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勇敢者的游戏——与克林顿对话的北大学生》一文中,通过对几位北大学子提问的剖析,指出:当今各类制度和传统思维方式制造出的社会环境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功利思想,不利于自由人格的发展。他把矛头指向现行的制度和传统的思维方式,深有见地。此文的目的应该在于反思,但可能是由于文笔过于犀利的原因,给人的总体印象却是批判的成分更多些。
民主与自由,自五四以降,在中国一直是弘大的历史命题。 “五四”之所以被称之为启蒙,就在于先驱们第一次把民主和自由的理念完整地介绍给国人并大力提倡。民主之精神、自由之人格也成了几代有识之士追求的目标。但毋庸讳言,在走向民主与自由的历史进程中,近百年来,我们始终处于一个上下求索、踟蹰前行的阶段。
文中有一句话让我感慨良多。“一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在于:说自己想说的话。在外部压力之下不能说,这样的人是最不自由的;自己主动放弃说心里话的自由,这样的人是最可耻的。”言论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不容分辩。但茫然四顾,“不可耻”能有几人?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由是有限度的,世界上本就没有绝对的自由。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限度的范围有多大。“自由”,《现代汉语词典》给出的是这样的定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随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守法是前提,其次是必须承认“主体间性”:即必须承认人人都平等的享有这个权利。在此,什么样的“法律”尤显重要。是统治者驭民之“法”还是真正意义上法治的 “法”。在论及当今中国启蒙的走向时,李泽厚一语中的:最重要的是建立各种法律制度和思想自由的理性形式。以我的理解,所谓的理性形式必须涵盖科学的精神、多元的文化、公正的态度、渐进的方式。因其科学、包容而具权威,因其公正、渐进而能最大程度的体现民意并能得到公众的认同。由“礼”归“仁”,既具权威又受认同的神圣制度才能够团结人群,巩固秩序,建立人性。
千年以来,中国封建专制国家都是为了皇帝一家服务的,严复称之为有家无国。在那样的时代,统治者的意愿就是“法”,自由的限度尽在统治者掌握之中。前《光明日报》总编储安平精辟地把专制时期的自由分为政治自由和社会自由。无关政治统治的自由限度尽可大些,而只要是关乎统治的言论、思想、行动则必须死死钳制。千年国史,因言获罪者数不胜数。时至今日,这些教训仍然作为一种大众心理阴影挥抹不去。由此可知,没有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环境作为保证,所谓的自由只能是纸上谈兵。
话再说回来,在中国,即便我们的社会已经具备了理性形式,在面对传统的道德观念、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不可避免的个人喜好的时候,国人是否就可以言无不尽、畅所欲言了呢?刘亚洲有句话可以说代表了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平民的心态:“人说话应该有底线:一是力图说真话,二不能说真话应当保持沉默,三是无权保持沉默而又不得不说假话则不应伤害他人”。在这句话里,固然可以看出善良的一面,但中庸、慎思等中国传统哲学意识同样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仔细考量,还可以从中察觉出一丝重事功,求自保的痕迹。“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中国的传统哲学,或多或少都有些重事功的风气。儒法墨且不论,即使是号称无为的道家也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入世的念头,道家的无为而治,实际上就是麻痹人民的思想以图更加便于统治。司马迁将老子与韩非放在一起列传,眼光独到且犀利。明哲才能保身,几千年传统哲学意识源远流长,以其无孔不入的渗透力进入每个人的灵魂深处。惟其久远,转变更难。因而,在构建理性形式的同时,个人精神的升华同样不可忽视,两者应该是互为表里,互相促进的的关系。
民主、自由、理性、法治,这是使民族走向复兴、国家走向富强的惟一通道。在对社会诸多不良现象进行批判的同时,个人认为还要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反思上,用在制度和思想的理性构建上。
借用刘再复先生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束:在“五四”已经过去九十年的今天,我们再谈启蒙应走向“形式”、走向制度,有点悲哀,它说明,中国现代文明构建史要打开新的一页,真不容易。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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