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有一种尊重叫转贴一抹闲愁

发表于-2004年05月16日 上午10:42评论-2条

成天在网上逛,看到太多的文字纠纷,说实话,在网络一抹闲愁最看不起的就是剽窃,所以关于剽窃,我是不想多说的。

不过,网络的一个最让人接受的理由就是资源共享,碰到有自己特别喜欢的文字转帖过来也未尝不可。只是那些被我们转帖的文字无论怎么好都是别人的心血,是别人版面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位写手一旦把文字发在那个版面,那么这位写手就与他发帖的版面共同享有帖子的文字版权,所以一抹闲愁个人觉得,要转帖一篇文章,应该征得原作者的同意,或者文字所在版面的斑竹同意,当然这一点对于网友有点苛刻,但我们至少必须在标题上注明是转贴,以尊重版面看帖的网友

而下面的两点我们也一定要做到的。

首先,注明转帖文字的原出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在转帖文字前,必须把文字的出处告诉大家,不为别的,只为尊重给我们这些美文的版面。

再,为了尊重文字的原作者,我们必须完整的署上原作者的名字。

以上两点,无论少了那一点,我们都有不尊重别人或某个版面的嫌疑,如果两点都没有做到,一抹闲愁就没有言语了,一抹闲愁有的只是鄙视!

ok!一抹闲愁试着从tom月下听风的版面转来一篇文字。

http://bbs0.tom.com/forum.php?forumid=16

主题:论抄 

作者:余若梦(laiwuyjx) 

抄之风,古已有之。转而至今,遂有演而愈烈之势。昔左思赋成,洛阳纸贵,盖乐之者众,而抄之者益众。柳词低唱,多录于客舍驿站,传诸于歌伎艺人。曹氏石头记,章未就而候之者已满,其热衷之情,溢于颜表。盖抄之为抄也,以其好之而传之,以其传之而彰之。

而今,抄者已不复为抄,科技发展,文明进步,已无需埋头青灯,穷一已之力,研砚磨墨矣。所需者,唯鼠标轻点,copy立就。论坛众多,游客蚁聚,安能一一辨而知之哉。有清雅者,故能注明源出何处,作之何人。盖一转之力,可获五方之利,何乐而不为也。另有不劳而获者,贪他人之功为已有,如蜂蝶扑花,网罗四方,择其优者而收之,美其文而名归于已身。更有甚于此者,兼收并蓄,美其文而好其名,好其名而夺其名,幸网路无边,各难相知,苟能相安无事。然事无常理,可一可再而不可三,古人有谚曰:常在河边走,安能不湿鞋?故败露之日可期。

君子爱文,抄之有道。道之可循,是为转载。故文章千年在,皆转载之功也,转者心喜,书之者亦无不乐也。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一抹闲愁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傲梅香雪点评:

写文字是为什么?不就是修身养性,对自我情操进行陶冶,使整个做人的素质得到潜移默化和升华吗?尊重别人的劳动,等于尊重自己!

文章评论共[2]个
年华的空瓶-评论

说得好。at:2004年05月16日 晚上8:02

梦话流星-评论


是撒
的确如此at:2004年05月17日 晚上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