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同一位教师交流一篇短文时,存在着一些分歧,但通过研讨,后来还是统一了认识,不知是不是体现着一些课改的理念。
短文讲的是一个小偷去偷张大千的画,被张大千画的“老虎”吓跑一事。试卷上问:读了这个故事,你想对小偷说点什么?不知道命题者的意思该怎样回答,只是大多数学生都答的是“偷东西不光荣,不要偷别人的东西,要做一个好人”之类的内容。但有一位学生的答案是——我想对小偷说:“你当小偷,是要去偷珍贵的画的,怎么会被‘老虎’吓跑?就算好像有一只真虎站在面前,你也要明白那只是画而已,如此不作研究分析就得出‘有老虎’的结论,肯定是错的!”——当时老师在判题时,对这个答案给予了全盘的否定,并认为可笑之极!
当然,从表面看,这位同学是在为小偷说话,不符合传统的“红色”教育。本来,文章这样写只是为了反衬张大千的画技高超,竟然以假乱真吓退了小偷,但你命题人偏要求回答“想对小偷说点什么”,本身就是一个“偏题”的命题,如果将答案固定在“不要偷东西,偷东西是可耻的”这一层面上,这道题还有多大的价值?——因为对天下所有的小偷都可以这么说,那就失去了这篇文章的特殊性。
就这位“为小偷说话”的同学而言,也不是说他认为偷东西就对,而是觉得这位小偷也的确太窝囊了。所以,这为孩子的答案不能判错,笔者还觉得有点新意。至于做小偷对不对,我想孩子们认识起来并不难。
那么,就这道题而言,有着怎样的思维角度呢?一是“传统型”的,就是“不要偷东西”;二是“创新型”的,正如上文说的那位孩子!记得高洪波有一首儿童诗《我喜欢你,狐狸》,其中就完全打破了传统思维的框子,将教材《狐狸和乌鸦》的思想内容进行了全新的演绎,将狐狸的“骗”转化为“机智、聪明”,提出“肉是偷来的,谁吃都一样”的观点。同样的内容,“狐狸”的形象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按照传统的说法,谁要是在《狐狸和乌鸦》的教学课堂上说狐狸的好话,肯定是要遭到批评的。
课程改革的最大特点,就是要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创新能力,倘若仍然是教师设好了套让学生去钻,那么,作为教师无疑是在“犯罪”,犯“扼杀人才”的罪!
还记得给中学生讲《空城计》,讲到“孔明乃披鹤氅,戴纶巾,引二小童携琴一张,于城上敌楼前,凭栏而坐,焚香操琴”和司马懿“果见孔明坐于城楼之上,笑容可掬,焚香操琴。左有一童子,手捧宝剑;右有一童子,手执麈尾”时,我问学生:“这时诸葛亮的心情怎样?”当时就有一位孩子答曰:“提心吊胆!”我一听,这和教学参考书的分析大相径庭,于是否定了他的答案,说:“诸葛亮神机妙算,完全知道司马懿会被吓跑,应该是胸有成竹,怎么会提心吊胆呢?”我这么一“折腾”,学生们的思维终于回到了“正统”,当时还以为自己“引导有方”呢!
可后来一想,诸葛亮“身边别无大将,只有一班文官,所引五千兵,已分一半先运粮草去了,只剩二千五百军在城中”,众官听得“司马懿引大军十五万,望西城蜂拥而来”的消息,“尽皆失色”。尽管自己想到了“空城计”,但把握也还是不太大的。可以说,这是诸葛亮无奈中的“下策”了,内心绝对是“提心吊胆”的,“笑容可掬,焚香操琴”只不过是“故作镇定”而已。想到这里,觉得先前那位孩子被批评得好“冤枉”!
“小偷”就是耻辱,“诸葛亮”就是神人,就在这样传统的“标准答案”中,教师牵着学生的鼻子一步一步地前行,真的走得好辛苦!然而,这“辛苦”并不是值得的,相反,它在一念之间摧毁了多少灵动的思维呀!罪过!
所以,在新课程理念下,如何做“转型”老师,如何教“转型”学生,都是摆在大家面前的难题!究竟该对“小偷”说点什么呢,令人深思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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