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书屋文稿 文稿
比例的尴尬
马贵毅
有位客人慕名到到某兔肉店就餐。
品尝后即发出疑问:“这是兔肉吗?”
“地道的兔肉!”。侍者恭答。
“可我却怎么觉得有点酸呢……嗯,是马肉!”
侍者哑然,作无可奈何状后,低声说道:“是……有一点马肉。我是说加了一点儿马肉。”。
“多少?”客人迫不及待地问。
“一半.。”.侍者若无其事地回答。
“一半?可我怎么觉得全是马肉呢?”。
“一匹马配一配一只兔子——这不是‘对半’吗?不会错的!”
客人顿时哑然。
当然,这只是一个小幽默。
但,这小幽默却说明了一个问题:那侍者没有说谎——“一匹马配一只兔子”——不管怎么说,
那“比例”都是“一比一” ,不会错的。侍者本人也是诚实而正直的。
然而,错,就恰恰错在这“不会错”上:某工厂承包厂长,上任头三个月,就使工厂亏损了数万元,。与他上任前最末一月相比,亏损的比例为五分之二,因此,该厂长主动提出:将他那三个月工资总和的“五分之二”作为罚款扣除,以示“严明纪律”;“犯错误就该处罚”。
从道理上讲,这个厂长还真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好厂长诚实而正直。
但天下有些事情,光讲“道理”是不行的。还要看事实,看效果。
因为,有些“道理”,有时就不是道理。而且根本就没有道理。
那位厂长三个月工资总和的五分之二,顶多也不过就是几千元,而亏损者,至低也是几万元,若论比例,则真资格“对半”——也即“一比一平”。
但,事实上“平”吗?“平”了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这就有了“比例”的尴尬。或者说是“比例”的悲哀
兔店老板与该厂厂长,之际上都是获大利者流
仅有的区别在于:兔店老板把马肉卖了兔肉价,饱了私囊;而那位承包厂长,却用自己的几千元钱,“赔”着公家的(至少)几万元钱,不知抛到哪里去了。
如此看来,就像人人都可以进兔肉店尝鲜那样,人人也都有资格去当承包厂长——亏了,按“比例”罚款就是;而赢了呢? 自然也可以、而且应该“按比例”嘉奖。咦,这买卖真是天下奇绝妙事之首。
呜呼,用于搞统计,编计划,下任务,事分配者诸,“比例”的确是个很好的玩意儿。但倘用以对付厂矿企业的生死存亡,怕就应当慎重考虑了。否则,便将被人大钻空子,最终,亏得是国家,集体;坑的是工人和职工群众;而赢利的,乃是个别“诚实而正直”的人。
-全文完-
▷ 进入马贵毅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