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来珠三角这个小镇,单位安排我到他处暂住。那是一套三房一厅租住房。他二十出头,平时常与一些绿男红女来往,似乎人缘不错。一个月后,我搬出,与他的见面少了。
他在镇文化部门下属一单位工作,平时除参与组织一些文化活动外,还兼跑广告业务。一次,我到镇一台资企业采访,看到他与该企业洽谈业务。该企业搞庆典,他带几个人依约前来摆摆道具,布布场景,收费可不少。我当时想:这小子会嫌钱!
不久,传闻他自办了一家酒吧,我听了,认为这是水到渠成的事,依他的能力,办一家小酒吧是小打小闹的事。一个下午,我看到他指挥几个工友把宿舍的家私搬到楼下,装车运到酒吧。我夸了他一句:你小子真行!
他既忙于上班,又要忙于打理酒吧,偶尔看到他时,他总是忙忙碌碌的样子。我乐于顺水推舟,称他为“老总”,他一副不显山不露水的表情:说什么啊,还差远呢!我穷追猛打:当了老总,是怕请客吧?
未曾想到,两年后他关了酒吧,又离开了单位,我不以为然,说人各有志,这小子该是另谋高就了。随后得知,他因为经营不善,酒吧只得关门;他又因为忙于私事,工作不力,导致单位炒了他鱿鱼。他便这样悄悄地离开了小镇。
我认为在这商品经济社会,店铺关闭和炒鱿鱼都是一件平常的事,他的离开,就像大地一株春草,默默无闻,渐渐让人淡忘。然而,他走后才一个月,这个小镇却掀起了巨大波澜:他离开小镇前几天,分别以有关借口向朋友、同事数人借了数万元。他现不但把手机关了,人也不知所踪。朋友找不到他时,这才如梦初醒:这小子存心骗人!
最惨的是一个在工厂打工的朋友,借给了他数千元。这个朋友说,这可是我两个月的工资啊,他说了一个月后还给我。现他连影子都没有一个,哪里去找?我听了,心里感到十分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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