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深入,我们开始更多的思考,为什么在朗朗晴空之下,黑恶势力会如此猖獗,猖獗到敢于直接挑衅社会主义法律和制度的地步。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司法腐败。
是司法腐败,给黑恶势力壮了胆。在黑老大那里,钱和权力,一旦为我所用,便无所不能。重庆市偌大的国家司法体系,被他们部分掌控,且玩弄于股掌之间。
打黑行动以来,首当其冲的是大名鼎鼎的文强,黑社会最大保护伞。被双规前,是重庆市司法局局长。之前在市公安局工作多年,曾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还有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长陈洪刚,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陈光明,以及下属县公安局局长、副局长、甚至刑侦队副队长等,仅公安系统,就有20多个处级以上干部涉黑落马。尤其陈光明,她可是党的十七大代表,全国十大女杰,全国劳模,还曾经是全国省级公安禁毒战线上的唯一女总队长。
不仅公安系统,还有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毛建平,法学博士,三级高级检察官。
法院。重庆市高院副院长,中国社科院博士、博士后,审判委员会委员,首届“重庆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张弢。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高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
看看,都是些什么人,充当了黒恶势力的保护伞。有他们作坚强后盾,杀人可以不偿命,五星级宾馆可以开赌场。用薄熙来的话说,就是清朝皇帝和林则徐都不能容忍的事情,在重庆却可以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何也?司法,形同虚设。
司法系统,我们还不得不说说律师。今天爆出的新闻,高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的情妇胡燕瑜落马。胡曾获得“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西南政法大学商法研究生,自任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担任重庆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职。仅在重庆高院某执行案件中,乌小青利用职务之便,就替胡赚到了4000万元的律师代理费。
一位法律界人士说得好,在重庆“有些律师可以帮犯罪人操作减轻犯罪情节、减少判刑期限和改变量刑罪名、缩短服刑期、保外就医等,一些黑老大也借此不用坐牢,或者很快重出江湖。”
司法,如果腐败到重庆先前的地步,社会将没有公正和公理可言。本来用于调整人们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器,一旦沦为为少数人某私利的工具,社会便失去了公平。
重庆打黑,暴露出来的司法腐败问题是触目惊心的,是需要我们的国家管理者深刻反思的。因为它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司法公正,甚至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改革开放大业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共[chan*]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可以说,如果任由司法腐败如此发展下去,重庆将不再是人民的重庆。
我们的司法,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最起码的监督和监督机制,所以,才有了重庆司法黑白颠倒的昨天。这难道仅仅是重庆的独有?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正是因为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偶然性,才更让我们忧心忡忡。如果重庆没有薄熙来,而是张熙来,没有王立军,而是周力军?今天的重庆和明天的重庆,又将会是个什么样子呢?——这太多的或然性,不仅令我们胆战心惊,不敢前瞻,更让我们不得不思考,问题出在哪儿呢?
重庆打黑暴露的司法腐败,难道不是很好的说明了我们的司法,在制度上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这些缺陷是吓人的。试想,一个直辖市,司法,或者说,部分司法(从机构到制度)可以为所欲为地改变其设立时的初衷,沦为为少数人从事不法行为的工具,那么,这个地区便走向了黑暗。
可见,独立的司法制度和完善的司法监督体系,才是我们走向真正法制社会的正确途径。重庆暴露的问题告诫我们,司法改革刻不容缓,事在必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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