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天,笔友陈先生,兴犹未尽。已过子夜时分,回复吾之《恋春》诗:“艳春虽过莫伤
情,严冬尽处见温馨。再次重逢添一岁,青丝染雪鬓边萦”。这诗以慰藉之立旨,寓意颇佳,
但不合平仄、格律,如何改?拟改(1):“艳春虽过尚秋明,冬尽冰消见暖情。再度重添一岁,青丝染雪滢”。陈建议:第一句保持原句。问题是第二句中之“尚温馨”,不好改作。“秋明”,陈改作“光明”。还是点出个“秋”字,较好点儿。常言道:“春华秋实”。如不,后改为“秋茗”。即意喻秋之茗香,更耐品味。让人从这个意境中,能产生美好的憧憬,更多的感到满足。第二句,陈君拟改为“慰暖情”。但掘见,总觉这“慰”字不够好。用“又暖情”吧?这样能更明了,且包含着春夏秋冬的季节,是可以轮回的哲理,以达到“理性”慰人的意喻。这两句融洽为一,旨劝人不要太过恋春,免至伤春感怀。后两句,则转换了另一个意境。当再度见到诗中的那位主人翁时,已经又多一岁了。意料之中,老了点儿,是自然之现象。可是,出乎耶!当年那“青丝”,即乌黑、亮丽之发,经已不再,好似雪染霜侵一般苍老得很多了,真是令人感到惊讶。仅在此,应改作“鬓边惊”好些。有一种见解;还是作“萦”字好些。掘认为“萦”字,一般含有追溯,回忆的意思。在这层面上,未能写得活意境。相较之,显得品味不足,俾人之浅见,不尽确切之意。今以实录之。恳请好友点评指导以校正,乃感于此而赋之且以序也。
襟怀挚爱写传奇,是夜无眠为汝痴。
眷恋秋情甘寂处,挑灯苦琢慰离辞。
附《恋 春》原作:
爱火燃烧意若狂,满园春色醉儿郎。
香缭玉盏销魂梦,荡气回肠眷艳芳。
陈君原诗答《恋 春》索引:
艳春虽过莫伤情,严冬尽处见温馨。
再次重逢添一岁。青丝染雪鬓边萦。
掘拟定笔:
艳春匆过尚秋茗,寒尽冰消又暖情。
再度相逢添一岁,青丝染雪鬓边惊。
二00九年九十三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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