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之一生,虽无惊涛骇浪,却也挫折连连,年近不惑,总结小半生,竟然也能生出些许的回忆来……;
最喜欢的东西:如果女人不算东西的话,当然是酒喽。
最自豪的事:一天去上班,我们那片那个年轻女傻子,突然出现在了马路对面,歪着脑袋望着我,满脸都是最纯朴的笑,嘴里不停的喊着:“帅哥、帅哥……”,与我以平行线的方式,走了至少十多米,羞得我,都快要飞到天上去了。
最大的心愿:做一个智力只有常人10%的正常人,只记得吃、喝、拉、撒就行。当然了,如果上帝觉得可怜我,再给我一次许愿的机会的话,我的回答就是“在我消失之前,能够出版一本《游戏人生杂文集》“,结果,上帝问了一句“游戏,你是不是又喝醉了……?”呜呜,不义气的家伙。
最大的变化:以前上网的口号是“谈谈情、说说爱、玩玩风花雪月,游戏人生”,现在的口号是“聊聊天,叙叙事,侃侃柴米油盐、醉生梦死”
最痛苦的事:“痛的说不出口”
最让我忘不了的事:小时候妈妈用担子,前面担着弟,后面挑着我,下班回家的情形。
最想说的一句话:“同志们,醒醒吧,网恋害人“
最后悔的一件事:没有用武力镇压。
最伤心的一件事:呵呵呵呵,就不告诉你。
最糗的一件事:小时候报了个英语业余培训班(那时候在老家,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英语这个东西),一天测验(相当于听写,只不过,是要写到黑板上),老师说出汉字,然后会的举手,上去写到黑板上,十几个词过去了,同学们差不多快轮遍了,我连一次手都没举,急啊!自尊心替我做了主,找了个最简单的单词“rose”写在了手背上以防万一,“玫瑰”随着老师的话声,我也跟其它同学一样,自豪的举起了可爱的小手,天啊!它就那么巧(后来分析可能他平时就看我不顺眼),我的本意,只是想证明给大家看,其实我也不是啥都不会。上就上呗,不就是个“rose”吗?得意的我,在从座位走向讲台这段时间里,竟然忘了再次回味它的长相,信心十足的站到了黑板面前,举起了粉笔,才发现脑子里面一片空白,三秒钟,也就三钞钟,左手稍微一动,双眼一瞄,我圆满的完成了任务,等我回到座位,老师的点评没把我雷晕“刚才那位同学,他的动作大家都看到了,这样做对不对啊”“不对,哈哈哈…!”,那帮可爱的同学们几乎是异口同声,这帮兔崽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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