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寻尸三部曲》mianmian1984

发表于-2009年10月24日 早上9:48评论-2条

前言

他只是一条线,串着一个家族一百年来的悲悲喜喜。他的死不是剧终,而是对这个红尘的诠释与不解。历史上有着太多的悲怨,人们无所适从,无法驾驭,只好眼睁睁看着它的发生。在往事面前,无所谓悲,无所谓喜,更多的是悲喜交加,到最后都如流水般逝去了,不留下一丁点痕迹。

人的一百年本是不容易的。从出生,一阵撕心裂肺的痛,一声喊破喉咙的哭;到死去,一身无法摆脱的疾病的折磨,一具发着恶臭的尸体;中间夹着一百年,犹如白马过隙,一瞬而已,却有太多的灯红酒绿、悲欢离合、酸甜苦辣,生离死别、尔虞我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如果再担心身后的事,那就更累了。

可又有谁逃得过这滚滚红尘,逃得过这身后之事呢?

一、寻父

王老汉从小出生在云南美丽宁静的边陲小镇上,小镇不是很大,也不是很小,一条清澈的河绕镇而过。小镇像是世外桃源一般,除了三天一次的集市有点热闹,方圆几十里的人民逗来这里买卖之外,平日里还是比较清幽的。王老汉是家里的独子,有着家人的宠爱,却也是一路坎坷一辈子快要到头了,儿子到南方去了,现在是孤单一个人守着祖宗留下来的祖业――偌大的庭院,庭院门前几间租出去的店铺。虽说生活不成问题,可一个人生活,没有一点生气,也难免透着几分凄楚的。

说来话长,王老汉是成过亲的。那是许多年前的事了,只有老一辈的人才知道,只是都不愿意提起,时间久了,大家都各过各的生活,那段往事在小镇上也似乎淡忘了。王老汉是祖上的独子,祖上算是大户人家了吧,可奇怪的是代代单传,不曾再多个一子半孙的。这个镇上的人都知道,盛传是祖上上辈子造的孽,下辈子的人帮还的债。偌大一个门庭,总是冷冷清清的,门前几个大铺子同来出租的,所收入的租子足够一家子开支的,何况还有祖传的积蓄。王老汉很小就成亲了,就是盼他早点开花结果。其实若能有更好的办法,王老汉那死去的老爹也不会出此下策。

死去的老爹镇上人都叫王大老板,是个脾气暴躁的人,奈于他的祖业,别人也不敢轻易得罪他的,更是巴结附和的多。自从生了王老汉之后,原配夫人的肚子也再无动静了,任凭王大老板怎么折腾。王大老板心里是不甘心的,老是想打破这个魔咒,便纳了两个妾。那一个年代,解放初期,那一方天地就是山高皇帝远,纳几个妾是最正常不过的。妾来之,便是夜夜笙歌,整个祖屋多了几分生气,但在外人看来,那都是奔着他的家产去的,想必也不会有什么好的。除了勾心斗角,也未曾再给这户人家添个半崽。迫于无奈,只好在王老汉年纪轻轻就配了个夫人。王大老板在王老汉成亲一个月后便失踪了。

有人说是在外面遇到劫匪,命葬荒野了。

有人说是仇家找上门,死于非命了。

更有甚者说是得了花柳病,自个在外寻死去了。

总之王大老板的死便成了一个迷。

王家请了好些帮手来找,主要是王夫人请的,自嫁给了王大老板之后,王夫人也变得势利多了。王大老板一般都不打理生意上的事的,全让王夫人一手打理。起初那些店铺也不是全部都租出去,还留了两间来自己经营烟酒生意,请了几个伙计,王夫人只是在一旁监督,王大老板则是花天酒地,游山玩水去了。自从生了王老板,两年了也未曾再怀过,在加上当初坐月子的时候不注意感了风寒,王夫人的身体每况愈下,往日的神韵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王大老板的心思也渐渐远她而去,夫妻感情还是有的,一日夫妻百日恩,更何况王大老板也不是个没良心的人,只是少了些男女之间的那些事罢了。王夫人也知道自己的情况,没什么怨言,也想通了:我可以让你去花天酒地,但财务归我管。多精明的女人。最后王大老板也同意了。这女人来了那么多年,勤快孝顺,死心塌地,对她也是有所亏欠,算是补偿她的吧。除了照顾顺子以外,就全部精力都放在生意上了。生意还算红火。在那一方天地里,煞慕旁人啊。

最后,王夫人干脆提议娶妾回来得了,免得天天往外跑,既伤财又伤身。外表上是这样,还落得王大老板对她感恩戴德,还可以绝对放手家庭上的事,王夫人何乐而不为呢。王夫人是精明的,选了两个乡野姑娘,李家村的李小妹和放牛村的胡蓝,姿色还是有几分的,尤其是那个胡蓝,丹凤眼,樱桃嘴,水灵灵的,说气话来还娇里娇气的,让男人那个疼阿。不管怎样,能勾住王大老板的心别再想这外面的就行。最重要的是那两小丫家里都妹什么背景,以后再不行可以一脚踢开。何况外人看来是一家人,实际上在屋子里,王夫人还是可以对她们唤来唤去的,焕然一个丫环。 事情也就这样定下来了。

王老板当然是喜上眉俏啊,除了满足了自己的欲望,还可以多几个机会生崽呢,也算是一举两得吧。

话说回来,也许是纵欲过度吧,身体也大不如前了,还整夜的咳,有人说是哮喘,有人说是肺痨,王大老板自从娶了两个美人以后,前段时间还是经常出去外面炫耀,这天带这个,明天带那个,好不风流。不过几个月之后基本上也足不出户了,外人也不得而知了,这也应正了后话所说的“得了花柳病,自个在外寻死去了”的说话吧。李小妹还算是中规中矩,懂得服侍王大老板。胡蓝自王大老板得病后,就爱理不理,整天在门口和那些店小二闲聊,穿着还妖里妖气的,可也迷倒了不少男人。

王夫人看在眼里,也是有所嫉恨的,可毕竟自己已风华不在了,也有几分自卑,不曾说她什么,也就由她去吧。自己忙自己的生意,还一边物色着给儿子找个媳妇,儿子也就是王老汉了,十岁,在那个年代,十岁足已成亲了。王家算是殷实之家了,可就是树叶稀少,这个大家都知道,一般的大家闺秀是不愿意嫁进来的。所以王夫人就托人在百里外的另一个镇子寻了一门婚事。就为了忙这事,王夫人不少愁心。生意就基本上交给王宝了。王宝是远房疏得不能再疏的亲戚。当初来投靠王家,王夫人看他斯斯文文,就收留了他。后来发现他还会算数,就让他在店里做记账的活了。把他安顿在墙角那个杂物房里,还算宽敞,以前是老爷存酒的地方,靠着大山,一半是山洞,温度四季基本上没什么变化。老爷死后这很少有人来了。

现在王宝做记账的活很是熟练了。王夫人也就放心罢账单交给他的了。王夫人有时间就去看看王大老板,还有准备儿子的新婚。

店铺里伙计们都知道王宝和老板有那么一层关系,也就听他的,和老板也没什么分别的。胡蓝每天基本上都是在店理闲逛,花姿招展,看得王宝心里直乱跳。又差不多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三回两回就熟了。碍于王夫人的存在,也自然不敢放肆。胡蓝也是知道适可而止的,虽然伙计们从他俩的眉来眼去可以看出点什么,但也不敢私下里讨论。

王夫人也就不曾听到半点风言风语的。

很快,儿子的婚事就来了。王夫人很高兴。一直以来身体就不是很好,这一忙,就累坏了。王宝前前后后帮着打理,胡蓝也在一边帮忙,至于李小妹,还是在服侍王大老板。这着实让王大老板感到欣慰。还私底下对王夫人说:“你看,人家也不曾图个什么,就图个安稳体面的生活就嫁过来了,我要是有一天不在了,你可得厚待人家啊。”王夫人心里是明白的,也就答应了。

新人娶到家了,叫花花,也算是个美人胚子。为了娶这么个娃娃般的亲,还是花了不少银子的。若不是亲家那头子女尚多,也是殷实之家,谁愿意自个闺女十来岁就出嫁呢?敲锣打鼓的,大摆宴席。前来祝贺的人甚多。这让王大老板着实高兴,多少也掩盖了仅有独子的伤感。整个庭院里济满了人,大多数是街坊邻居,一直喝到深夜,醉熏熏的,还抢着娶闹洞房。那个地方就是这样子的,好像一家人一样,办喜事啊什么的都是请上街坊邻居的,彩礼当然是要的,但毕竟是礼来礼往,谁家都有那么几次喜事的吧,也权当是交换,没什么赚头的。闹玩洞房以后,也无非是瞎起哄,两娃娃根本不会干嘛的。被子一扯,也就睡觉娶了。还分明听到花花的哭声,可能是怕生吧。

夜深了,大家也就散去了。唯独王宝和胡蓝还在那里吃着,酒使也不好催,任由他们在边喝边聊。王夫人路过,胡蓝甜甜的问候了一下:大姐有福气,公子终于成亲了。王夫人笑了笑,还真是少有的笑容,多了几分往昔的神采,环顾四周,没有了冷清的感觉,也算是对得起那么多年的辛苦的。看是外甥和胡蓝在喝酒,估计也不会发生什么,就和李小妹进屋去了。

三更时分,王大老板和两位夫人还在聊天,甚是安慰。胡蓝则是一整夜没回房睡去,谁都不知道她去哪了。大喜在前,也是没人去管这些闲事的。

又是一个月过去了。秋天的小镇多了几分萧瑟,赶圩的人零零星星,大家都秋收去了。生意也就冷清了许多。闲着无事,王夫人算计着带着儿子和儿媳去亲家那边住几天,大家熟络一下,一是一个月了理应去一趟的,二是带儿子出去看一下,识多一点人,以后祖上的生意也可以交到他手上。王夫人是个雷厉风行的人,有了打算就马上去做。王大老板就不去了,什么都还是老样子,身子虚弱,经不起折腾。况且家里还得有个人照看着。

简单收拾了一下行囊,就和李小妹一行四人出发了。

在亲家住的那些日子,王夫人的风采亲家人看在眼里,有那么一个女人把持着这一切,自己的闺女也不会太穷的了,况且那么溺爱王老汉,对自己的闺女也差不到哪去的吧。以前担心那两个小妾欺负人,现在看到李小妹也算是体贴细致和蔼可亲的人,还帮忙做家务,亲家人也就放心了。

时间还没过半旬,就从家那边传来恶耗:王大老板失踪了。

话说回来,王大老板失踪后,王夫人一行就快马加鞭风风火火赶回来了。也听了王宝对于事情原委详细说了一遍:那天傍晚,舅子一个人在房里半天不出来,像是在收拾什么东西,我在柜台那点数,是胡蓝来告诉我的。我不放心,去敲了一下门,舅子在屋里说等下出去见个朋友,叫我们吃饭的时候不用等他。然后他就一个人出去了,一个晚上没回来,第二天我就差人通知你们了……

王夫人来不及伤心痛哭,便叫王宝请了十几个人来帮忙找,方圆几百里都找遍了,还是没一点踪影。街坊心里都不明白,怎么一个大活人说不见就不见了呢?大家也不曾见他出门啊。不过也是,王大老板已经很久没出门了。王夫人一紧张,老毛病又上来了,这次赶路太急了,病得比以前更重了。寻了几个月,还是没结果,王夫人知道自己已病入膏肓了,临走的时候,把李小妹叫到床边,说到:看来老爷是找不到的了,这些年你在这个家辛苦你了,我走了以后你就帮我把少爷带大会做生意,这里有些银子,也够你改嫁的嫁妆了。等少爷会独立了,你还那么年轻,重新嫁了吧……

到后来,寻找王大老板的事大家也就慢慢淡忘了。

再到后来,王夫人也就郁郁而终了。

那是王老汉第一次守丧,永远也忘不了。平时那些巴结的人,现在都没人影了。李小妹拉这王老汉在王夫人的灵前跪了三天三夜,胡蓝和王宝熬不住,只是有来客的时候来跪一下,其余时间都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了。

王老汉十七岁那年,基本上可以料理生意了。虽说想自己打理,又碍于情面,还是让王宝打理大部分的生意。催了几次让他回老家成个亲,他死活不肯,又说在这里给他说一门亲事,他还是反对。次数多了,王老汉就由她去了。胡蓝也是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那天晚上,王老汉睡不着,寻思着出去喝两杯。花花是个嫁鸡随鸡的人,不轻易出去的,王老汉叫她一起出去,她不去。王老汉就自个出去了。到了往常那家酒店,店面不大,但店主人老实、热情,一分钱一分酒,绝不参和半点水分。大家都在那喝酒,直到大半夜那里还是灯火通明。王老汉的到来,大家也都聊起来了,聊的最多的事王老汉的上辈的上辈是怎么的兴旺,怎么的了不起,听说还有去外面做官的。王老汉听到这些,不免几分自豪。大家都挺识趣,心照不宣,绝口不提王大老板的事。

说来伤心啊。

回来刚趟下,花花说:“你刚才临走的时候是不是去过胡姨的房子?我在窗口看到有人人影向那里走去了?”

王老汉说:“没有啊。”

花花说:“那就奇怪了,以前我见好几回了,还以为是眼花,不曾告诉你。每次都是在我卸妆在窗前理头发的时候。我试了几次,我若不是站在窗前,而是暗处,那是不会看到的。确实是有个人往那里去的。”

王老汉觉得甚是奇怪。打算找个机会探个究竟。

这夜,风高夜晚,还有一轮新月。花花看到了人影,告诉了王老汉。一刻钟的样子,王老汉手拿铁棍悄悄走到了胡蓝的门前,不等胡蓝开门,便破门而入了。只见有两个人光着身子在床上纠缠,胡蓝那雪白丰满的身子借着月光,若隐若现,更是风韵迷人。另一个让王老汉着实吃了一惊。

此人正是王宝。

“狗男女,当我们家是哪里?真是不要脸,滚”,王老汉咆哮着,似个要吃人的老虎。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发火,而且是那么大的火。李小妹听到吵闹声,忙过来劝阻,说什么家丑不可外扬。低调一点处理吧。外面的街坊也似乎听到点什么,看热闹的人特别多,还议论着,可终究不知道这庭院里发生了什么。天还没亮,四周还是黑乎乎一片,李小妹拿了点盘缠过来,一人给一点,王老汉还在一边怒视着。王宝从头到尾都不吭声,也不反抗,拿了钱,两个人灰溜溜地从后门走了。

第二天,王家大门照常开了,店铺还是如往常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店铺里只有王老汉一个老板了。李小妹看着王老汉现在已经长大了,也没什么牵挂了,收拾了行李,尽管王老汉一再挽留,还是回到了娘家。后来听说改嫁了,是嫁给一个单身的,日子还过得舒畅,到最后还生了几个儿女,当然,那是后话了。

平静的日子又过了一年,小镇还是没什么变化。王家大院只有王老汉和花花两个人,不免有些冷清。其他房屋既没人住也没人打扫,一年到头,都布满了灰尘。总之,闲在那里,活像一座座天堂,更像一个个坟墓。

八十年代初的一个中午,烈日烤着大地,这青翠环绕的小镇也没有一丝的凉意。花花在屋里做饭,王老汉和两个伙计在店铺里打瞌睡。突然从远处走来一个身影,有几分熟悉,但又不确定是谁。王老汉定睛一看,正是那贱人胡蓝。莫说王家这么多年来未曾薄待了她,也有考虑像李小妹一样送她的,而现如今,弄得那么落魄,单是那样的丑事,是人都不好意思回来的。不过看她的样子,也是够落魄的:逢乱的头发,破旧的衣服,一双烂鞋,往昔那花姿招展已没了半点影子。估计是漂泊了好长一段时间了吧。看着这些,理应让人萌生几分同情的,可王老汉却是气不打一处来,那脾气和他的死鬼老爹是一个样的,破口便骂:“你还有什么脸面回来?我们王家对你已经是仁尽义尽了。”

胡蓝道:“我知道我没脸回来,可是我这有一条对于你来说是很值钱的东西。给我五百块钱,我就告诉你。”

王老汉说:“我能相信你吗?”

胡蓝说道:“有关你那失踪老爹的,你能不相信吗?”

这么多年了,自从王夫人郁郁而终之后,王老汉就觉得自己的身世特别的可怜,盼望着有一天王大老板能够奇迹般的出现。现在总算有点眉目了,肯定是相信的。有希望总比没希望的好。拿了五百块钱出来,胡蓝像是见了救命稻草一样,五百块可不是可小数目了,拿去做个小本生意已经足够的。一把抢了过去,留下了一句话:“王宝知道在哪,你问王宝去。”说完就飞一般的跑了,看来是又去花天酒地了吧。这红尘中可怜的女人。

王老汉寻思着:怎么和王宝有关呢?平日对他像亲人一般,若是他知道为何不告诉我们呢?莫非有什么隐情?虽然那样把他赶出了这个门是有点不近人情,但也是他自找的。更何况别人也都没看到他走出这个门,也算是给他留了条好后路啊。不行,得找他问个明白。

索性把店铺也都租出去了。有个自称是西边村的人来租,叫江武。因为出的价太低了,讨价还价还是没有结果,王老汉干脆不理他,还说他是农民一个,不懂道理,还出来做什么买卖。当初还吵了起来,就差没有动手。就这样,王老汉把店铺租给了后面街的人。叮嘱花花晚上锁好房子,别出去。在家等他回来。完了之后就去找王宝去了。

这王宝可真是不好找,走了几天几夜,连个马车都没有,翻过好几座大山,几条小溪,来到了这个叫五里坡的不毛之地的穷乡僻壤。难怪当初来投靠王家,眼前的惨状不堪入目,几间破败的泥土房屋,外面的田已经荒芜很久了,长满了野草。不闻人声也不见狗叫。村民也都搬得差不多了,那村尾的两间破旧的泥土房便是王宝的家了,幸好有个好心的村民带路。

又说:“这本是一个旺盛之家,多年以前不知为什么,当家的出了趟外地回来,便得了麻风,不幸的是把家人都传染了。最后是慢慢死光了。幸好王宝没传染上,他老爹就叫他投奔远房亲戚去了。上次王宝回来,刚好是他奶奶去世,最后一个,王宝办的后事,说是办,无非是自己去埋了。最近大家看到他有点不正常,也像是被传染了,你自己小心点。”

说完就躲开了。

王老汉小心翼翼地推开门,只见王宝睡在床上,一脸无力的样子,还周身长了许多东西,恶心!王宝看到王老汉,着实吓了一大跳,但虚弱的身体由不得他有多大反应的。挪了挪身子,说道:“我知道你总会来的。我欠的东西总是要还给你门家的。现在我也是个将死之人了,在临死的时候能把一切都说出来,我也就放心地去了。我走之后你不用安葬我,就让野狗来把我吃了吧,我也是安葬我奶奶才染上这鬼病的。你慢慢听好了,事情是这样的……”

语气很细弱。更像是这么多年来王老汉心底的呐喊,是那么的无力。

那时我还是在做记账的活。因为舅妈的信任,我就慢慢大胆起来了。有些数我偷偷地漏掉了,因此我还攒了一笔小钱。我只是想等攒够了钱就回老家成亲盖房子,其他的也没多想,因为你也知道那寄人篱下的感觉是那么的痛。那时候胡蓝,是的,就是那贱女人,常来店铺里闲聊,也不知是撞邪了还是怎么,可能是那是需要女人的年纪吧,反正我就是喜欢上她了。我知道有一千一万个不应该,但就是控制不了。起初我们也只是聊聊天,有人时候就看几眼,到后来就大胆了,趁舅子得病那一阵子,我们有了第一次。第一次我永远也忘不了,是她主动来我房间的,我本是拒绝的。但还是经不起诱惑。也许是年轻气盛吧,也许那个就是会上瘾的毒品。总之,我们抓住所有的机会在一起。再到后来,她发现了我私藏东西,像是主宰我的命运的女神,还如个嗜血的恶魔,她对我也就更放肆了,有时我就是后怕,但没办法,除了分一部份给她之外,她还要求我随叫随到。贪婪的女人。再到后来,你还记得不,就是你们几个去了亲家,她也就更放肆了。她要我每天晚上都到她那。也许是天意吧,终于有一点晚上被舅子发现了。

“那后来呢?”王老汉迫不及待。

后来舅子就往厨房里跑,说是宰了我们两个。舅子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下我们两个吓坏了,胡蓝躲在床上直发抖。我也是蒙了,不知道该干嘛。突然间胡蓝像是开窍了似的,对我大声说“你快点去啊,等下我们两个人都没命了”,一听到没命这两个字,就急忙穿好衣服,跑了出去。本来是想看情况的,要是舅子不原谅的话我大可以跑的。谁知道在院子里给撞上了。跑是跑不了了。只间舅子手拿着刀就向我砍过来,是真砍啊。我也是被迫无奈啊,舅子那身架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没几个回合,舅子就倒在血泊中了。我害怕极了。深夜,远处只是隐隐约约传来几声狗叫,我才从地下站起来,等清醒了,理了理头绪,就把尸体拖到我的房子里,放在了那个密封的酒窖里了。因为是密封的,肯定就闻不到多少气味的。然后收拾完院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做完这一切后,回到胡蓝那里,只见她还在那发抖,听说我了把一切都办妥了之后,(我没告诉她舅子放哪里里),可以看出来她又是那么的开心。她先是让我对你们说了那谎。然后就打算想办法把王家的家产都霸占了。我是不同意的,但又不敢不答应。所以我想了这个主意。你知道我那些天住在那个房间里是天天后悔啊。我知道花花每天晚上都在窗前站着往外看一会,所以我故意在她的眼底下去胡蓝那里,为的就是让你们发现,然后把我们一起赶走。这样也许能补回一些。也许是上天的惩罚吧,现在我落得这步天地,也是应得的啊。

听完这些,王老汉差点窒息了。可怜那王大老板啊,死都不能瞑目啊。

这么多年一个人在冷冷的地下,在自家的房子里,离家人那么近,却又是那么的远。尸骨就在大家的眼皮底下,光顾着去外面寻找,也未曾想到在家里找一下。我做儿子的是不是不孝啊。王老板嚎啕大哭。看着王宝这里吃里扒外狼心狗肺的东西,突然间王老板也没了毒打他一顿的念头。事已至此,还是算了。谅解是算不上,该得的报应都有了,也算是一点安慰吧。

离开了五里坡,径直往家里赶。

屈指一数,离开家也有三四天了,也不知道家里花花还好不。最重要的是赶快找到家父的尸骨,风风光光给安葬了。

回到家里。门虚掩着,花花不在屋里,找遍了也没有。墙的那头,王宝住的房子赫然在目,布满了蜘蛛网,不禁让人觉得心慌。打开了门,自己找了起来。说实话,王老汉从小就没进过这房间,更不知道酒窖在哪。地板上都检查了,还是没有。

“莫非王宝那混蛋骗我的?没理由啊,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更何况算是亲戚的。”王老汉心里嘀咕着。

对了,还有床底下,之前这是不是住人的,根本不会有床。肯定在床底下。果不出其然,床下有个盖子,一拉,里面分明横着一堆尸骨,灰白灰白的。

王老汉吓了一大跳,进而跑到了外面,哭了起来。已近黄昏,花花一个人从外面回来了,披头散发的,也不作声。王老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知道肯定是有事发生了。姑且不理发生了什么,还是想一下怎么安葬死去的王大老板。

尸骨突然间找到了,肯定要风光下葬了。但怎么对外面说呢?就说是死在远房亲戚家里了吧,这次出门就是去接这尸骨回来的。姑且就这么说吧,也是没办法的。王大老板的尸骨找到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大家都在议论着,有的人干脆跑过来看个究竟。压根就没有人相信,亲戚家住到死怎么会没人知道呢?也许这和以前一样,是还多的迷惑了吧。迷惑多了,也就没什么迷惑了。权当是看热闹的。

变卖了个店铺,风风光光把王大老板安葬了。

日子又回复了平静。好像这个小镇已经适应了这样的不经意间的涟漪,如落叶一般,一阵微风过后,一切就都过去了。只是王老汉心里尽是疑惑:花花到底是怎么了?以前不是这样的。

二、寻妻

没过几天,镇里又有些谣言传开了。

自然也有一些传到了王老汉的耳朵里。说是王老汉出去那几天,一天傍晚花花闲着无事,就打开了门在门口看看路上的行人。突然有个人上前跟她说王老汉在外面出了事,叫她快点去看看。门也没关就急忙跟着一个男人出去了。当然,这是这是对面街的小孩阿清看到的。阿清才七岁,说的话可信度不高。但回家那天门是虚掩着的,回来花花也是披头散发,尽管王老汉不相信听说的一切和眼看看到的一切,可都指向那个结论:花花肯定是被强j*了。

怎么问花花也不开口。只是不断地说:“我记得,我全部记得。”

王老汉心理那个痛阿。后悔莫及阿。也怪自己,那么大意,把花花一个人放家里。平时也不理外面的事情,花花自然是单纯的,别人活什么她就信什么。而且正处妙龄,连孩子都没生过,天生丽质,桃红的脸蛋婀娜的身材着实让别人羡慕王老汉的。既然事情都这样了,也没什么可补救的了。以前王家出的丑事是在是太多了,经不起这种折腾了。也不敢明目张胆去问别人到底发生了什么。权当是自个的牙齿往肚子里咽吧。

妻子自从出了那事之后精神有点恍惚,老是站在门口看着路上的行人,恨不得不放走任何一个似的。时间久了,也就成了精神上的问题了。立春之后,生了个儿子。可花花压根就不敢看自己的儿子一眼,没几天老说儿子是别人的,是野种,老是想卡死他,所以王老汉是轻易不让她碰儿子的。对了,他儿子取名王顺,取活得顺顺利利之意吧。

有一天王老汉喝酒去了,回来晚了一些,又不见了花花的身影。听街坊说看到花花发了疯似的抱着儿子就往外面跑去了,此后再也没有回来。

王老汉去找了几个月,没找到,只是抱了个男孩回来,对外面的人说那是自己的儿子。老婆跑回娘家了。

回来听人家说那天花花好像是尾跟着那个来逛街的男人走了。那男人好像是以前想来租王老汉的那个。对了,叫江武。那个和我吵起来的男人!王老汉猛然回想起来了。肯定是他的,存心报复。难不成当初花花是被他强j*的?来不及多想,便把孩子交给了邻居,也不曾细心看一下。就去外面寻老婆去了。

几经周转,终于找到了那个交江武的家。可里面早已空空如也。问了隔壁的人,说是江武莫名其跑到外面躲了一段时间,家里生的儿子也莫名其妙不见了,料想是被拐了。说也奇怪,儿子不见了理应是要是找的啊。可想不到的是一家人连夜搬家了,也不知道投奔到哪里了,好像是去城市里的方向吧。反正这里的人,来来去去,谋生罢了,也没几个是本地的。都居无定所似的,外姓的特别多,搬家也多见不怪了。

王老板哪里会甘心啊。一个人就往城里去了。一辈子没出过镇,更别说是到了这灯红酒绿的地方。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真的是无所适从了。身上的钱没有了,就回家变卖铺子。一部分给别人照看孩子,一部分拿去做盘缠找花花去了。对街坊还说是花花在娘家治病呢,不好带孩子,自己去照顾老婆一阵子。

就这样来回找了五年,还是没找到。心灰意冷。

铺子再也不能卖了,再卖就养不起家了。心收了一下,回到了家中,

王顺也五岁多了,正是调皮捣蛋的年龄。看到顺子一天天长大,王老汉心想只要不告诉别人,这个天大的秘密也会烂在肚子里的吧。虽不是自己亲生的,但毕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权当是自己亲生的。这也难怪,顺子从小就乖巧聪明,什么东西都是一点便会。王老汉是不喜欢都不行啊。

只是正值中年,没个老婆才身边,不免有些寂寞。

有时间的时候,就带顺子去城里逛一下。这几年都在这里逛,也熟了。早点带顺子出来看看这世界,见识多一点,好将来能够成才。

这天两人刚来到车站,顺子就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爸爸,他那么可怜,给他点钱吧。”这时王老汉才注意到车站的角落边坐着一个男乞丐,满身脏兮兮的,头发又长又黄,因为常年没洗的缘故吧,半米长的头发就像一块黄色的泥巴。再细心一看,有几分熟悉,念头一闪,他们几乎是同时认出了对方。

“老天有眼啊,找了那么多年,终于找到你了”,王老汉悲愤地说。

“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把我抓到公安局去枪毙了吧”,江武无奈地说。

“说,你把我老婆怎么了?”王老汉像疯了一样,也不顾及顺子还在一旁。

周围的路人围了上来,指指点点,都是些看热闹的。

江武说:“我本是打算告诉你事实的,但就是现在我走不动了,像条狗一样活在这肮脏的城市里,那可是生不如死啊。也许,这都是报应吧。自从那次你拒绝租给我店铺我,我确实是生气得很。你知道吗?就为了家里的生计,我天天往外跑,风风雨雨,餐风露宿,有时真的想放弃回去做农民算了。可是回老家做农民,吃饭是没问题,但老母亲生病的药费没有啊,更别说子女的读书什么的了。所以我只好天天的街里小巷做个小贩子,一个镇一个镇地走。外面卖点东西真的不容易啊,别说是城管,就是别人的冷眼和怒骂也是少不了的。总之,我只想有个固定的地方来做点小本生意。”

“那后来呢?”

江武接着说道:“我就是不服气那些有钱人看不起我们这些小贩。凭什么啊?就凭出生的家庭条件好?就凭祖宗留下的东西?就可以恃强凌弱,不可一世了吗?我是想不明白啊。那天你走后,我一直守在你家周围,是的,没错,我是想报复,想着你那不耐烦,你那不可一世,我就气不打一处来。终于找准了机会,看到你老婆出来了。起初我是想绑架她,等你回来再向你要钱的。谁知道一看你那貌美如花的老婆,我想多了。没几个男人能闯得国美人关的。”

“你这畜生。”王老汉怒吼着,拿着旁边的扫把就往那畜生身上打。

“你打啊,打死了最好。”江武不反抗,也绝对不是那种逆来承受,好像是一直解脱。

打累了,“接着说,我老婆到底怎么了?”

“后来发生的事也就可想而知了。不过出人意料的事,她趁我不注意,逃跑回家了。再后来我跑到外面不敢回家,更不敢去镇上。都是在别的镇上讨生。那次听说家里的老婆生了个儿子,我只想回家看儿子一眼,就匆匆回去了。你也知道,要回去得经过我们那镇,料想那么久了,她也应该认不得我了吧。谁知道回去的路上,偏让你老婆看到了,还一路跟着我。我知道有很多人都看到她是跟着我出去的。我小跑了一段路,跑到了我们镇后面的河边,她也追到了那里。我跳下了河,游到河对面去了,心想她应该赶不上了吧。谁知道在河对岸回头一看,她也往河里跑,没过多少分钟,就被水冲到下游去了。我是想救也来不及啊。”

“废话。你有那么好心吗?就因为我那么对你,你就狠心让我妻离子散?是我倒霉啊。我做了什么孽了吗?没有吧。镇上谁不知道我王老汉好处人处世,怎么会毁在你这狗东西上?像你们这样的乞丐,去我的门前我饭是少给吗?那些打工的伙计来我家,我哪个不是宽待的?就因为你一时的心里不平衡,就可以随时发泄吗?”

一宴话,让江武羞愧难当。

江武继续说:“我也知道错了啊。到后来怕别人找上门,我们一家就连夜搬走了。料想一家可以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开始生活,谁知道报应来得那么快。赶往城市的路上,就被一辆大卡车撞到了。车子跑了。剩下我那可怜的老母亲和老婆横尸马路,我是连给她们收尸的机会都没有啊。我在医院躺了几天几夜,从鬼门关走了一回。脚是断了,这还不够吗?”

“该得的。”王老汉解恨的说。

“是啊。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吧。这些报应对于你们家的补偿也算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吧。你若不解恨,叫公安局来抓我吧,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王老汉思索着要不要斩尽杀绝呢。

江武哽咽地说:“何况我失去的不比你少,我还……”

“还什么?”

“还不见了个儿子。那次匆匆赶到家,才知道儿子被拐走了,也已经是好多天的事的。我那屁股上有块胎记的可怜的儿子啊,胎记手指大小。你比我好啊,那天分明是看见你老婆抱着孩子一起下水的,能活一个真的太好了,看,都这么大了”江武指着顺子说,后悔莫及。

“这个不关你事。你这狗东西。”王老汉拉了拉顺子,用身体护着,生怕别人看穿心底那一点秘密。

是的,王老汉的那点秘密就是王顺啊,可也只是他一个人的秘密。那次找到一个很远的镇上,遇到人便说找老婆。谁知道有个人上前问他要不要儿子。说完,给他看了个水汪汪的男孩。王老汉想,本是家里什么人,万一老婆和孩子找不回去,那到时到了下面怎么向列祖列宗交代啊。所以就买了带回去。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了。车站的保安也来了,本是想劝散大家的,谁知道被这样的故事迷住了,也就和大家一起听了。这是故事,但也绝对不仅是故事。王老汉那个伤心啊,一辈子的痛苦太多了,一次又一次的,不堪回首啊。也许每个人的不幸都不同的吧。但谁不曾没有不幸呢?你江武是个畜生,也算是苍天有眼了。算了,还是给他一条生路吧。想想,带着顺子,离开了人们的视线,直接回家去了。

回到家里,选了个好日子,跟顺子说一起去看他娘。然后就拿着那些烧香祭拜的东西父子俩到河边去了。

再到后来,有许多人来给王老汉做媒,顺子也挺大的了,死活都不同意。也许是对顺子的溺爱吧,再婚之事一拖再拖。到如今还是老样子。

年复一年,大家分明看到王老汉每年都拎着烧香的东西往河那里去……

三、寻子

时间一天天过去,小朋友私底下都说顺子是野种,不肯和他玩。那都是外面盛传的,当初王老汉的儿子不可能找回来的,还有就是接生婆在邻居家看了下顺子就断定那不是王老汉的儿子。但不管怎么说,王老汉都不关心这些了。顺子回家大哭大闹,王老汉没办法,任由他去。久而久之,顺子的脾气变的特奇怪,也不爱学习了,初中没毕业就不读书了。王老汉很是伤心,但祖上的产业还有那么一点,足够顺子结婚成家的。这么一想,王老汉心里就舒坦多了。还是那么的溺爱他。

王顺长大了,可终究还是在父亲的呵护下,也就一事无成,终日花天酒地,游手好闲,久而久之就成了当地家里算是有钱的小混混。有事没事就打架斗殴。还经常被抓去镇上的派出所关上几天。

怎么说那个王顺好呢,谁不喜欢,偏偏喜欢上了镇长女儿阿蓉,不幸的是镇上更大的一户人家的公子陈江也喜欢上了。陈江家可是财大气粗,他们两家也算是世交。王顺根本没一点胜算。起初阿蓉是贪玩,就仗着是镇长女儿,没人敢欺负她。王顺又整天在镇上游荡,总之是认识的。还谈起了恋爱。那时是十七八岁,更不知情为何物。

镇长那可是火冒三仗阿。他的外甥何亦没文凭,却可以在派出当值。何亦和陈江是死党,有什么都可以说的,当然可包括对王老汉一家不满的。这么一说,他们三个经常是合起来一起整王顺。可王顺就王大老板一个脾气,根本不吃这一套。没办法,镇长还是得亲自警告王老汉,叫他看好自己的儿子,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王老汉声声赔不是。

虽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几年王家未曾经营着什么,家道却是衰败了不少。原是一字排开的祖上留下来的店铺,也变卖得七七八八了,现在只剩两三间了。

王老汉那个急阿,恨铁不成钢。

王顺可不管,还时不时纠集哥们去镇长家闹,说是非见到阿蓉不可。还特别好胜,不服气,不服气归不服气,阿蓉也渐渐对他失去了兴趣。随这年龄的增长,也懂得了一些事,整天想王顺那样玩也不是个办法,更何况王顺焕然是一个小混混。根本不适合过日子。要是以后有什么不测,可不就成寡妇了?这么一想,阿蓉也就铁了心的和王顺分的。

王顺死活不肯。从小有王老汉宠着,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王老汉也是看在这多年的心血上,还有是王家唯一的后人,虽然不是王家的火种,但毕竟是一手带大的。往往想好好管教一下,但就是下不了手。久而久之。就成了现在这个局面,想管也管不着了。王老汉再一次力不从心了。

再到后来,经过镇长和表哥何亦的游说,加上陈江的鬼点子特别多,花言巧语,巧语花言,阿蓉就答应嫁给他了。

阿蓉结婚那天,场面甚是隆重。镇上的各大人物释数到场。那不是一般老百姓能去的地方。什么财务局阿,税务局阿,水点局阿,教育局阿等等的的人物悉数到场。简直是蛇鼠一窝。王顺也真是大胆,还单枪匹马去当众去闹人家的婚场。

陈江当众羞辱说:“整个镇子都知道你是野种啊,怎么有资格来争阿蓉呢?癞蛤蟆一个。我说的可是实话,当初就证实了你老爸的老婆是抱着儿子一起被水冲走的,不可能生还的。卷宗在派出所呢,要不要给你过目啊?至于你是哪来的,回去问你爸去,别在这丢人现眼,也许是野生的吧。”

王顺那个晴天劈雷啊,恨不得马上抄家伙。但镇长也不是吃素的,派出所里的几个人高马大的彪汉早按镇长的吩咐守在了门口,就是以防王顺这小子撒野。王顺看到这架势,也就回去了,边走边骂什么仗势欺人什么的。

又一次回去问王老汉,王老汉相对无言啊。王顺收拾了包裹,一个人南下深圳闯荡去了。

王老汉一辈子快到头,落得个孤单一人。不胜悲伤,整日以酒消愁,把自己关在屋里。反正还是有那么一点收入来源,生活是够的了。

经过王顺那么一闹,也使王家和镇长家结下了仇。好长一段时间过去了,王老汉闲得无聊,又想重操旧业,卖点烟酒什么的。可现在做什么都得拿个执照。去办手续,碰了几次钉子,便想到肯定是镇长搞的鬼。是的,只要镇长发话,谁不给几分薄面?怪就怪当初王顺太过狂妄。不仅如此,镇长很早就盯上了王老汉的那份祖业,只是无奈于王老汉不怎么与人交往,也不做买卖,还整日不出门。镇长总是没有机会才趁虚而入,唯一可做的就是想方设法断王老汉的财路了。

王顺刚来深圳那会,开始还可以吃点苦,做点苦力活,可终究是娇生惯养,重新好吃懒做起来了。到走投无路的时候,还是老乡小波帮了他一把。小波是什么人呢?自说也是那边的人,不过不是镇上的,在镇上的下游,只有一个父亲,年头上已经去世了,现在就剩自己一个人了,所以现在都很少回老家了。不过小波也是好吃懒做之辈,整天跟那些朋友一起吃喝,根本不够花销,更别说是现在多了个王顺。当初看王顺穿得那么得体大方,料想家里也是有几个钱的,所以就帮了一下他,以后总是有回报的。但目前的形势是,找工都找不到了,工厂关闭了那么多。

王顺说“兄弟,别担心,我们一起回云南搞点好东西来卖。凭我的货和你在这的人缘,不想发财都不行了。”小波很是兴奋。就这样,两人回到了云南。凭着他当地混混的名气,那些毒品也就顺手掂来了。自己还练就了一样绝活,人称“肚袋”。即是吃塑料包着的毒品。

一般人都不敢的。也许这是他的天赋吧。当然,小波是不敢的,只是在一边护送,权当保镖,有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分散那些安检人员的注意力。总之,第一次很顺利。货在深圳一下子就卖完了。他们两个也就有了点钱。

有钱以后,朋友自然也多了。来回没几下,便发了财,少说也有几十万吧。他开始改头换面了,涣然一个大老板,往日那种呼风唤雨的感觉又来了。夜夜在外面鬼魂。深圳这地方,有了票子就可以有一切,有房有车有女人。王顺算是看透了女人这东西,说变就变。所以他都没找什么女朋友,想女人了就去外面找,满街都是,只要有票子。现在的女人确实是现实,王顺是不可怜她们的。只是伤心的时候,真的想知道自己到底是谁,自己的母亲到底长什么样。每每这个时候,小波就来陪他喝酒解愁,陪他去逛夜店,陪他去玩游戏。总之,就是一哥们,铁哥们。

这样的生活继续着,虽然未曾出事,挣的也不少,但按那种消费,几十万是远远不够的。没办法,回云南带那东西一次比一次多。

念着王老汉的养育之恩,还是回了几次家。身边还带上了小波。小波伶牙俐齿,说话一套一套了,就是身体极瘦,风大一点,站都站不稳似的。说什么顺子在外面有多能干多能干,事业有多顺利,不出两年就接您去深圳住高楼大厦,说得王老汉心花怒放。王老汉心里高兴啊,不后悔只养了这么一个儿子。王顺还是想把事情问清楚,可看着这个老人那么高兴,年纪还那么大了,又是孤独一个人,又有些不忍心了。他知道他老爸瞒着他的身世,可能也是有原因的吧。不问了,权当是报他的养育之恩吧。

王顺从云南回到深圳,可能是回老家触目伤感的缘故吧,来到深圳更是不羁了。天天上夜店,还夜不归宿,是在发泄什么,又像是玩世不恭。

王老汗还是孤身一个,也不想去找个女人。按他现在的条件,找个女人不难,虽然表面上没什么钱,可祖上的几个房屋还是挺诱人的。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地皮价格飞涨,像他那种大院子,这世界上已经很少了,所谓冬暖夏凉。别说镇长垂涎三尺,那一带相对有钱的人都想卖过来占为己有。大家都在看着,等着王老汉有穷困潦倒那一天,等变卖房子那一天。人心叵测啊。

很多人向他提过,可就是不卖,像是在守候着什么吧。也许是太多的往事,也许是自己的不幸,也许是自己的内疚吧。他的老爹,他的女人都不瞑目,他要是连这也放弃了,那到时去到底下该怎么向他们交代啊。

日子年复一年过去了。有一天王老汉接到一个电话,是小波打过来的,说是王顺在深圳生了重病死了,叫王老汉来认领尸体

晴天霹雷。

王老汉就是不相信,心里那个痛啊,也许是自己做的孽吧。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呢?是不是搞错了?不过是小波打过来的,料想也不会错吧。为了探个明白,也为了自己的儿子不要像他的其他亲人一样死不瞑目,毅然打算南下。痛归痛,身上没多少积蓄,急急忙忙把一间铺子卖了,是卖给一个街头小贩的,可能是想做点好事吧。价钱很低,低到镇长听了暴跳如雷。狗日的,镇长在会上如是说。

王老汉可不管这些,带着钱就南下去了。

小波一副伤心的样子,一五一十得向王老汉说来,说王顺伤心过度,可能是感了风寒,去医院治疗了几次,还好好的,还回了趟云南,谁知道刚到家休养这几天,就病倒了,是我叫120接走的人。

人在医院就突然没了。

王老汉去问那个小医院,大夫说他们那里的就诊条件有限,就送往上级医院去了。去了那家上级医院,问自己的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那里的大夫说人已经不在这里了,已经送到殡仪馆去了。不过大体我可以说一下:就是患者送来的时候已经是处于休克状态了,是感染性休克。检查发现是大腿内侧有大片的感染灶。同时还有吸毒中毒的症状。检验结果出来是过量吸毒中毒,艾滋病合并感染性休克。

王老汉不懂那些东西,现在儿子都没了。最重要的是找到儿子,好好办了后事。

去问殡仪馆,工作人员问:“找谁?”王老汉急忙回答说:“王顺。我儿子。”

工作人员查了一下,说道:“我们这里没王顺这个人。只有黄胜。已经送来几天了,就是没人来领。”

小波急忙说:“就是黄胜,当初120来的时候,是我填的表,填错了罢了。不知道是王顺。你就行行好,让我们进去啊。肯定是错不了。谁会来要死尸啊,如果不是亲人的话。”

“那也不行。人名不对,那你们接不了人,更何况这死者比较特别,得自己去医院核实。”工作人员坚决说道。

再回医院一问,那里的人说是得去公安机关拿证明,医院里没权利帮改名字。这也不能怪医生,现在的医疗环境,是没有医生敢冒那个风险的。虽然死人一般都不会出错的,但也有万一啊。然后列举了某年某月某日某具尸体被某人领走了,到后来就成了打官司的事的。

没有办法,只好回去当地的派出所弄证明去了。

现在王老汉回来要证明,正好碰到何亦上班。告诉了舅舅,据镇长指示,务必要把事情办好,证明也先别写,让他等上两天,等急了再说。电话那头还传来了:他娘的,你也有今天。本身写证明又不是件棘手的事,对于何亦来说,简直是随手拈来,还可以帮舅舅家出口恶气。做好了以后还可以升个官什么的,何乐而不为呢!当然,其中的奥妙王老汉是不懂的。何亦说:“这事情也不是行,只是没那么容易,你先回去吧,有消息通知你。”说完,叫王老汉走了。

王老汉回到家里,就是觉得不对劲。可又说不出来不对劲在什么地方。他也知道镇长一家对他王老汉不瞒,整一下他罢,也许过两天就会好的罢。毕竟都是街头街尾的,也都讲点情面吧。也就不放心上了。没过两天,果然有电话叫他的,不过不是去派出所,而是直接去镇长家里。

王老汉觉得蹊跷,去哪干吗呢?莫说和他们家不熟,还有一点点仇呢。肯定没什么好事。王老汉心里想着。

果不出所料,镇长先是假惺惺问候了几下:老弟近来可好啊。听我外甥说你现在得去深圳办的事。那确实是伤心的事,我就不多说了,你就节哀顺便吧。深圳不比我们这鸟不拉稀的地方,处处都得要钱,而去请别人办事什么的都需要钱。我知道老弟最近手头紧,我给你想了个办法,你住的那条街本是不用来开发的,所以那里的房屋也不值几个钱了。但我可以让开发商去做的。前提是你得把它连铺子一起卖给我。放心,价钱绝对是高的,也够你下辈子用的了。现在都成这样子了,顺子也不在了,你索性拿着钱去外面旅游什么的享受一番,岂不是更好吗?你现在也不急答复我,回去好好想一下,我随时联系。

王老汉说:“好。”

王老汉的心思现在全部放在了那证明上面,哪有心思去顾及这些事啊。听殡仪馆的人说那里的保存条件不是很好,得抓紧时间把后事办了,要不然腐烂了就不好了。想着想着,急了,又赶去了派出所一趟。

“再等两天。”得到的就是这样的答复。

王老汉算是想明白了,原谅是看上了我的房子啊。迫于无奈,去了镇长家,也就答应了。反正也等钱急用。这都是在私底下进行的,神不知鬼不觉。

变卖了店铺和祖屋。整个人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了。当然买家就得是镇长大人。交款那天,敲锣打鼓的,好不热闹,还是镇长亲自来的,多有场面啊。看到王老汉,镇长亲自把证明交给了他。还说:“钱都带来了。我外甥没空,交我帮他把这个交给你,你就一路顺风吧。”说完,笑眯眯地走进了王家大门,仿佛面前是一座金山,更像是一座天堂。王老汉是万分不舍啊。可也是没办法的办法。过眼云烟罢。

这下王老汉也算是个钻石王老五了。

自个带着巨款和证明下南方去了,可能是为了了结他的心愿,还他的债吧。一直以来王老都觉得是欠王顺的,王顺怎么败家怎么娇生,怎么闹,他都谅解了。只因为王顺是他买回来的孩子。那天寻妻子未果,在其他镇上买的。回来以后呢就一直惴惴不安,甚至不敢正看顺子一眼。是啊,他也是有血有肉有父有母的啊。自己都可以那么紧张担心,别人也一样啊。不过事已至此,也没有什么挽回的余地的。以后就多补偿点他就可以了。补偿来补偿去,到最后可是这样一个结果,王老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

这么多年了。关于这孩子的来历他未曾对别人说过,以为可以顺顺利利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啊。他也是迫于无奈的。

来到深圳,和小波一起去认尸,当然还有小波的一拨朋友。

回到医院,医院说要改得先去公安局,因为是吸毒的,那里有备案。去了公安局,那里的人又说,出错的是医院,得医院自己改,还说是医院可以改的。就这样扯皮起来了,谁也不受理。

小波灵机一动,说:“大伯,你给钱我直接送给殡仪馆得了。又直接,又省事。现在是没几个不收红包的。肯定能办成,放心吧!”

说得有理,就照办了。钱拿出了一部分给小波,那也是不少了啊。说也巧,真的是办成了。可以进去给死者整理一下衣裳,见个最后一面,然后什么火化费用也就包括在里边了。一个晚上的时间,还送个免费的骨灰盒子。

殡仪馆里显得格外阴深,尤其是晚上,一股死气沉沉的样子,要不是不得以,料想谁也不会进这样一个鬼地方的,空气中透着冷气,不禁让人打个寒战。尸柜拉开了,王老汉对着已经变形的儿子,欲哭无泪啊。好是伤心。到了大半夜,殡仪馆的值班员都睡了。也是,这死人没什么大不了了,难不成跑了不成。王老汉出门口透气去了,思量着什么时候火化了,带他回去老家好好安葬。

大概是凌晨两点的时候,进来一看,儿子肚子上多了个长长的划痕,还滴着乌黑的血。屁股上分明看到一个胎记,鲜红鲜红的手指大小,王老汉心里一颤:不会那么敲吧,怎么和那江武说的一个样子?也怪自己粗心,从小到大不曾好好打量一下自己的儿子,接生婆接生过自己的儿子,也都看到过顺子,料想也都看到了这个胎记。怪不得外面传的是接生婆知道不是他的儿子。料想顺子也都知道了。可江武的孩子如果真是顺子的话,也是那么大了啊。天呐,想到这些,王老汉差一点就瘫下去了。自己不曾做什么亏心事,就那么一件,还是自己杀妻(在他眼里,江武就是他的杀妻杀子的仇人)仇人,苦苦养了那么多年,不曾再婚,这是何等的残忍啊。小波和他的朋友急急忙忙在一旁收拾东西,一个包裹。也未曾意识到王老汉有点不对劲。王老汉大声问道:“那伤口是怎么回事?”

“没事,是在医院里抢救时留下的,你刚才没注意看而已。”小波惊慌失措。

王老汉也觉得合理,不曾多问什么。面前这一堆血肉,是他几十年的希望啊,可怎么突然间就变得那么的丑陋无比了呢?那苍白的皮肤和那些血肉莫糊,和那江武丑陋的嘴脸是多么的相似啊。怎么这么多年来相依为命,一点都看不出来呢?苍天又一次没长眼睛啊。万念俱灰,算了,化了吧,把这几十年的情义和朝朝暮暮,含辛茹苦都化了吧。王老汉悲伤地说着。

王顺的尸体第二天就火化了。带着骨灰,来到了小波的住处。他现在已经无家可归了。更是不想回到云南那个伤心的地方。在房间里找个角落,把那骨灰摆放好了。像从小一样,现在更不敢多看那盒子一眼了。

过了一阵子,小波说做生意缺点周转,想向王老汉借点钱,王老汉可以入股。还说:“我就顺子一个兄弟,他的老爸就是我的老爸,反正我老家现在也没人了,权当你是我的亲爹罢。放心,我吃香的你就喝辣的,我吃馒头总有你一碗粥的。”说得王老汉心里好不舒畅。这一段时间以来,王老汉觉得为了儿子的事,小波忙前忙后的,也算是个知书达理的人,自己也想有个谋生之道,所以就答应了,把剩下全部的钱都给了小波了。

没过几个月,饷午过后,王老汉正在酣睡。门铃响了,开门一看,是警察。说道:“你是住这里的?那个叫小波的涉嫌贩卖毒品,已经拘留了,现在奉命来搜查。”说完就搜了起来。

“那他借我的钱呢?”王老汉急问道。

“当时没搜到脏款,估计是都拿去潇洒了罢。回头你去公安局登记一下吧。估计钱是追不回来的。对了,他的同伙说毒品是在一个死人身上取出来的,好像死者是叫王顺的吧,那毒品是藏在肚子里的,要是塑料袋烂掉的话人就必死无疑了。你都认识吧,你有听说这事不?”警察问道。

王老汉哑口无言了,似乎一切都明白了。原来兜那么大一圈,是为了那肚子里的毒品啊。狗娘养的小波。怪不得是大伯前大伯后啊,那天晚上还那么神秘,只可怜了我的顺子啊,死了还得去给别人开膛破肚。

后话

警察走了,屋里空无一人,地上散落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和当初老婆出走那天晚上是多么的相似啊,回来的时候屋子空无一人,多像是一个轮回。现在已经是身五分文了。箱子是开的,小波是不轻易打开的,每每夜深的时候,才自己一个人打开,一个人默默的。现在在王老汉面前的除了一封书信以外,还有那么一样东西在闪亮着。照得王老汉的眼睛发昏,不敢多看,却又是多么地想看清楚啊。

“那是我日夜盼望的玉石啊。”王老汉失声痛苦。王家代代单传,这便是那么家的传家之宝啊。自己从小戴到大,是再熟悉不过的。儿子出生那会,万分欢喜,就把他戴在了儿子的脖子啊,没想到没戴几天,连同儿子一起不见了。玉石还是那块玉石,一点都没有变。那我的儿子啊?

信打开了,是镇下游一户渔民家寄来的,经常是镇上卖鱼,是个单身老汉,人称朱老五,说是老五,那个年代,生了五个才养活一个,所以叫老五。也是外地来的,从小父母就死了,都是靠自己打鱼为生。上面写着:

“小波:

我的儿子。爸爸现在已经病得很重了,想必也不久于人世的了。趁现在还有一口气,就把你的身世告诉你吧。

你赌气说见不到妈,就永远在深圳不回去。你一出去就是那么多年,让我一个老人在家天天挂念你,好不可怜。

可是我不怪你,因为我知道我没权利怪你的。

你是我在岸边捡到的,身上没什么信物,就留下了这块玉石。我把玉石收起来了,生怕你问我,也生怕你因此而离开我。现在我算是想明白了,不该是你的,你怎么努力也是没用的。这么多年我还不是一个人过?

不过为我没怪你。我走了,你有时间的话就去找找你的亲生父母吧。祝你早日找到自己的父母,工资顺利。我的儿。

落款:你的养父五”

看着这些字里行间,看着这滚滚红尘,想着一辈子生活的地方,想到最后还是自己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往火坑里推,王老汉似乎也想明白了一些事。

天意就是天意,由不得我们去挣扎,尽管我们都心有不甘,也逃不出命运的安排。在历史滚滚前进的车轮面前,我们只是轮下的一抹飞尘,乘风而来,随风而去,不曾带来什么,也不会带走什么。不管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因为战争,所以士兵容易死去;因为流行疾病,所以成千上万的人民死去;因为暴君,所以忠臣和良民容易死去;因为恶贼恶人,所以善良不幸的人容易死去;因为贫穷,所以穷困潦倒的人容易死去;因为谎言,所以诚实的人容易死去;因为背叛,所以忠诚的人容易死去;因为随波逐流,所以良心容易死去……死亡,和爱情一样,永远是生命永恒的主题。生了,就必然有死;没死,何来生?从古至今,是人都是一样的结果。所不同的是,人生的过程。天下分分合合,家族兴兴败败,莫说你是皇家贵族也便永享富贵,也别自认为你是草莽出生而寒酸一辈子。在一个个轮回面前,你有所不甘,便去闯荡,虽说有些东西我们是改变不了的。但毕竟我们做了,去做了就有希望存在。人有了希望,才有活下去的动力。要是连这希望的念想都没了,那跟死是没什么分别的,也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了。世界上恨有多少,爱就有几许。我们抱怨自己的遭遇,换个角度,我们都是有爱随行。即使是到了天堂,千金散尽,这一百年还是没白过的。

两天过后,屋里传来一阵阵恶臭。民警撬开门,原来是王老汉的尸体,挂在了厅力的风扇上面,脖子上戴着那块玉石。

听说王老汉的尸体在殡仪馆里放了很长一段时间,还是当初停放王顺那一间。

估计是没人来认领他的尸体了罢。

李绵

公元2009年10月于深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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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大河长西点评:

好文!淡淡的叙事风格,掀起动人风浪。后头再看标题,更是引人深思。欣赏了!

文章评论共[2]个
mianmian1984-评论

谢谢点评at:2009年10月24日 中午2:37

mianmian1984-评论

希望各位烟朋雨友多多评论,指点,赐教。。。。。。。。。。谢谢at:2009年10月24日 中午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