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定要擦亮眼,字句皆须看分明。但有一二会心处,万千感慨不由生。这样一段顺口溜似的感叹源自于前不久的一次阅读经历。
2009年《书屋》第七期卷首语对中国传统专制施政理念进行了溯源和探讨,认为历朝历代统治皆以“法家”为内核,思想犀利,观点鲜明。文中有一段精彩的论述:“秦二世而亡的教训说明,在施政过程中,诚实地违反道德或赤luo裸的作恶是危险的。必须用儒家的,道家的面目将其法家的内涵掩盖起来,在被统治者的经验中投下道德的影像,给他们以幻想和期待,这样才便于巧取豪夺。‘阳儒阴法’、‘外道内法’就是这样形成的”。
这段论述中有句话叫做“诚实地违反道德”,尤为精彩。反复玩味,意味深长。
我个人理解,这里所说的“道德”并非是普通民众在生产生活中约定俗成的,也不是完全意义上儒家理论上的,而是统治者标榜的、或软或硬迫使被统治者必须服从的官方道德。为了维护统治,统治者不仅需要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机器,还必须构筑一个有利于统治的意识形态,其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以国家名义树立的思想道德体系。在构筑这个体系时,为能使自己篡取最大的利益,统治者会对当时的道德理论主要是儒家理论进行选择处理,把不利于己的内容缩小或遮蔽,把有利于己的放大或异化,因而就有了“君权神授”、“三从四德”之类的谬论。当然为了以示“公平”,他们也会把民间和典籍中诸如仁、义、礼、智、信这些公认的道德吸纳进来,更具欺骗性和麻痹性。而这正是专制统治的可怕之处:因其在物质形态和意识形态上拥有绝对话语权而产生的强大侵蚀与渗透能力,使自己标榜的道德理念逐渐演变成普遍的民众心理。对于封建传统道德体系的本质,鲁迅在《野草.淡淡的血痕中》有段精彩的论述:怯弱的造物主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生,也欲死。
如果标榜的与施行的能够言行一致的话,也可算是民众的福祉。但之所以标榜,就如文中所言是为了使统治阶级更“便于巧取豪夺”。“诚实的违反道德”与“虚伪的违反道德”都是为“巧取豪夺”服务的,在本质上没什么不同。其区别就在于其过程和既成结果之后的反应:前者是公开自己强盗的身份从而招致万人鄙夷乃至反抗,后者是暗地里做了强盗明里却还立了个牌坊欺供人景仰。当我们知道对方是强盗的同时,自然会心生提防之心。即便是迫不得已必须暂时忍受,也会因提早预防可以避免损失最大化。而到忍无可忍之际,横竖不过一死,必然放手一搏,死也死个痛快。口蜜腹剑、背后插刀之类,把罪恶掩盖在道德的假面之下,却会让人在毫无防备下死去,甚至是心甘情愿的死去。两相比较,后者更令人深恶痛绝。
然而,即便是再处心积虑的伪装,即便民众被麻痹如此,却也没有任何一个朝代可以千秋万世。这不仅印证了鲁迅先生说的专制统治本质是怯弱的观点,还说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任何仅仅体现某些特权阶层“公意”而不是真正体现民意的制度终有一天会被撕下假面。
行文至此,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现在出现的“毒奶粉”、“躲猫猫”、“摇房号”之类事件,或许可以套用老杜的一句诗来解释,叫做:封建专制虽已矣,“风流文采”犹尚存。
-全文完-
▷ 进入乘马班如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