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的农民工开胸验肺事件与这次上海交管局的钓鱼执法事件,由于其性质相似,从两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来看,真可以说是异曲同工。
患职业病的农民工,得不到法定的职业病防治所的认定,不得已开胸验肺,因为被交通执法部门钓鱼而进入预设圈套的司机,为了证明清白,断指明志。两者都是以极其残忍的自残的手段,来与被执法者扭曲的“法律”抗争。
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的法律怎么了?我们的执法者怎么了?
现在的国家法律,当它被少数人假执法之名而行谋私之实的时候,就是说,国家公权被私有化了。对于手无寸权的普通百姓来说,因为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关系,在他们手里,没有掌握半点“国家资源”作为凭借,危机时刻,唯有自残,与“公权”进行抗争。
时下许多地方的所谓执法,正好给操纵法律谋私利者提供了方便。
而一个国家,当司法的尊严被破坏,当牟利者披上执法的外衣,便是这个国家的社会秩序受到严重挑战的时候。因为,最能体现社会公平与良知的司法,一旦成为弄虚作假的帮凶,社会正义就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公民以最无奈最迫不得已的方法,以最极端的方式来表达对歪曲执法的反抗,这已经是我们的良知所不允许,是社会主义的公德所不容。然而,这却是血淋淋的事实。
事实已经反复证明,我们现行的司法制度存在缺陷,亟待改革和完善。是我们的制度,是司法制度从结构到理念上存在缺失和漏洞,使一些掌握公权力的人,钻了空子。恰恰就是这少数的司法败类,给我们的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甚至让不少人动摇了对社会公平公正和正义的信心。
以自残的极端行为与不合理的“法制”进行抗争,不仅挑衅了今天的社会主义法制,而且也让公众的道德肌肤淌血。
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制,亟待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进行实质性的改革和完善,否则,社会公平和正义,将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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