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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卖淫中看一种放纵的自由一缕清风哲

发表于-2009年11月02日 中午1:13评论-4条

“我所谓自由,不是放纵;所谓温饱,不是奢侈。”鲁迅语。

——题记

色情产业的产生,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西方。最开始是在影视中出现的,当时人们在好奇和羞涩中挣扎着,直到一种哲学:“花花公子”哲学的出现才让人们有了理论和思想的基础。然后这“可爱的洪水猛兽”便一发不可收拾,以拉肚子的速度迅猛的发展着。

仅仅对于人身而言,当然是越有钱越有权的上层阶级才更有自由,从古至今,从中到外一直如此,也将永远如此。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都挤破脑袋要跻身到上层社会的真正原因。无论你是想嫁给一个有钱人,无论你是为了突破命运的局限去考研究生逼得自己的母亲去卖血,无论你打着回报祖国回报社会的幌子去努力的拼搏奋斗,最后都希望成为一个上层人。因为他们总是更自由一些,即使这种自由过度到一种放纵。其实放纵本身也是一种自由,无非是一种过了头的自由罢了。

你想有车有房,想出国,想触犯了法律而不被严重处罚等等,都可以利用自己的上层身份去获得想要的。最近的富二代飙车撞死人,赔钱坐牢都不说,如果他撞死的是一个国家高干,或者最高法院里某位高干的儿子,恐怕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当然,我们的高干也不是那么容易被平民百姓给撞的。生命价值的不平等,也是自身所处地位的尴尬造成的。这些东东我们姑且不说。今天我只从人对自己身体的使用自由谈起,关于我们身体的自由,我们以卖淫这个为一般人不耻却又可能暧昧的行当,谈谈一种被放逐的自由。

卖淫,是以性作为交易去获取报酬的一种方式。它的成立需要三个条件:一是双发自愿的发生关系;二是有金钱交易;三是以性交的次数或者时间来计费。也就是说,如果不满足这三条就不是卖淫。第一条我们就不说了,如果不是自愿就是强j*了。第三条也不用说了,但凡买过东西的人都应该明白这个理。我们只说第三条,有金钱交易。但是如果我不给钱呢,我给她一辆奔驰她愿不愿意和我那个,我给她买栋别墅她愿不愿意,我让她来我公司上班给她一个高职位她愿不愿意,我开名车带她兜风和她一起烛光宴给她买钻戒她愿不愿意。她们算是卖淫吗,算!因为她们获取了利益,而且是用自己的身体。她们算卖淫吗,不算!因为这里面没有金钱的交易。之前演员张钰把自己和某导演云雨之事传到了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这是一个把性作为达到自己目的,去获得实惠而不是金钱交易算不上卖淫的典型例子。

记得看过《知音》杂志陈清贫的一篇文章《崂山,空负冀望的十年生死约定》中,讲到一个卖身十年的少女,她为了挽救生命垂危的弟弟,把自己最青春的十年卖给了一个大老板。

但是这些一般人能做到吗,不能!为什么?因为你不是一个上层的人,一个有钱或者有权的人。你不会为了打一个炮就去付出几十万上百万去浪漫,浪漫和阔气从来都是需要烧钱的。你也不可能让一个名演员甘心不要钱就往你床上跑,谁让你不是导演不能让人家出名呢。你不是腰缠万贯的大老板,你凭什么把一个美丽少女十年的青春买下!

“艳照门”出来时,我和同学谈这个事情时。一个女同学说,人家陈冠希既有钱人长得又有型,难怪那么多女明星都愿意跟他。当时就把她男朋友气得恨不得把她也给塞到陈冠希的相机里。

生病期间闲来无事,又不能久坐对着笔记本使劲敲,那段时间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是《中国红灯区纪实》,里面说得很露骨很深刻:“至少从近代资本主义出现以后,所谓‘禁娼’一直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切身利益服务的,一直就是仅仅镇压穷苦的男男女女和下层老百姓,却对上层社会的种种‘性交与利益的交易’网开一面,一直就是保护有权有势的男人的‘以权谋性’和欺男霸女。而且,由于‘以性谋权’和‘以性谋实惠’都不算卖淫,所以禁娼实际上也就保护了有权有势的男人的消费对象,以便为他们‘增加生产,保障供给’。”

我想这似乎是个无法改变,或者说很难去改变的一个东西。如果人人都性自由了,自由结合,随意交合,性交易合法化。在拥有如此众多人口的中国,我想那时性病、私生子等等社会问题就会很严重,所以这种身体的自由和放纵永远都是上流社会的事情。但是如果上流社会也禁止了这些东西呢。那样又不行,他们不爽了,也许会更麻烦,而且社会的另一个情况也会受到牵连,那个更棘手。那就是现在这个社会大家或者说是法律,在人们对于自己身体的支配上的要求,已经比较放松不那么严厉了。

多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处理了一宗案件。一个女人因为勾引多个男人破坏别人的家庭而被判了七年的有期徒刑,罪名是流氓罪。但是我们看看现在那个广州大学以写性体验出名的木子美;那个在记者采访她,她说:“你想采访我就要和我上床,你能和我在床上多久,我就让你采访多久。”的木子美。怎么现在她那么逍遥,那么嚣张,怎么没有人管她呢。我记得之前在哪里看到了一个数据,说是据有管部门的统计。现代社会的人中,在和自己的另一半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的比例占到了四成,40%的比例。你说公安部分抓得过来吗?你说我们的牢房够用吗?所以你丫爱和谁睡觉就和谁睡觉,只要不跟人家要钱,去靠这个赚钱就可以了。这是一个事实,一个让人绝望和无奈的事情。

从大学就可以看到,太多的大学,包括名校的大门旁都有很多的宾馆,都是给学生“洞房”提供方便的。有一次我忍无可忍问了一个卖炒饭的老板:“难道就没有人管吗?”他的回答很让我吃惊,他说:“国家提倡啊!学生高兴了,也有利于他们的学习的啊!”我认为他所说的国家提倡还不如说是一种默许和纵容,就像是面对那四成的人一样,这也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后来我去别的学校参加考试,更是让我开了眼界,大学对面仅一条马路之隔,就是一个红灯区。

这些人性中的东西,这些社会中一些不堪却一时难以避免的东西,也从另一个方面为那些有权有钱有势人的放纵提供了足够的理由和有利的条件。致使出现了“校妓”,出现了大学生被包养的情况。那次我去餐厅吃饭,在经过女生寝室时,走在我前面的三个女生在讨论这些问题。其中一个女生说一定要找个很有钱的老头才行。另一个女生感慨道,哎呀不行啊。现在人家有钱人都很会保养,说不定比你活得时间还长呢!是啊是啊!另外两个人表示赞同,然后三个人在那长吁短叹。弟弟才上高中,他回来感慨说,现在的女生找对象的标准竟然是“有车有房,没爹没娘。”虚荣和骨子里的奴性,也都为上层社会人的放纵提供了滋生罪孽的土壤,所谓“霓虹灯下眼泪多”,即是此般。

哎呀!不说了!偶要去好好学习努力工作!为跻身上流而奋斗终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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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红尾巴的狼点评:

世界上没有什么绝对的自由,一切的自由都是建立在某种痛苦与无奈的被格式化的境况中的,没必要去渲染的,一种日子一个人活,你享受不了的。

文章评论共[4]个
燎原百击-评论

犀利的讽刺!at:2009年11月02日 中午2:50

浪里沙-评论

对于这样存在的现象,的确是难以消灭的,也许这就是社会发展的必须吧!at:2009年11月02日 下午3:33

心有灵兮8286-评论

挤身于上流,是大多数人的奋斗目标,也是现实主义者的奋斗目标!at:2009年11月02日 晚上7:34

不想说谎-评论

有车有房,没爹没娘,经典!养不起乎?!at:2009年11月03日 早上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