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我很漂亮,这一点我是很肯定的。
过生日嘛,当然要经过刻意地打扮,说什么也是主角,总得对得起主角这个称谓吧。好了,一切进入正题。上星期我刚染了发,并且烫了,金黄金黄的,一卷一卷弹簧似的来回晃荡。回来时男友还一阵惊喜,傻傻地站在那儿,瞪着色迷迷的眼睛,让人看了起鸡皮疙瘩。不过经过他那神采飞扬的甜言蜜语的洗礼,加上在黑暗世界里某个角落一个温柔的拥抱,似乎这一切又是值得的。回想起来,那最初的染与不染的思想矛盾已变得无关紧要了,至于经济方面,坦白说,吃了些许泡面,不过能省就省吧,随便还能减肥呢。只要能留住他的心。他呀,绝对能评得上校草,一米八的个头,眉清目秀的,一脸的帅气,还在学生会任了个宣传部长,看来应该说是“形象代表”,正所谓是郎才啊,如果不考虑兜里的内容量,绝对是完美无缺。不过,全凭外在。因为这,都不知迷倒了多少学妹学姐们。我嘛,对了,得要自我介绍一番,本人虽称不上什么校花,不过凭我一米六的个头,苗条的身材,白嫩的皮肤,尤其是那一双可以随时放电的大眼睛,在这个高校美女严重缺乏的时代,我也算得上是鹤立鸡群了。
当初我和他(也就是我现在的男朋友)认识的时候是在图书馆,夜幕降临,挺有浪漫气息的。我们都依窗而坐,对坐着,当时我正埋头看我最钟爱《知音》,往往都会被里面的情节感动得直掉眼泪,而对周围浑然不觉。突然,就有人问我,是坐在对面的那个,能借我一支笔吗?就在我们的目光对视足有几秒钟之后,才惊讶起来,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我确定他爱上我是从我那双大眼睛开始的,因为随后他说,你是不是哭了?不过哭了的眼睛太迷人了。当然,也绅士般递过来一张手纸,我也不知道我是否是那时就爱上他了。反正就开始交往了......这么说来,说我们是“郎才女貌”或者是“女才郎貌”倒也说得过去,反正我的文采也不差。不论是牵着手走在校园中,还是在操场上约会,都会引来很多火辣辣的目光。每每此时,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满足。记得有一次,因为我也喜欢美国的nba嘛,就和他一起去学校的超市里面能看上电视,可怜,不过,喜欢就会风雨无阻。每次那几个地方都会人满为患,刚看到一半,当我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伸伸懒腰往后一环视,哇,他们哪是在看电视啊,分明是往我这边扫,也难怪,男人都很下流。
更怪的是,我爱上了男人。
现在想想,人真是个不可思议的动物。
他是对我挺好的,所有少男应该为少女做的事,他好像一件不落。有时出现经济危机,和他去吃一块钱两个的炸饼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的。我不知道他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不过生活本来就是充满未知的,谁也分不清楚这真假,起码我所看到的一切都很真实,很美妙,所以我才会加倍珍惜。我对自己说这是真爱,尽管说的时候脑子里一片空白,我还是确定不能让它轻易溜走。因此,我努力地打扮自己,总得让自己和他相配吧。平日里除了一身新潮的服饰外,该露的我都露了,一双高跟鞋是必不可少的。偶尔听说他喜欢茉莉花香,我所用的香水也改成了茉莉花,而且特浓,走在校道上,似乎很远都能闻到,学友们都睁着眼东张西望的,看是谁的呢!很早就打耳洞了,近来才跟同学到街上小贩那经过一番狂砍后花二十块钱买了两个嵌着“蓝钻”的耳坠。前段时间还弄丢了,不过通过寻物启事好不容易才找了回来,作为酬谢,我是说请吃饭的,但被回绝了,正合我意,二十块哪值得一顿饭,再说兜里也没几个铜扳了。就是舍不得。挂起来,一晃一晃的闪闪发光,漂亮,高贵,端庄,男友也这样认为。
今晚过生日,加上染了发,愈是漂亮了,我心里很是得意。
男友建议说要去唱ktv,脸上有光彩,顺便狂欢一下,老是在校园里闷得慌。我当然想去了,不过要几百块钱呢,我是没有的。幸好男友说包在他身上。我知道他是打肿了脸充胖。不过看他执意要去的样子,也不好再说什么,就答应了。地点是在离学校不远的酒吧,有点偏僻,晚上那条街少人走动,大概也就是那些爱狂的人,阴森森的。不过念头一转,怕什么,说不定别人还怕我们呢,成年人啦,黄发墨镜什么的,稍微把学生证或校章收藏一下,焕然一群小混混,再说也不远,摩的十来分钟就到了。
该来的都来了,一阵狂欢之后,言归正传。点了十九支蜡烛,如繁星闪烁,好看是好看,不过,一晃就十九了,老咯,哎,人生如白驹过隙,何其短暂。没办法,蜡烛还是要吹的,蛋糕还是要吃的,不吃也行,把灯一关,随手往蛋糕一抓,随便抓几个就往脸上抹,奶油和洗面奶还真差不多。不过他们(当然也包括我)全然不知道是浪费,管这叫浪漫,也不知道谁先发明这个馊主意,难民营里的难民连蛋糕长啥样都不知道哩。一阵疯癫,把服务员气得--都沉默了,沉默地打扫干净。末了,玩个游戏,我是主角嘛,凡事都是围着我转。抽签,抽到谁就会被提问可以为我做些什么。不巧,我男友也抽到了,哪知道我一个舍友抢先一步拿起麦克风出其不意地问:“枫,你发现我家的雨今晚缺少点什么?”
“没有啊,可能是缺少点女人味吧。”
“正经点,没别的吗?脖子上,你仔细瞧瞧。”
“哦,项链。”大伙一起起哄。
他还在那里发呆,是啊,除了发呆他还能干吗,他又没有送我。生日他送我的是一支睫毛笔,不过我觉得我的睫毛已经够长的了,况且这种笔便宜得很。不过他还不算太笨,随后说:“那还要你们说啊,以后肯定会送的。”晕,全场肃然,无人语。
也许是凡事都有瑕疵吧,今晚的派对不算完美,不过还勉强过得去,至少是他们围着我和他转了大半夜。那种感觉,真有点像公主,金枝玉叶,细心呵护,比温室里的水仙更讨人喜欢。尽管他老说会让我成为公主,不过那也只是说?
随后的日子像往常一样,波澜不惊。
这几天老是下雨,不大不小的那种,加上一点海风(学校近海),弄得心情也跟着潮湿起来,什么都懒得去做。也许是阳春三月吧,春雨霏霏,甚至白天也看不清楚学校旁的山顶,都弥漫着哝哝的雾。也不知道是不是雾,反正是白茫茫的一片。地板上凝着一层水汽,我那高跟鞋肯定是穿不了了,踩在滑溜溜的瓷砖上面,真有点飞出去的感觉,更不用说餐厅里泛着一层油的地板了。最糟糕的是衣服不能干,都快一个星期了,还能拧出水来。只好翻箱倒柜,找出那些陈年旧衣穿。以前觉得很好的衣服,现在往身上一穿就觉得特别扭。这么一来,心情自然就烦,一烦就懒,一懒就上课迟到什么的,迟到了挨老师含沙射影一说,就更烦了。烦了男友自然是要出现的,要不要男友干吗。他们都说女人都是天生的尤物,那我只好把男人理解成女人的守护神,说佣工也行。总之,本小姐不高兴了,就要让我高兴,否则别说是碰我,就连跟我走在一起也想都别想。
他也挺识趣,老是跑来哄我。显然我这次是伤透了心,只有哄是不够的,得有行动。不过看他文弱书生一个,兜也是干瘪的,猜想也弄不出什么花样来。虽知如此,还是要撒一下娇的,有没有行动就另当别论了。我相信别的女孩也是这样,凭着自己的幻想,总得想出一些办法来突显自己。
不过这次,他真让我吃了一惊。
自习后回到寝室,已经是九点多了,困。刚要卸妆就寝,诺基亚响了起来。我喜欢我的我那红色的诺基亚,更喜欢它的铃声,有事没事总是拿在手里把玩。好几次在课堂上都忘了关铃声,差一点就引起了公愤。本来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联络是最平常不过的了,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手机会摆在如此显赫的位置,显得那么的重要。我说的是显得。其实我是觉得没那么重要,家里来的电话没几个,同学又天天见面。可男友说那是身份的象征,很重要,就听他的,随时带在身上。一看就知道是枫了。“哦,楼下见”,我懒洋洋地说。这几天心情不好嘛,可以理解。
下了楼,见他伞也不拿,还在那里一抖一抖的。借着昏黄的灯光隐约看到他脸上零星的雨滴,着实一阵感到。
“啥事?”
“猜!”
“猜不出来。快说,我困了。”
“困了?本少爷有法子让你不困。”
忽然,像变魔术一样,不知哪来的一条银灿灿的项链在我面前直晃,都把我看呆了,像是西方神话中巫婆施过法一样,吸引着我的眼球。虽然这东西我在别人身上见多了,偶尔也会去珠宝店逛一下,满足一下眼福也好,可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能拥有。虽然平时充其量只是个观众,但是它现在却在我男友的手上,离得那么的近,像是做梦一般。虽然没有葛朗台临终前的那种眼神那么夸张,不过我确信我的眼睛比平常大多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像平常那样迷人。我的脑筋确实一时转不过弯来,或许是没有这种概念吧。不过一切都是真的。梦可以离你很近,也可以离你很远,寻寻觅觅也觅不到,但有时又会突然在你的面前。我就呆呆地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是惊讶吗?是幸福吗?还是欺骗?是虚拟?在没有弄清楚状况之前,他还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帮我戴到了脖子上。距离太近了,也许是顶不住我那茉莉花的味道的诱惑,一把把我拥入怀里,吻当然也接上了,管他旁边有没有人。表象上我是幸福的,他们又不是不知道。
已经是十二点多了,我还不能入眠。不是思念他的拥抱,说实在的,都习以为常了,丝毫没有激动的感觉。而是看了又看那纯白色的项链。恩,还是先别戴上,放在柜子里几天再说。也不知道为什么,生怕别人的目光把我的幸福偷走似的。
班上,老师在上面讲大课,学生在下面开小课。
我依旧坐在旁边。虽说这里没有很好的多媒体视听效果,不过不失为一个好位置--方便。不单说话方面,偶尔发个短信,照照镜子,抹点唇膏什么的,老师也无暇顾及。再说女生天生的嘴馋兔子,课堂上不吃点零食好像对不起广大的人民群众。不过我可不像那拨低俗的妇女,香味一点也没留下,倒留下一大堆垃圾,书箱里全部都是。都说是“女貌”级人物了,总不能给别人落下笑柄吧,特别是不能让别的男生看见。所以呢,在对那些“满载而来,空手而归”深恶痛疾的同时,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还是努力迎合群众口味的。前面一对情侣也实在太放肆了,说那些肉麻的话且不说,还带有些不规则动作。下午晚上像操场那些没人的地方任你们干吗不行,哎,有失高雅。我平时分神惯了,他们一聊我的思维也跟着他们走了,现摘录如下:
“周末去海边玩好吗?”
“好啊,不过没车。”
“那你背我去啊,好了啦,就这么定了,反正也不远,半小时而已。”
……
“你送我的戒子真好看。什么时候再送我个项链啊?”
“哦……”
虽然我和枫也常有这些肉麻的序幕,不过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还是觉得有点恶心。又是项链,有什么稀奇。旁边的算是朋友的那个“长牙三”好像也听到了风声,笑嘻嘻地说:“听说你那位枫送了你一条项链,什么时候戴出来瞧瞧啊?”
死“疯子”(我平常都是这样叫他的),什么事都跟别人说,我想。
“我怕戴出来会惹来更多的蜜蜂。”
不过我知道,沉睡了这么些日子,本姑娘也应该有所爆发了。金色的头发陪上银色的项链,社会反应会生成什么呢?
暗笑。
这天真爽,空气特别清新,一大清早的红红的朝阳却早已爬到了山腰。好的心情看什么都是好的。古语说得好,人逢喜事精神爽。虽没有遇到什么喜事,不过心里乐滋滋的。早早地起来,洗漱完毕,浓妆一番,最后一道工序,拿出我的项链戴上。足足整理了半个小时,悍然一个精雕细刻的布娃娃,在镜子前又花了几分钟修剪,直到自我感觉良好才想起了上课的时间快到,舍友也走光了。这时,好象有谁在问我:“舍友都走了?哇,你今天好漂亮。”“是啊,男友送的。哎,一群没眼福的家伙。”随口应了句,也没注意是谁在问,整理好我的提包,早餐也不吃了,就匆匆去了教室。
原本就很美丽的东西,再去发现更美的地方固然是困难的,我也不例外。刻意显露了半天,别人都是看似看见又似乎没看见的样子。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出现了“伯乐”--隔寝的小叶。当她发现我脖子上这个天大的秘密时,瞧了又瞧就是不作声,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还是我先开了口。
“男友送的。”
“哦。”
我是不在乎这随意的一“哦”的,当然也不会满足。难道就值一个哦?橘子还分南北呢,在我身上的项链到底和别人的不一样吧,说什么也算是窈窕淑女,男友也算是英俊潇洒吧。或许是我多虑了,肯定是。于是又重新昂首挺胸收腹,两只大眼睛放出不可一世的目光,正等待着更为美妙的赞扬。可是,她竟然是一语惊人,连我也被吓朦了。
“怎么这和雪所丢失的那一条如此相似?”
天呐,怎么会这样?雪也是我隔壁寝室的,倒听说过她是丢了一条项链,不过不清楚是啥样的。或许是相似罢了。世上相似的东西很多,同一个牌子也不是没有可能,我这样安慰自己。我是相信他的,更相信他的为人。可不知道为什么,起初那种自豪与自信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种莫名的紧张涌上心头。余下两节棵的时间里我都尽可能地往上拉衣缝,生怕别人看到我曾经为这难以入眠的项链。
“得去问一下枫”。可念头一转,不行,这分明是一种不信任。再怎么着也恋爱了一年多,不能凭小叶的一句话便去怀疑。一定只是款式相似而已。不过项链是不能戴了,老觉得他们是用怀疑的目光盯着我。干脆拿给雪看一下。不过这也不行,叫我拿项链去问她?平时见她那么炫,好像要跟我比似的。如果是真的话,那种难堪且不说,别人的道听途说,再添油加醋,要我的脸往哪搁啊? 不吧,枫肯定会责怪的,但确实不能戴了。为何不拿去另外改个款式呢?对啊,怎么没有想到,这样就来了个“移花接木”或者叫“金蝉脱壳”,何乐而不为呢。先去问一下枫,然后有空就去镇上把它给改了。就这么决定。
当然不能直接跟他说,要不他会认为我不喜欢这项链。我只说了要拿去改一下,改成我更喜欢的款式。没想到枫欣然答应了,而且似乎要比我高兴一万倍,简直像是小孩子拿到了大人给的糖,又似乎是茅塞顿开的样子。总之,我始料不及。不过一切都无关紧要,他答应了才是最重要的,谁叫他是我的他呢。
周末,鸟语花香。
的确,这种气息是曾经让我陶醉的。有山有海。山是层林叠翠,海是此起彼伏。空气又特别清新。我所说的都是我记忆中的好日子。蜿蜒的校园小道,高低不平的校园,落日时分,兴趣一来,一个人在贵州亭能坐上半天,直到天空慢慢变黑。看着远方的落日西下,红通通的,看着看着便若有所思起来。往事啊,人生啊,前途啊,命运啊,甚至于人们常常避而不谈的生命长短。想自己走过的路。老实说来,有时我觉得自己挺失败的,一事无成,转而又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来安慰自己。忽而又想到了茶花女,羡慕她的浪漫,却又无奈她的悲惨;忽而又想到了张爱玲,羡慕她的坚强,却又对她下半生的孤寂不寒而粟。人生啊。每每此时,都爱来个假如。假如我就是她们,设身处地,然后对自己说,弃之糟粕,取之精华。不过我知道,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如果。我很坚信我的人生会是浪漫的,亮丽的。因了这些,怀着少女的纯真情怀,回想大一前两个月对这里的如痴如狂,便疯狂地玩了个遍。虽然一不小心挂了科,不过也值,要是到了现在哪有这个时间。课程多且不说,所有心思都被男友偷去了。有时见不着人还神役鬼差地满校园找。说归说,现在的我比以前更女人了。既然是女人就应该想着女人的事 ,而且对于现在这种鸟语花香绝对填充不了我全部的心灵,充其量也只是生活的调和料。该珍惜的,我得去珍惜,我总对自己说。虽然我很明白,任凭你如何去珍惜,一切都会不留痕迹地流走,我们的所有也会变成往事,变成历史。谁会去想这些!什么才算是珍惜,大概也没个定论。懒得去想这些,对于他,我想,风景何地没有,可人就只有一 个,过了这个村就没了那个店了。这一点我是知道的。
这天我一个人去镇上,十几分钟的公交车,不远。再说一个人去也合适,又不是什么事,越少人知道的越好。况且在车上买票的情景往往使我不知所措。一起买吧,可能我的小金库不会答应,不一起买吧,显得我这个大姐大也太那个了。aa制说得挺好,也实用,可就是没有一点人情味,让人觉得浑身不自在。
不提也罢。
一切都很顺利。来到了一个金银加工店,店面不大,在街的尽头一个很不显眼的角落。其实金银加工嘛,哪一家都差不多,甚至是那些小的破的更像是黑店,赚你的黑金黑银也不是没影的事。不过还是选了这一家,这里人流稀少。不知怎的,来到这里好像轻松了许多,不像在路上的那种神经绑得紧紧的感觉。生活中的迷真的很多,就连自己也不了解自己。有句话说得好,如果生活中人不留下一两个迷,那么世界不变得单调了?找个椅子坐下,抖了一下我的长发。我是希望别人在意我的高贵的,起码也与众不同吧。随后走过来一个服务员,看她的言行举止就知道她只是个小职员,而不是老板。也只有小职员才那般小心翼翼,服侍着她们老板眼中的上帝,再生衣食父母。其实她们是一万个不愿意的,往往都是生活所逼。谁不曾被生活所逼呢。小心归小心,事还是要做的,老板可不管你的感受,在他们的眼中那些员工只是会说话的赚钱工具,仅次而已。哪天对你不满意了,甚至是一杯咖啡忘了加糖,都可能会成为被吵鱿鱼的罪魁祸首。
说远了。
想起这些竟然暗自庆幸。假如我和她们一样,那不就惨了,美丽与高贵且不说,想现在我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处境还是遥不可及。恩,以后一定要做贵妇人。
“小姐,需要帮忙吗?”
我掏出项链,说明来意。她一看眼珠子睁得大大的,好 像很疑惑。都怎么了?我想,当初小叶说得够悬的了,同学们的眼神很是可怕,现在又碰上这档事 。我是想问个究竟的,可经验告诉我,像我这般女子,还是后发制人的好。果然,沉默了一下,她开口了。
“小姐,请问你还在读书吗?”
“读啊,在不远的那个大学。”
我用手指了下一方向 。其实不示意她也应该知道。在这种穷乡僻壤,大学还会有很多吗?而且我指的是本科。对于我说的那句话,我是迫不及待的要回答,也不思考里面有没有陷阱。通常对于别人的话,我都会加以揣摩的,更憎恨那些只会随声附和、不加思索的人,也认为只有这样才能逃过别人精心设计好的语言陷阱,因为单凭他说话的表情是很难完全理解句意的。再说,每个人都是戴着面具生活,对于我自己也不否认这一点。因此,对于谈话我是很敏感的,。惟独当问到是否读书时才找到久违的豪爽。大学啊,而且是本科呢,说出来肯定是有百益而无一害,就像是镀金一样,那种感觉,在我的字典里称“金色效应”。不过,她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兴趣,更别提什么佩服了。这令我很是泄气,只能用“低俗”来解析,可我知道也许是自我安慰。
“稍等一下。”随后她就往里屋去了。
我很不耐烦。这时我才想起了去洗手间,那可是女孩子放松的天地,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当初不去洗手间的话,后面的事就不会那么尴尬了,至少在我的内心里是这样。不过,这确实是我始料不及的。问了老板洗手间在哪,就径直去了。原来是在里屋的旁边,和里屋就一步之遥。电灯可能是40瓦的,那灯光黄得不能再黄了,和我的头发的颜色是很相配,不过不合我的心情。简直愈发糟糕。潮湿的地板上散满了垃圾,而且还泛着一层秽物,水龙头是坏的,手纸也没有,最惨的是居然没有镜子。这哪是wc啊,料想也有一个月没有冲洗了吧,恶心。也难怪,老板显然是不在这里住的。心情是没有了,本来就不是很急,索性不进去了。刚一转身,忽然听到好像里屋里隐约有人在谈话,而且很是耳熟,便凑到门口听了一下。
“我送你的作为上大学的礼物的那条项链呢?”
“丢了。”
“这么不小心啊。你这个死丫头,你表姐我挣钱容易啊?”
“表姐,丢了又找不回来,要不你再送我一条吧?”
“送你个头。不过外面有个女生,好像是你们学校的,拿的那条项链就是我送你的。我很肯定,当初我是在上面做了记号的。我记得非常清楚,不会错的。既然是你学校的,就出去跟她谈谈吧。”
“不要啊。表姐,可能只是相似而已。”
“雪,去不去?你不去我去!”
天呐,原来真的是她的,原来小叶猜对了,原来枫是在骗我。我的 天空真的是晴天霹雷。可这就是事实啊。这个世界就是那么的巧,所谓无巧不成书。我还能怎样,一转身本能地往外走,用“飞快”来修饰一点都不夸张。往日蹩脚的高跟鞋,在那一瞬间竟然让我走得比以前更快了,心中只有一贯念头,不能见到雪。不能让她知道我拿的就是她的项链,那种尴尬之重是我无法承受的。幸好走得快,当那间小店在我的视野中消失的时候,我竟然感觉失去了方向。手里拿着那条项链,竟然有些发抖。最后当自己确定这一切都是真的,确定一定要马上见到枫时,慌不择路地上了空调车回去,要知道,平时都是等没有空调的公交车,来回还能省两块钱呢。
“为什么?为什么要拿一条捡来的破项链来骗我?”
我把项链狠狠地砸在他的身上,要是平日里闹别扭,还会在他的身上轻轻地打上几拳。不过,这已经足够了,不需要更多的东西来点缀。我明白,他也知道,当一切都在他的无声中结束时,我们这一恋情已经告一段落。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回宿舍的,像是梦一般,有一种飘的感觉。或许人都是很不实在,会被外在的事物弄得飘飘然起来。到了半夜依然睡不着,是他的错吗?当然是他的错了 ,而且是大错特错。每个女孩子都是爱漂亮的,这是天经地仪无可厚非的。他也不容易,至少为我花去了很多时间和金钱,至于真心到底有没有现在还不得而知。算了,就当是梦一场吧,忽然想起了我那红色的诺基亚。想想,还是给他发个短信吧,告戒自己这是最后发给他的一条。时间定格在凌晨一点。
“那条项链是雪的,你设法还给人家吧,跟人家说清楚,免得我也手牵连。过了今晚我们就不认识了,祝你好运。”
接下来的日子我都不知道是怎么过的,毫无条理。有时干脆一睡就睡到中午,反正大课上很少点名,就算点到了也无所谓。最怕的是遇见小叶,其实我知道她们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只是装成一副一无所知的样子,背地里肯定是在议论。要我的脸往哪搁啊。偶尔遇见雪也是一笑而过,可这一笑而过比针刺更厉害,里面的内容我越发不明白了。我清楚她是知道这一切的,只是彼此都心照不喧。也许沉默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罢。我沉默了,不去看课本,不去听那些风流韵事,现在的我已不同往日了,风水轮流转。不过对那些情情爱爱的我有一种莫名的厌烦。女人大概都是对自己失败的事情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排斥作用。最后灵光一闪,把自己的经历写下来以警后人如何?这简直是太可怕了。男人可以随便揭开往日的伤痛,有时还是故意的,用那种悲痛换取女人的怜悯之心。可女人不行,好比如女人对于自己失败的婚姻是绝口不提的,提也是迫不得已。可男人或许还能来个夸夸其谈呢。再说了,我也没有高尚到那种地步,一点儿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再者就是我不会轻易放弃我的梦。不过,万事都在变,人也一样,而且很是善变。
我也不例外。
因为这件事,我甚至想到了死。死其实是最简单不过的事了,也是这个世界上确定的事情了,每个人都逃不过。当时什么“我不活了”的话都抖出来了。不过说实话,身为女人,我最明白的是女人所说的丧气话都是反话,其实我的意思是我不能就这么死了。当然,男人则装得很坚强地说“我不能死”,然后大醉一场,其实也是反话,幸好不是在 天台什么的。
不过话说回来,生活还是要过的。解剖老师也说过,那些得了绝症的人最初也不是闹个你死我活的,可一静下来,该怎么着还得怎么着。此话精矣。
待心情舒畅一点,就去了操场散步。步伐还真的好慢。看到了操场上的成双成对,心里不禁一阵酸痛。恰巧碰到了“长牙三”,尽管平常嘻嘻哈哈的,不过做朋友还可以,挺交心的,就随意跟他聊了起来。其实他也是雪的朋友,和枫的关系也不错,就好象是中心枢纽一样。回想起来,这个爱情事故真的少不了他。聊着聊着,便聊到了青年男女们最敏感的感情问题上,进而又聊到了我。
“听说你早就跟枫分了手?”
“是啊,有意见?”
“没有。不过枫好象也有了新的女朋友。当初我还以为他想搞什么三角恋爱呢,原来不是。”
“谁呀?”我迫不及待。
“雪。没想到吧。起初我也不相信的。可这就是事实。那简直是一段奇缘,知道不?枫捡到了雪的项链,然后枫约了雪出来,然后还给了她,然后……”
后面的话一句也听不进去,脑子里轰轰作响,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对啊,那天早上我第一次戴项链的时候,舍友全走了。后来有一个人在和我说话,当时幸福过了头,就说是男友送的。现在想想,那声音好熟,原来是雪啊。天呐,原来她早就知道了。怪不得那天早上别人看我的眼光很怪,可能都是她搞的鬼。这么说来,小叶肯定也是听她说的。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是挑拨我和枫的关系?肯定是。怪不得在金银加工店里她不出来见我,原来是故意的。可……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是跟我过不去?我又没做对不起她的事。唯一的可能:爱情阴谋!
她应该是早就爱上枫了。
她应该是早就嫉妒我了。
那我该怎么办?在这个旋涡中原以为可以用我的回避与消沉游出来,没想到会越陷越深。太乱了,我怎么也理不顺,一切又是那么的自然而然,那么的逼真,我没有丝毫的理由来反驳它。梦飘了起来。当一切走远的时候,那也就只是梦了。我是什么也没得到,斯人独憔悴,往昔的时光,只留给我这些。
笔停了,这些也告一段落了。如果还有明天,哪里才是我爱的驿站?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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