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于一九六0年代中期,小时候常听“儒法斗争故事”,在故事中常常会听到李斯这个名字,说他是个很著名的法家,如何如何大义凛严地与“开历史倒车”的阴险儒家做不屈不挠的斗争,帮助秦始皇这个大法家完成了中国的伟大统一。总之,说他的都是些好话儿,李斯在我儿时心目中的形象那是相当伟岸的,绝对是一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后来,我痴长了几岁,粗读了些“文革”思维以外的历史书籍,知道李斯先生年轻的时候曾做过粮仓管理员。人吃了粮食之后必然要排泄,于是他便有机会漫步于粮仓与厕所之间,这样儿,他就于厕所中发现了一个其自感惊心动魄的问题。对于这个惊心动魄的问题的觉悟,对李斯的一生,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
李斯先生当时看见,厕所里的老鼠个个又脏又瘦,在贼眉鼠眼地吃着人的排泄物,一旦听见有什么响动儿,就吓得“吱吱”乱叫“唰唰”地抱头鼠窜;可是,他也曾在粮仓里看见过老鼠,在垒如山高的粮食堆里,那些老鼠吃得是上好的粮食,个个养得又肥又大,体面尊荣,即使见了人,也不害怕,更不会跑,优哉游哉的,舒坦得很,就像是在度假疗养一般。
李斯惊心动魄地思考着,同样儿是老鼠,为什么其生存状态却是如此的完全不同呢?这位年轻“睿智”的李斯先生由此得出这样儿的结论:“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也就是说,他当时面对着两种活法儿的老鼠的生活境遇感慨道,人其实跟老鼠一样儿,有出息没出息,完全取决于他所呆的环境!
就这样儿,一个不愿碌碌无为平凡度过一生的小保管员蓦然抛妻别子,外出求学,到齐国拜在荀子门下,学习“帝王之术”。说起来或许很难让人相信,就是顿悟于这几只老鼠,不仅改变了李斯本身,也改变了他身后两千多年的中国!
就在“仓鼠事件”发生二十年之后,灭掉了六国后的秦始皇在咸阳宫设宴招待群臣。大臣淳于越劝秦始皇将疆土“分封子弟”。就在这时,已经位极人臣的李斯先生的一番“要命”的话儿,导致了“焚书坑儒”这一中国历史上最野蛮、最令人羞辱的事件的最终发生。
在咸阳宫宴会的那一天,李斯其实是借驳斥淳于越的“分封”主张,而兜售其后来被证明是“灭绝文化”的货色的。“焚书坑儒”原本与反对“分封制”并无必然因果关系,并不是说要实行“郡县制”与“分封子弟”就必须“焚书坑儒”。
现在看来,李斯当时在宴会上关于“焚书坑儒”的所有言论基本都属于诡辩,他是这样儿说的:“古者天下散乱,莫能相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所建立。今陛下并有天下,辩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
从这段话儿中其实不难看出,李斯是极其担心老百姓对朝政的议论,作为专制皇权的既得利益着,他害怕失去已经到手的一切,倒是还可以理解。但是,扫除《诗》、《书》及诸子百家的著作就让人难以理解了!难道说焚毁了印在书上的字儿,人们就不议论朝政了吗?天下哪儿可曾有过这个道理?!灭绝文化,禁锢思想,剿除文明,堵塞言路,只能造成一日高过一日的高压,最终导致专制统治者在高压之下迅速地崩溃瓦解!
我私下曾设想,若是没有李斯给始皇帝赢政出的这个下三滥主意,或许秦王朝尚能够多苟延残喘些日子,不至于二世而亡。赢政按照李斯的主意做了,注定秦王朝是要迅速灭亡的。因为完全没有文化、没有思想、没有自由的社会是无法持久的。任何人只需粗略地读读《世界通史》,就可以从中发现这样儿的一条铁律,即使是再专制的社会,也要留些出气的阀门儿,给人们一点点儿发言权,否则就会形成过强的“高压效应”,那是会让整个社会崩溃的。
其实,就算是在欧洲专制统治最黑暗的中世纪,学者们也还是可以在私下里做着自己喜欢的学问,统治者也只好装视力不佳,权当作什么也没看见。其中最根本的道理就在于,“无论多么强大的统治者,也没有力量实行彻头彻尾的专制,没有力量把被统治者的方方面面都监控得严严实实,滴水不漏”。李斯的“焚书坑儒绝”对不是有利于统治的好主意,在任何场合都不是个好办法儿,只会其愿望南辕北辙。想来,以李斯看个“老鼠吃屎”都能觉悟人生的聪明劲儿,不可能不明白此中的道理,其实他所说的一切都是在为自己打算,维护自己所享有的,舒坦一会儿算一会儿,至于国家啦人民啦什么的,不是他这个受老鼠启发者所能顾及到的。
如果说李斯提出的“焚书坑儒”是为了维护一己私利,那他的“以吏为师”便是别有用心,恶毒无比!“以吏为师”,是一种对孔子民间办学并将“师”从“吏”中分离出来的彻底反动,纯粹就是明火执仗地开历史倒车!从李斯喊出“以吏为师”那一刻起,“官”便不再是一个为老百姓办事儿的公务人员了,而是人民的老师了,他们凭空就比出钱养活他们的芸芸众生高出了一辈儿!以至于以后竟有了“父母官”之说。
中国帝王后来的“内圣外王”、“金口玉言”也都是以李斯的“以吏为师”为依据的。话自帝王口中说出即为“真理”,这一点,从此毋庸置疑!中国排斥以“师”为标志的知识分子的传统也是自李斯的“以吏为师”开始的。到了后来,中国的专制统治者根本就不允许作为“师”的知识分子有独立人格存在,也不允许其独立发挥社会功能,总是千方百计让其产生强烈的依附性,最好是为统治者所豢养。
在这里,我们通过李斯年轻时关于“厕所鼠与官仓鼠”的一番议论可以不难看出,他其实就是一个眼中只有个人利益的小人,后来他的所作所为印证了他的“鼠论”,李斯立于我儿时心目中的形象轰然倒塌。
对于我们中国的历史,李斯这个人实在是无寸功可言,就算是他那曾为众人褒奖的《谏逐客令》,其写作动机也不过就是为自己能在秦国安身立命而已。或许这篇文章有些许“进步”意义,但与其深重的罪孽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若是让我来为李斯定位,我只能遗憾地说,他是历史的罪人!然而,两千多年来,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看的。
李斯的上蔡老乡、汉初时的著名散文家桓宽在他的政论体文集《盐铁论》中是这样评价李斯:“功侔伊望,名巨泰山。”“伊望”是指辅佐商汤的伊尹和辅佐周文王、周武王的吕望也就是姜子牙。这句话的意思是,李斯的功劳可以与伊尹、姜子牙媲美,李斯的声名儿可以与泰山齐高。
汉文帝时的文学大家邹阳在他的《狱中上梁王书》中说:“李斯竭忠,胡亥极刑。”他说李斯是一个殚精竭虑、忠于秦王朝的人,然而他却被秦二世胡亥处以极刑。邹阳对李斯“竭忠”的评价,是当时“黄老之道”盛行的社会上的一种普遍声音。
到了汉武帝时代,史学家司马迁在其著作《史记》中专门为李斯做“列传”,他认为李斯“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適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并且最后评价:“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司马迁先生言下之意,如果不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李斯之功足以与周公、召公同列。
直到时间老人蹒跚至北宋,一派对李斯的赞扬之声方才有了些许不同的声音。苏轼在《荀卿论》中有一句话:“荀卿明王道,述礼乐,而李斯以其学乱天下。”他认为,李斯从荀子那里学到“帝王之术”以后,把这一套理论运用于秦朝的统治,结果招致“天下大乱”;而清朝的姚鼐则不赞同苏轼的这个说法儿,他在《李斯论》中认为,李斯的所作所为,恰好不是“用其所学”,而只是“趋时而已”。姚鼐还说,小人做事是不讲道义的,但一般不太危及自身,而是祸及子孙;可是,对于李斯来说,秦朝还未灭亡,他自己就先遭遇到了极刑,并被“夷灭三族”,这真是“天之诛恶人”啊!
明代思想家李贽在《史纲评要》中对李斯有较为系统的论述,他称赞李斯推行“郡县制”是“应运豪杰,因时大臣”的“千古创论”,是“圣人复起.不能易也”的壮丽事业。鉴于李斯的复杂性,李贽又说,李斯“是圣是魔,未可轻议”。
到了二十世纪初的中华民国时期,史学家蔡东藩写了一本《中国历史演义》,他把“秦亡”的主要责任推在李斯头上,认为“斯为首恶”,赵高还只是在其次。
曾点评过《二十四史》的毛泽东,对李斯是推崇备至的。他说李斯是干实事儿的,孔子则是只说不做。他在《七律·读〈封建论〉》中曾写下“百代都行秦政法”的诗句。“秦政法”指的是“秦朝制度”,而“秦朝制度”的设计者就是李斯。毛泽东还特别推崇李斯的《谏逐客书》,说这篇文章“有很大的说服力”;同样儿推崇这篇文章的还有章太炎和鲁迅,章太炎把《谏逐客书》誉为“千古第一雄文”,鲁迅则说:“秦朝文章,李斯一人而已。”
窃以为,若论李斯的危害,其实就在于直到二十世纪的今天,竟然还有人为他评功摆好,大唱颂歌。一个罪孽如此深重的宵小之徒,竟能够蒙蔽了世人两千多年,这可真真是让人无话可说啊,不是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吗?吾惑之深矣。
这一切,难道都源于曾发生于厕所里的那场“惊心动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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