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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与殉葬竹根

发表于-2009年10月13日 晚上9:14评论-4条

前几天有报道说,公安部拟修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将乘车人荣幸地纳入受罚的对象,听者大都为当局减少醉驾的力度、如此创意的举措而击节称善,同时也有不少人提出质疑,我却不禁联想起中国古代殉葬制度来。

中国殉葬制度最盛最早的时期是在殷代,有人认为中国历史上殉葬最多的帝王,是秦始皇。秦汉以后就很少有人殉葬了,一直到明朝,人殉之风死灰复燃,大名鼎鼎的朱元璋死后,他后宫的嫔妃哭声振天,一个个被逼自尽,为朱皇帝殉葬。正如司机醉驾,乘车人同罚一样,谁让她们没将皇帝伺候得万寿无疆呢?

修法一旦实施,幻想中的神州大地将是怎样一番的景象呢?旅客坐轮船、火车、飞机乃至于摩的、三轮车,第一件事情,得要乘客中有人测试一下驾驶员的酒精浓度,否则非但小命堪忧,还要担责。

斑马线本是行人的生命线。按照公安部创意,过斑马线时与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如被撞死了非但活该,还应鞭尸,因为他们没能阻止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啊。

同理,顾客到饭店吃饭吃坏了肚子,只能怪肚子不争气,还要为厨师手脚不干净负责;病人到医院就诊还要先学会识别山寨医生,否则医死了活该;买了伪劣商品只能自认倒霉,还不能投诉,要不然也要受罚的......

当然,此举对缓解中国受世界金融风暴影响还是很有裨益的,无论对社会还是经济方面。首先,减少因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即使发生,也死得明白,责任自负嘛,因为政府已经提醒过了;二来减少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拒赔范围扩大了,效益自然大增,有利于抬升股市;其三,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因为中国老百姓出门是要人手一只酒精检测仪的,届时,还将成为中国的一大风景。

至于公安部门一手把持的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仍可以源源不断地制造出无数的马路杀手,财运亨通,高枕无忧了。

秦朝著名的宰相李斯,为秦朝的统一和强大可谓功勋卓著,位高权重,显赫一时;他虽一手制定了残苛的《秦律》,但最终却没能逃脱腰斩的命运,为自己创造的法律殉葬。斗转星移,两千多年过去了.他如地下有知,他发明的“连坐”当代的中国已经发扬光大,是否会作如何感想?

孔子说,君子求诸于已,小人求诸于人。意思是说,君子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小人在别人身上找原因。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强国。我们创建和谐社会,政府在人性化施政,向“服务型”的政府转变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从驾驶员醉驾让乘车人连坐一说,就是让乘车人和醉酒驾驶员 “合法地”殉葬似乎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是否为历史的倒退尚未可知,但反映出有的部门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不作为,他们只知道一味地摆谱、卸责,凡事不动动脑子,而是用脚后跟思考问题。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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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燎原百击点评:

独到的立意,有力的讽刺,亦庄亦谐的论述中,作者的担忧和愤慨表达的淋漓尽致。

文章评论共[4]个
燎原百击-评论

乘车时表面上看看司机醉酒与否,十分不保险,所以若真要实施修法,条例规章得明确细了才行,难度难度哪。呵呵,问好竹根朋友。at:2009年10月13日 晚上10:30

竹根-回复谢谢关注,问好燎原! at:2009年10月13日 晚上11:14

半斤-评论

感觉这个规则难以执行下去!问好.at:2009年10月14日 早上9:55

竹根-回复呵呵!谢谢关注。 at:2009年10月14日 上午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