章为证,不能轻易地就指证他人的文章为抄袭。即使出现“观点史料”内容一致,排列也基本相同的文章,也须要考证,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因为这样虽然对于打击抄袭现象有一定的益处,可是也可能中伤一些无辜的作者。打击丑恶,不能以牺牲无辜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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