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协会一则通告,把著名演员侯耀华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侯耀华因为代言了伯爵养生胶囊、杜仲降压片、黄金九号、角燕g蛋白等10个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虚假广告,而成为迄今为止,国内大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之最。
虽然侯耀华昨日(11月6号)已经在博客上向广大消费者道歉,虽然他的代理律师已经表态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我们从多达10个虚假广告的代言行为本身看,明星侯耀华有明知故犯的嫌疑,不仅应该承担法律的责任,更应该接受道德法庭的审判。
然而,从事件被披露的时候开始,人们就似乎把虚假广告的矛头直指侯耀华,而其他共犯却在舆论之外在被追究之外。
一则虚假广告的出笼至少有这样几道环节:经销虚假商品的商家或企业、工商管理部门中广告管理机构、广播电视和媒体部门的广告审查机构、食品药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机构。其中,后面所列的三个部门,都是国家行政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广告管理的专门机构。
虚假广告盛行,在我国,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从违法广告和虚假广告的角度来说,它是一条产业链,涉及的有商家、工商、广电、食品卫生、广告代言和广告制作等环节,最直接的造假,是商家,这是源头,其他的都是胁从。
我们的国家赋予权力的广告管理职能部门,在这10个虚假广告的全部行为过程的实施中,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我们不能因为侯耀华扮演了登台演出的角色就忽略了他背后更多的“演员”,他们不是在前台,而是在幕后。请问,没有工商部门的许可,没有有关比如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的批复,广告播出单位就敢于违法播放?而在最后一道关,媒体,或者说广播电视局,它又是怎样把关怎样审查然后热播的呢?这背后,业内人都知道,有太多的猫腻了,有太多太多的猫腻了。
只要上述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任何一个部门坚持原则,虚假广告就没有存在的空间。为什么那么多“婆婆”不管事?为什么侯耀华虚假代言事件的曝光最终还是由非国家行政部门的广告协会披露的?
这背后还有多少像侯耀华先生那样充当虚假广告代言人而获得个人好处的?只不过他们都在幕后。难道消费者和虚假药品的受害者就没有理由追究这背后的责任人的责任吗?从整个虚假广告产业链来说,明星代言,只是一个环节,甚至不是最主要的环节。所以,侯耀华的律师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的时候,敢于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如果真有谁要诉诸法律,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绝非侯耀华一人,还应该大有人在。所以侯耀华突然就变得很坦然了。
侯耀华代言虚假广告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时下广告管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看到了我国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面临的巨大挑战。国家机关本身的执法诚信丧失,那么,再谈什么建立法治社会,都不过是望梅止渴一样的遐想。
不信,你看,侯耀华代言事件过后,就没有虚假广告了?
既然侯耀华之后还一定会有虚假广告,那么,我们在痛批侯耀华缺德的同时,是不是应该想到更多的幕后的侯先生。
建立科学的有效的行政法制执行和监督体系,才是避免张耀华、刘耀华虚假广告事件继续害民欺民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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