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你有没有“分手”的能力静静的

发表于-2004年05月18日 下午4:07评论-6条

爱情的强大吸引力通常是不可抗拒的,甚至使人身不由己,盲目的落入“爱情”黑洞。所以有人说:“恋爱是杯美酒,也是杯毒药。能令人陶醉,也能把人害死。”盲目的(或者是情不自禁地)走进恋爱并不可怕。人总有清醒的时刻,每个人都会对对方产生“好或坏”的感知。如果你已知道对方在欺骗你,或者彼此不适合结婚,这时就该做决定了。这时,你必需清醒。可是,很多女性在这个时候往往没有“分手”的能力,犹豫不决,耽误了青春甚至抱憾终身。这才是最可怕的。

就这个问题,我不想简单地出一个试题来测试你的“分手”能力,而是以朋友的方式彼此交流几句。

第一:该“分手”时就分手。否则你就丧失了主动权。你一定要不停的告诉自己:“该分手了,一定要分手,不然的话,两个人都很痛苦。”你这么默念99遍,差不多就分开手了。

第二:不要怕伤心。既然已经意识到彼此的不和谐,伤心总是难免的,在这种情况下,晚痛不如早痛,长痛不如短痛。“咔嚓”一下,彼此就放松了。注意,千万不要太心软。

第三:“面子”是次要的,一生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有了以上三点理解,问题应该能妥善解决。如果你还有别的高见,把你的看法写给我,让害怕“分手”的朋友们来此比照一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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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林林
☆ 编辑点评 ☆
林林点评:

有少许道理!

文章评论共[6]个
二月水瓶-评论

我是没有分手能力的人呢。at:2004年05月18日 晚上10:49

情深霏霏-评论

我是了at:2004年05月19日 上午10:54

风雨独行-评论

我不知道啊!!!!at:2004年05月19日 中午1:42

杨其-评论

问题不是我们想象的这样简单,因为她始终是自己爱的人,就算分了又能怎样呢?这样会使自己更伤心的,以前对自己不爱的人可以做到,可是现在对自己爱的人却做不到at:2004年05月19日 下午4:46

静静的-评论

既然相识相知皆是缘,那么缘尽了,也就是爱意消失了,分手就是必然的,at:2004年05月20日 凌晨0:45

绝爱wwh999-评论

分手是最痛苦的事,我想我属于那种没有能力说分手却宁愿等待被抛弃的人!因为他始终是我最爱的人!at:2004年05月21日 凌晨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