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仁(爱)”思想一样,“中庸”思想是儒家最重要的思想之一。
“中庸”是儒家礼乐教化的产物。儒家的“礼”是用来调和人际关系的(“乐”则是感悦人心的),故曰“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又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礼记·中庸》),所以“中庸”就是“中和”,就是“中行”“中道”,它们是同一概念。
我们都知道,事物是处于运动变化之中的,一事物的存在状态,总有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生到死的变化过程,而事物之间的关系,也存在一种由离到合、由生到熟、由浅入深的程度变化过程。这是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性。这不同的程度,有时对人有利,有时则有害,有时不可用(《易经》谓之“吉”“利”“贞”“咎”“厉”“悔”“凶”等)。《易经》的卦象,就是说明事物的这种运动变化规律的(古人谓之“天道”)。比如《乾》卦,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三:君子终日乾乾,若厉,无咎。九四:或跃在渊,无咎。九五:亢龙,有悔。用九:见群龙无首,吉。卦象的位置随时都在变化,吉凶悔厉等也随之变化,人不能创造或改变规律,只能顺应规律,运用规律来为人事服务,这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五)的哲学思想。《周易》六十四卦,无非是用符号的、数学的方式,将人事(亦称人道)系辞来说明天道,让人们更好地理解天道(参见《序卦》)而已。其中的阴阳消长是“天道”,吉凶悔吝是“人事”。
既然自然规律是如此,人事吉凶又如彼,那么,人在规律中当如何措手呢?那就是遵循“中庸”的原则。因此,可以说,“中庸”思想,其实就是一种方法论。它追求人对事物利用的“有利”原则(追求事事物物都得利,即是儒家的“仁”学,所谓“得其所哉”也。我们今天的建设“和谐社会”,也是这种思想在当今时代的政治体现),因此,“中庸”也可以算是道德概念。
“中庸”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呢?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是从理学的角度来理解的,《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则等“中庸”为“中和”,把它当作一种价值观来看。具体的含义,则是“恰到好处”,无“过”或“不及”的毛病。
《礼记·中庸》:“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论语·先进》:“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子贡问孔子:“颛孙师(子张)与卜商(子夏)哪一个的德性要贤明些?”孔子说:“颛孙师过火了,卜商又有点不足。”子贡说:“那么,就等于是说颛孙师要强些了么?”孔子说:“过火与不足同样不好。”譬如节俭是美德,节俭过分就变成了吝啬;自尊是美德,自尊过分就变为自大;没钱不成家,钱多了家不成(男人有钱就变坏)。又比如烧菜,火大了,菜会烧糊;火小了,又是夹生的,等等。孔子只以“过”如同“不及”来说事,是因为人都具有贪多爱好的欲望,以为韩信将兵——多多益善,但他知道,什么东西发展过多,也跟不足一样(道家知“物壮则老”,主张“去甚去奢去泰”,皆戒“过”之意),是会给自己带来损害的。比如美国,本国经济一发达,难免要到海外生事。俗话说“饱暖思淫欲”,就是不懂“中庸”,不得“中行”之“过”。杜甫《水槛遣心》却很体现了儒家的“中庸”之道,得“中和”之美——
去郭轩楹敞,无村眺望赊。
澄江平少岸,幽树晚多花。
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
城中十万户,此地两三家。
首联写水槛不在城,不在村,与城市、农村保持适合的审美距离,则得其中,故能收宽敞明亮、游目骋怀之益。颔联写景,江水虽多而不浊(“澄”江),树色幽暗而济之以明艳之花,都适得其中者。颈联亦写景,虽有风雨而无淋漓之苦,因为是细雨是微风;虽离群索居而无孤寂之苦,因为鱼跃燕飞,生机勃勃。尾联对比水槛与城市:城中十万,热闹繁华太“过”;此地虽只有两三家,又非“不及”。水槛居于热闹与冷清间,得中和之美,故可悦情遣心。
可见,“中庸”是调和矛盾双方的好方法,同时,也是真善美的理想标准(即“理”)。以“中庸”为标准,方能衡量什么是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对与错……。因此,“中庸”又可以看作是儒家的价值观。
但真正的“中庸”是很难做到的,所以孔子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子路》),是退而求其次的方法。要想真正做到“中庸”“中行”,必须要懂得“权”变。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孔子说:“世上有些人,你可以和他一起学知识,却不能和他觉悟道理;你可以和他一起觉悟道理,却不能和他具体办事;你可以和他一起办事,却不能和他变通处理。”
唐冯用之《权论》:“设于事先之谓机,应于事变之谓权。机之先设,犹张罗待鸟,来则获之;权之应变,犹荷戈御兽,审其变也。”又曰:“圣人知道德有不可为之时,礼义有不可施之时,刑名有不可威之时,由是济之以权也。其或不可为而为,则礼义如画饼充饥矣。”王弼则说:“权者,道之变。变无常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可豫设,尤至难者也。”(《论语释疑》)这种“权变”的思想,就是我们说的“具体事物具体分析”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是符合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精神的。
我们若能在工作、生活中如能很好地运用“中庸”之道,将获益匪浅。
附带说一下,“中庸”既然起调和的作用,为什么不直接叫“中和”呢?通常对“中庸”的字面解释是:“中”,中间、当中、适中。“庸”,常也,认为“中”或“中庸”是事物应有的正常状态,故曰“常”。又一说是“庸”,用也;“执两用中”。“两”指矛盾着的事物或事物的矛盾双方,是“体”,体之“用”即是“中”,所以“中庸”一词兼体用而言,比如《易?乾?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言“天”是体,言“乾”或“健”是用。犹之“灯光”,“灯”是体,“光”是用,言“灯”即包含“光”。上二说中,释“庸”为“常”是就“体”言,释“庸”为“执两用中”是就“用”言。
2009-9-28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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