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俺也来“骚”一下逝水无香

发表于-2009年10月09日 清晨5:30评论-9条

首先请大家不要误会,俺来“骚”,不是风骚,而是牢骚,就是发发牢骚。

不知是烟雨的管理者取消《百家争鸣》的缘故,还是新学期开校的缘故,烟雨的杂文栏目好像沉默了,好久没有看到以前那种百家争鸣,风起云涌的气象了。

我进烟雨已有三个年头了,但真正品读烟雨的时间还不长,在今年八月之前,我还没电脑,偶进烟雨,也是在休息的时候,去网吧看看。偶尔发两篇文章,也只是随手摘来的两句不像诗的现代诗。今年八月,弟弟把他的笔记本电脑借我用,也不会在短时间内叫我还,我这才安装了宽带,才有时间深交烟雨。

由于工作的原故,我所写文也不多,到现在也只有几十篇,杂文就更少了。写第一篇杂文竟然只是为了骂人,指名道姓的骂人,还是在一天中休的时候,跑去网吧赶出来的,因为那天我中休只有三个小时,而且从我上班的地方去网吧,来回也要走上半个小时候。骂人的起因也是因为先被人骂,可想而知,我在杂文栏目公开的骂了别人,别人又怎能忍气吞声,于是乎在跟帖当中与我正面交锋,双方都大打出手,甚至对他人进行人生攻击,都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势头。虽然把别人痛骂一翻,但自己的爹妈祖辈,兄弟姐妹也都被别人抄了出来。如今想起来,都觉得自己真是幼稚。还记得当时,我的空间还大大的热闹了一回,惹来不少是非,引来很多人观战,其中不泛烟雨的名家前辈,其中有我非常欣赏的风正一帆平,半斤,清哲木等写手,有人支持,有人反对,两种声音,各自掺半。也正是这些人,给我莫大的吸引,让我走进了杂文!当时也正是风正一帆平的《钢枪岂能当成烧火棍》在争鸣,以前也看过一些百家争鸣里的文章,但都只是点头之交,而《钢枪岂能当成烧火棍》却让我再三细读,读了几遍,看了一些别人的跟帖,只觉得这杂文的世界真的精彩。冲着这份精彩,跑去深挖“百家”,才知道,原来烟雨有这么多好手,如:无缘牵手,“逝者如斯”,文若书等等前辈名家;才知道原来烟雨是这么群彦汪洋,是这么的波澜壮阔,才知道原来杂文这么有趣。也许杂文本来就属于凡人,因为凡人杂念多,当然要杂文;而诗人却不同,诗人行于人神之间,破空而来,绝尘而去,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只是我等凡人,杂念太多,做不了诗人,于是弃诗从文,从俗还俗了。即以从俗,就要俗得像个俗人,俗人嘛,不满的时候就要发发牢骚。

我的牢骚在何处?为何烟雨的管理者要取消《百家争鸣》这一栏目?莫非杂文之中,智慧的碰撞太多,很容易撞出智慧之火,管理者怕“人间”智慧太多,不利于统冶?莫非烟雨的管理者也要:“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笔墨应随时代,此处之“愚”通“娱”,就是以娱黔首。

如今的网络文学,道确实是“娱乐文学”胜于“真正文学”;那些“脱光衣服满街跑”的文章,人气远比真真正正有内涵的文章旺得多。其原因是:国人越来越富有了,生活得来来小康了,物质的富有早以真充了精神的空虚,只想在酒足饭饱之余,有点可以娱乐的东西就行了,那些深沉的东西都没必要了,“只要高兴就好”;于是乎,小沈阳火了;迈克尔杰克逊死了,中也有人为他开追悼会;周迅在北坐了一下地铁,也有十几个电视台争相报道......

如今的中国,似乎是越娱乐的东西就越火,越火的东西就越值钱。文学也是如此,那些艳火冲天的色情小说,就比其它文学作品火得多,而且大多数都有设置收费,有些网站,还公布其收费作品作者的收入情况。这样一搞,这些作者和作品就更娱乐了,而中国又是个不泛黔首的国家,有些黔首被娱了一下,可能是“愚”了一下,竟会心甘情愿的掏钱去读网上那些收费的色情小说!

于是如今的文化就形成了一个“娱乐文学”的怪圈:大家喜欢“娱乐文学”,文学网站就投其所好,宣扬“娱乐文学”,于是就有更多的人去制造“娱乐文学”;于是乎这种怪圈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大越滚,越滚越大......久而久之,“娱乐文学”就会越来越强,而我们的“真正文学”恐怕要被逼出网络了!恐怕总有一天,我们的“真正文学”还要被逼出书本!把前人几千年的精华都抛到历史的另一边去,让那些“娱乐文学”到处横行霸道,愚了(娱乐)世人!愚了(娱乐)子孙!

我之“骚”,绝非首骚,首骚者乃是竹林鸟先生,其次是00慧子00小姐,俺只是后“骚”者,所以本文这题为《俺也来“骚”一下》,就算管理者要“枪打出头鸟”,也“打”到我,也先“打”00慧子00小姐。(嘿嘿)

俗人之“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脱了帽子,把头往墙上撞。”

二:像陶渊明那样,老子丢了乌纱,跑去桃花园,管他三七二十一,不问世间仇恨淡如茶。

三:像屈原那样,空有一腔热情,怎奈报国无门,于是满腹诗书化作满腹牢骚,搞几句《离骚》。而且往往是才情越高,牢骚越大;牢骚越大,越能激动人心;越激动人心,越能流传千古。

四:如陈胜吴广者,忍无可忍之际,便揭杆而起,举旗起义。成则贵为王候将相;败则死无葬身之地。

显而易见,我等俗人之骚只属上述第一种:“脱了帽子,把头往墙上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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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边啸推荐:边啸
☆ 编辑点评 ☆
边啸点评:

作者的观点很有代表性,本来“百家争鸣”栏目很受读者欢迎,怎么突然没了?

文章评论共[9]个
边啸-评论

你的杂文可谓是“烟雨”的典范,再来赞一个!at:2009年10月09日 清晨6:04

00慧子00-回复啸兄,你推出的文章好精彩啊!读的时候开心地笑了一次又一次!感谢你给烟雨和读者带来了精彩和欢乐! at:2009年10月09日 清晨6:50

逝水无香-回复我的几篇杂文都啸编推荐的,凭心而论,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的杂文过于泼辣,不知有没有啸编的工作带来麻烦,在此首先谢谢啸编,问好啸编。 at:2009年10月09日 上午10:18

半斤-回复无香能够理解边啸兄的难处难能可贵.但任何时候,我们必然要遵循工作原则行事。还望无香更多理解与体谅。 at:2009年10月09日 上午10:26

逝水无香-回复其实我们上网发两篇文章,无非就是想和更多的朋友一起交流,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即然是交流,是学习,是进步,那大家应该是快乐的,不要弄得大家不快乐,如果弄得大家不快乐,那我们上网发文章也失去了意义,所以我们都应相互理解,问好半斤兄。 at:2009年10月10日 中午2:31

00慧子00-评论

你的文章写的太精彩了!如果我的文章是“砖”,终于引出了这样一块光彩夺目的“玉”,我好高兴好高兴!如果有人要“枪”我,我也很自豪,因为“死”了我一个,终有后来人!希望这样的“玉”越来越多,让它们的光芒驱走笼罩在文学天空的乌气吧!at:2009年10月09日 清晨6:47

逝水无香-回复我与慧子姐姐您,本属志同道合之人,你能高举义旗,我怎能袖手旁观,支持慧子姐姐,无香佩服你的气度。 at:2009年10月09日 上午10:25

半斤-评论

嘿嘿,人有七情六欲,偶尔“[**]”一下,借此调节身心,无可厚非!而且,部分观点倒也符合大众心声。问好无香。at:2009年10月09日 早上9:30

逝水无香-回复大家不愧为大家,多谢半斤兄的鼓励,问好半斤兄。 at:2009年10月09日 上午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