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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见红不可?香艳一万期

发表于-2009年10月21日 下午5:48评论-32条

几年前,陈凯歌与张艺谋各拍摄了一部投资巨大的历史题材影片:《刺秦》和《英雄》。

这两部影片不论是虚写也好还是实叙也罢,讲的都是一刺客“杀王不成”的故事。张艺谋在《英雄》中杜撰了一个叫无名的“不冷杀手”,在行刺秦王的过程中,理解了秦王心中装满苍生的“天下”胸怀,最后能杀王却宁牺牲自身也不杀王,以自己的“万箭穿身”,换来了秦王视其为“知己”的感叹。影片最终道出了秦王胸怀天下,是“大英雄”,而无名“知音”于秦王,亦不失其为“小英雄”的“昂扬”主题。

而陈凯歌的《刺秦》,直接演绎的就是那个历史上著名的“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据说,陈凯歌为了拍摄好这部鸿篇巨制,对剧本“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可谓“十年磨一剑”,最终,他以超长的胶片说完了这个不成功的刺杀故事。这部影片最后印证的主题虽不能说是对刺客荆轲讴歌,但也绝不是对秦王的颂扬。

其实,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刺客杀王”的故事可谓屡见不鲜。这是因为在专制的皇权体制下,“权力的转移”从来就都是与流血有关的事儿。窃以为,“荆轲刺秦”并不是这类事儿的最典型代表,而“专诸刺王僚”才是其中最经典的历史一幕。

在这儿,我之所以称这场极其血腥的杀人一幕为“历史经典”,因为这本应是一场引起后世反思的“转折性事件”。这场事件的发生,是古代中国缺乏“竞争机制”的所谓“君子”“让国、让权”的必然结果。这一幕“历史残暴”的出现,彻底撕去了至“尧舜禹”“上三代”以降的“权力和平过渡”的虚伪面具,令“让国、让权”从根本上沦为了历史的“乌托邦”,从而使这个“幌子”,即使是对俗人,也不再具有迷惑性了。

为了使本文罗嗦得能让各位看官更加明了一些,我也试着学学上面儿提到的两位大导演,先用“蒙太奇”的手法儿将这段由“让权”而至“争权”的历史故事粗略地“电影”一下。当然,我的“电影”肯定不如他们的电影商业得那么“精彩”,若是本人也有他们那把历史商业化了的本事,或许就忙得没时间在这儿码字了。

好了,闲言少叙,书归正传。话说公元前五二七年的周朝,在“周天子”治下的诸侯国 —— 吴国。吴国的国王王夷昧先生驾崩了。死前,他有意传位于季札,可季札“避让”,不接王位。万般无奈之中,他于是便将大位传给了自己的儿子 —— 王僚。

王僚先生当上了吴王之后,在权力的合法性问题上与公子光发生了严重分歧。王僚是王夷昧的儿子,公子光是王夷昧的哥哥王诸樊的儿子。公子光坚持“兄弟继承”的遗训 —— 当然,实际上就是他自己想当王,因为他自己的父亲诸樊死前就是吴王。而王僚则认为,既然季札放弃继承权,那就应该还原“子承父业”的“国祚传承”模式,自己就是王位的“合法继承人”。一山容不得二虎,必须平息分歧。然而,请神容易送神难。许多明眼人都看出来了,结束这“让国让权”的利益之争,必须得流血。而面对这“二者择一”的政治局面,必须得有一方死才行!

那么,“影片”演到这儿,或许就会有“观众”要问:那个避让不接王位的季札是什么人呢?他在这件事儿里起到了什么作用?

季札,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公子丸,春秋时吴国人,吴王寿梦的小儿子,封于延陵。他的父亲寿梦临死前,欲立其为吴王,他辞让了;他的哥哥诸樊 —— 也就是公子光的老爸 —— 死前也欲让王位给他,他又推辞了;诸樊死后,夷昧 —— 也就是王僚的老爸 —— 被立为吴王。夷昧死前,欲将王位再授予季札,他又而避不受。夷昧便立其子王僚为吴王。这,就是贤人季札先生在这一事件里的背景作为。

我们继续回到事件本身。这时,怒火已满,杀人事件于是不可避免地爆发了。阴毒的公子光,抢先一步对现任吴王王僚发难了。 

在当时,公子光手下有个在中国历史上特别有名气的人物 —— 伍子胥。喜欢结交“江湖游侠”的伍子胥,将一个叫作专诸的冷血杀手介绍给了公子光。这个杀手同张艺谋在《英雄》中所塑造的那个“不太冷的杀手”可不一样儿,他可是真杀人啊,一刀下去,不要人命不算完。也正是专诸身上这股凶残的狠劲儿,让公子光喜欢得不行,立即待他为上宾,好酒好肉好女人好招待,把自己所有的“宝”都押在专诸的这一刀上了。

当上天将目光儿定格在公元前五一五年四月丙子日时,看到了人世界这惨绝人寰的一幕。那天,公子光把自己的八百铁甲武士埋伏在地下室之后,便派人去请王僚来“赴宴”吃鱼 —— 其实,他是想让他吃专诸的刀。

可这位王僚毕竟也不是个傻瓜,他也很谨慎,一步一兵,贴身紧随。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潜伏在厨房中的专诸,把匕首藏于鱼腹之中,假装服务员上菜。当专诸将鱼送至王僚面前的时候,说时迟那时快,他突然抽出匕首,猛地刺向王僚的咽喉。虽然王僚的贴身卫士也急忙用剑刺穿了专诸的胸膛,专诸也当场毙命了,但王僚也不治身亡了。于是,在群龙无首的混乱中,公子光终于如愿以偿地当上“王”,是为那个在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吴王 —— 阖庐。吴国的“让国让权”的“肥皂剧”,就此以大流血方才得以收场。 

上一代“谦和”加“仁爱”地“让”,与下一代残酷无情地“争”,恰成鲜明对照,形同云泥。“让国让权”的先辈们自己也不曾想到,他们“欲射一马,误中一獐”,他们的“让国让权”,并没有达到消灭互相杀戮的目的,也没有缓和由于权的离间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仇视。“让国让权”对于历史的作用,不过是教训后人在权力面前,不能存半点儿“妇人之仁”,更是告诉那些权力熏心的人,“心不狠,祸先行”这个亘古不变的“官场道理”。

公子光下了狠心,而且先下手了,所以他赢得了“王座”,于是他就成为了后人景慕不置的“英雄”。他因刺杀同宗成功而“名留青史”,为后世敬仰。

但是,在这位“成功者”身后,在权力面前“和平共处”、建立“文明的游戏规则”,就成为中国人再也无法弥补的缺失。且不论从无“义战”的春秋战国,仅就秦始皇开创的“大一统”皇权专制之后而言,中国人被权力弄得再也没有宁日了,哪怕“哀鸿遍野,民瘼深重”,也绝不会有人过问民间疾苦。

权力的局外人觊觎权力自不待言,就是权力内部,也没有一日停止过争斗。儿子杀老子,老子杀儿子,兄杀弟,弟杀兄,臣杀君,君杀臣,甚至母亲也可以残忍地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这个魔法无边的“权”字儿。

古往今来,就是这个“权”字儿,让一些人为之朝思暮想,神魂颠倒,如醉如痴!为了夺权,他们六亲不认,黑白不分,禽兽不如!权,就仅仅是这一个字儿,使得者“一人独乐”,而天下“机趣全无”!它长长久久被一人所独裁,直弄得“真理不彰,公平不再,正义不显”,还使得善良的人们把所有的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了这一小块“龌龊之地”上面。

在秦始皇的“大一统”之后,国家归于皇家,中国人基本上已经无“国”可争,于是变为了争权,一切为了权力。这一点,或许正是我们同胞的“陋习” —— 喜欢“窝里斗” —— 的最主要的成因。因为,争权不像争国,完全可以普及到引车卖浆的社会最底层儿,不论凡夫俗子,流氓无赖,人人都可以参与,都可以一试自己的身手!

翻开数千年的中国历史,除去司马迁等少数几个良知未泯的思想家,绝大多数“御用学者”或“名师硕儒”,都是在为统治者的“权力”而“布道”,造成“政酷民贪”这一令以文明自居的炎黄子孙尴尬于世界的现实,让我们长长久久地汗颜于我们的“传统文化”。

记得童年时玩过这样一个游戏,叫“天下太平”。游戏的过程,就是两伙小朋友的厮打,他们在你争我夺象征着“权力”的一个土堆 —— “王座”,口中还唱到:“天下太平,你输我就赢!”就是说,双方不拼个“你输我赢”,这“天下”就不能“太平”了!看看,这“权争”文化早已经深入童心了,或许,还进入了骨髓呢。

难道,数千年的“中华文明”史,就没有大贤思想过权力的双赢吗?若是有人果真思考过这样的事儿,至于现如今的一些人去拼命歌颂什么皇权的伟大,抱怨没人管不舒服云云。

行文至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权,绝对不是让出来的。“让”仅仅是一种美好的“品德”,而非一种良性的“机制”。作为个别现象,“让”是可歌可泣的。但作为实际操作,“让”不具有普遍性。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固然需要美好的“品德”,但更需要完备的“机制”。国泰民安,从来都是靠制度保证出来的。 

其实,所谓“机制”,就是确保“政治体制”运行的动能,在必要时,这种动能便自动地被释放出来。

那么,“权”该如何而来?其实,答案也是一个字儿:争!但此“争”非上面儿所提到的彼“争”。

就这个“争”字的字义而言,“争”具有普适性。即使是在现如今的民主政体中,“争”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润滑剂。问题是在于怎么个“争”法儿?是否非要以杀戮人头的多少为判断胜负的标准?显然,我们的先人只考虑过“让”,没有考虑到“只有合理的争”,才有可能形成最有效的“政治运行机制”,权力方才能和平转换与交接。

所以,只有先制定好用于保障的制度“机制”,方才有可能出现良性的权“争”;也只有在制度保证之下的“君子之争”,权力的转换才能彻底与见红的“流血事件”无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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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边啸点评:

只是一篇颇有深度与力度的影评,就虚实两个方面全面细致地阐述,给烟雨的杂文天地添了新的景致,谢谢……

文章评论共[32]个
泪水痕迹-评论

问好at:2009年10月21日 晚上10:01

香艳一万期-回复欢迎光临!也问候朋友同样! at:2009年10月23日 凌晨2:14

香艳一万期-回复:) at:2009年10月27日 凌晨3:50

香艳一万期-回复:) at:2009年10月28日 凌晨2:45

香艳一万期-回复:) at:2009年11月21日 凌晨3:25

颍水老人-评论

先回应一傢什。权,是从枪杆子里头“长”出來的!老@早就梳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还梳过:“闹劫命,不夺取政权干个啥”?呌战士们要敢“于刺刀见红,勇于刺刀见红”!介才是你梳理非见红不可!at:2009年10月22日 清晨6:59

香艳一万期-回复欢迎您的赏光莅临与指导!钦佩朋友的见解!遥祝朋友吉祥如意,一切都那么美好并祝午夜安! at:2009年10月23日 凌晨2:18

香艳一万期-回复:) at:2009年10月27日 凌晨3:50

香艳一万期-回复:) at:2009年10月28日 凌晨2:45

香艳一万期-回复:) at:2009年11月21日 凌晨3:27

罗军琳-评论

你怎么老是喜欢大闪红标题啊,我快被你吓出心脏病来了,55555555555。你太有个性了吧,还蛮有才at:2009年10月22日 清晨7:26

香艳一万期-回复“吓”到了我所仰慕的罗军琳,真真是罪过啊!我这就惩罚自己,罚我三秒钟不进食,看谁还敢夸我胖得妙不可言! at:2009年10月23日 凌晨2:22

辽河小虾-评论

是啊。只有你输我赢,天下才能太平,要是你赢了。我就会想办法收拾你!at:2009年10月22日 早上8:43

香艳一万期-回复朋友说得实在是太好了!欢迎光临,遥祝吉祥! at:2009年10月23日 凌晨2:23

香艳一万期-回复:) at:2009年11月21日 凌晨3:25

半斤-评论

很多时候,权力的确是靠"争"而非"让",古代的"争"必然伴随血光!at:2009年10月22日 早上9:49

香艳一万期-回复午夜好!欢迎您的光临!正如您所言,很多时候,事情的确是那样儿。遥祝朋友吉祥如意并祝编安! at:2009年10月23日 凌晨2:28

心有灵兮8286-评论

你争我争,最终还不是成了黄土一堆,这样的生命,真是不值哦,呵呵!政治就是这样,历来如此。。。at:2009年10月22日 上午11:06

香艳一万期-回复朋友一语道破了政治的罪恶,精辟!欢迎莅临,遥祝吉祥,祝福美好! at:2009年10月23日 凌晨2:30

香艳一万期-回复:) at:2009年11月21日 凌晨3:27

心无垠-评论

兄弟的文题很闪人们的眼球哦~~~文章也是有趣的~~呵呵~~~拜读问好了哈!at:2009年10月22日 中午1:49

香艳一万期-回复谢谢姐姐的眼球闪过,也谢谢姐姐的有趣抬爱!午夜问候于姐姐,愿姐姐做个大香甜梦! at:2009年10月23日 凌晨2:33

心无垠-回复呵呵!总算看到你多字的回复了~~有进步!那我就去做“香甜大梦”了哈~~ at:2009年10月23日 早上9:46

一声短叹-评论

君之所言极是也。at:2009年10月22日 下午3:27

香艳一万期-回复午夜安!朋友的同感是我的荣幸!欢迎您的赏光莅临与指导,并感谢您的抬爱,谢谢!遥祝您吉祥如意,一切都永远那么美好! at:2009年10月23日 凌晨2:37

香艳一万期-回复:) at:2009年11月21日 凌晨3:26

西瓜大王-评论

很不错的一篇文章,对于权力从古至今都不是用和平手段能得到的,当权着还要心狠手辣,太善良软弱只能做个良民,绝对不是一个好的统治者。古今皆如此,不然就有人让当权者位子难保。现代人争权虽不是[**]裸的杀戮,但其巨大的利益让所有的人动心眼红,只是夺取权力的手段不同而已。at:2009年10月22日 下午3:54

香艳一万期-回复朋友说得极是,我完全赞同且仰慕不已!欢迎您的赏光莅临与指导,问候并祝福您,遥祝朋友吉祥如意,一切都那么美好!午夜安,愿好梦与您相伴今宵! at:2009年10月23日 凌晨2:41

香艳一万期-回复:) at:2009年10月28日 凌晨2:44

静静的一叶小舟-评论

区区职场中的一个职位,还要拼个你死我活,何况权乎!人之本性,史之铁律,要改也难。表面风平浪静,内部也是刀枪剑戟。为何非要见红,只因那是黎明的前夜。at:2009年10月24日 下午3:41

香艳一万期-回复早上好!说得好啊朋友!欢迎朋友的莅临与指导!遥祝朋友吉祥如意,一切都那么美好! at:2009年10月27日 凌晨3:49

香艳一万期-回复:) at:2009年11月21日 凌晨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