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芳
2007年6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公布了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这次审计发现部门本级存在的问题348.53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问题331.15亿元,占95%;违法违规问题15.24亿元,占4%;损失浪费问题2.14亿元,占1%。主要违规部门是:环保总局、烟草局、民航总局3个部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8489.2万元。南水北调办、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8.59亿元;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等4个部门所属的5个单位存在未经批准和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办公楼、培训中心等问题,涉及金额17.39亿元等……这些数目对老百姓来讲是多么的触目惊心!这次审计发现了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虚报多领预算资金、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乱收费等诸多问题,这也是近年来屡审屡犯的问题吗?违规部委之多、违规金额之大,此次审计结果比前几次有过之而无不及?笔者面对这样的审计报告,却不像以往那样感到触目惊心了。“审计风暴”几乎年年刮,现在一年还不止刮一次,可一些部门单位却“屡审屡犯”甚至变本加厉。国家各部委有难道地方各部门就没有吗?“审计风暴”刮到今天,我想,恐怕老百姓对政府慢慢也失去威信了!
“审计难、处理更难”。这是我国上下普遍存在的弊端,从国家到地方每年都彼露了不少部门存在的许多问题,而那些部门对审计处理意见就是不重视,没有做出详细的整改方案,有的部门还竭力为自己辩护,还有的则用“正在研究整改之中”来应付了之。每当“审计风暴”席卷而来,老百姓都热切期盼着“问责风暴”随后而至。可是,“审计风暴”的浩大声势过后,人们却很少见到有关部门头儿的“乌纱帽”落地,也不见受到什么处理,有的甚至交流换岗继续任职或者提拔重用。
审计问责不力,我们不能责怪审计部门。国家审计署是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各地方的审计厅局也是各地方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这些年国家审计署乃至各地方却毫不留情面地披露一些单位、部门的严重违规问题,这已是难得可贵了。笔者认为,审计问责之所以乏力,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审计部门都是缺少一个有力的“后台”——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
宪法确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无论哪级政府部门使用公共资金的过程,自然应该在人大的监督范围之内。人大应当通过审计报告来了解和检查政府在财政预算管理过程中的情况和所存在的问题,并对政府部门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从维护公共财政使用合法性的角度而言,人大应当是审计部门最大和最硬的“后台”,要惩处那些滥用财政资源的政府部门和官员,这是人大不容推卸的责任。
当然,“审计风暴”过后,肩负问责重任的还有监察、司法部门,但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应当承担最大责任。然而,面对那些在“审计风暴”中“屡审屡犯”的政府部门和官员,人大法定的质询权、罢免权、预算监督权放去哪里了?笔者建议,国家和地方人大机关应拿出宪法给的“尚方宝剑”来,肩负人民赋予的职权,履行好职责,对有违法违规的部门或个人该质询的质询,该罢免的罢免,同时,还可责成公、检、法、司共同履职,特别对个别腐败贪官的,该抓的要抓,该关的要关,该判刑的要判刑,给那些正想搞腐败的人敲敲警钟,决不能让那些部门和官员再“屡审屡犯”了。
2007年12月于象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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