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惠民政策宣传,将其公诸于众才能有利于政策有效地贯彻执行,其道理路人皆知。但是,在个别的地方或部门却对有关惠民政策规定的宣传讳莫如深,遮遮掩掩,欲说还休。这种“施之以惠”而避之不谈的做法实在有些不近情理,不可理喻,其悖谬难免让人心生疑窦产生费解。细思之,个中诀窍不外有四:
一是不重视。个别的地方或部门轻视政策宣传,对宣传在群众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惠民政策对于团结和带领群众,凝聚人心,树立党政威信的重大作用,存在着宣传是务虚,经济效益才是“硬头货”的误识。认识的偏差导致信息发布宣传的缺失与断流,上情不能下达,实惠不能很好地施之于民,群众蒙在鼓里。久之,势必对党政及有关部门产生一些负面的看法与认识,削弱政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感召力与凝聚力。
二是打折扣。有了好的政策规定,个别地方不愿或不敢与群众见面,不向群众宣传交代清楚具体的规定,把群众蒙在鼓里,有意为之,其实是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的。要么是截留了政策担心受到问责查处,不敢告真相于大庭广众之下;要么是在执行政策中弄手脚耍花招,将应该向群众兑现的“政策”留着他用或据为小团体所有,有意欺瞒蒙蔽;要么是在利益或钱财的诱惑下,部分人员心生杂念,见钱眼开,见利忘义,居心不良,打主意从中作梗,燕过拔毛捞点好处。如此等等,安敢告之于众,哪有政策不打折损的。
三是怕麻烦。惠民政策大多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如补贴款项、发放物资、减免税收之类,都是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且现实情况量宽面大,千差万别,复杂多样。公开宣传出去,执行稍有不公或偏向会带来群众不满,产生矛盾,甚至找说法,等等,处理起来非常棘手,劳神费力。有的地方或单位为了减少麻烦,省事省心,抱着与其自找没趣不如干脆不予宣传周知的捷径心理办事,把群众蒙在鼓里。因为你不晓得你就不会找麻烦,你不知情你也难于据理力争了,岂不是一了百了。
四是怕监督。群众清楚了那些个政策规定,就会拭目以待监督执行到位与否,甚至自觉维护应得的利益。个别地方或部门对一些惠民政策规定不是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去想方设法加以落实,而是压根儿不去认真执行或半推半就,为我所用,犹抱琵琶半遮面,于己有利的就好好执行,不利的就有意封闭信息,不作宣传,束之高阁。实际上是打小算盘,或为小集团利益着想,或为行业系统计较,朦胧作法。怕群众对此进行监督或质询,有碍自己从中得到好处。
加强政策宣传是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既有利于政策的有力执行,保证政令畅通,更有利于凝聚民心,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增强群众对党政的信任与认同,可谓善莫大焉。唯有公开才能促进公平公正。为此,我们一定要以群众的利益为重,增大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执行国务院出台的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好惠民政策,让群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又要扎扎实实把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如此,才无愧于“执政为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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