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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的尴尬马贵毅

发表于-2009年09月26日 下午5:06评论-3条

月光书屋文稿 文稿

比例的尴尬

马贵毅

有位客人慕名到到某兔肉店就餐。

品尝后即发出疑问:“这是兔肉吗?”

“地道的兔肉!”。侍者恭答。

“可我却怎么觉得有点酸呢……嗯,是马肉!”

侍者哑然,作无可奈何状后,低声说道:“是……有一点马肉。我是说加了一点儿马肉。”。

“多少?”客人迫不及待地问。

“一半.。”.侍者若无其事地回答。

“一半?可我怎么觉得全是马肉呢?”。

“一匹马配一配一只兔子——这不是‘对半’吗?不会错的!”

客人顿时哑然。

当然,这只是一个小幽默。

但,这小幽默却说明了一个问题:那侍者没有说谎——“一匹马配一只兔子”——不管怎么说,

那“比例”都是“一比一” ,不会错的。侍者本人也是诚实而正直的。

然而,错,就恰恰错在这“不会错”上:某工厂承包厂长,上任头三个月,就使工厂亏损了数万元,。与他上任前最末一月相比,亏损的比例为五分之二,因此,该厂长主动提出:将他那三个月工资总和的“五分之二”作为罚款扣除,以示“严明纪律”;“犯错误就该处罚”。

从道理上讲,这个厂长还真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好厂长诚实而正直。

但天下有些事情,光讲“道理”是不行的。还要看事实,看效果。

因为,有些“道理”,有时就不是道理。而且根本就没有道理。

那位厂长三个月工资总和的五分之二,顶多也不过就是几千元,而亏损者,至低也是几万元,若论比例,则真资格“对半”——也即“一比一平”。

但,事实上“平”吗?“平”了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这就有了“比例”的尴尬。或者说是“比例”的悲哀

兔店老板与该厂厂长,之际上都是获大利者流

仅有的区别在于:兔店老板把马肉卖了兔肉价,饱了私囊;而那位承包厂长,却用自己的几千元钱,“赔”着公家的(至少)几万元钱,不知抛到哪里去了。

如此看来,就像人人都可以进兔肉店尝鲜那样,人人也都有资格去当承包厂长——亏了,按“比例”罚款就是;而赢了呢? 自然也可以、而且应该“按比例”嘉奖。咦,这买卖真是天下奇绝妙事之首。

呜呼,用于搞统计,编计划,下任务,事分配者诸,“比例”的确是个很好的玩意儿。但倘用以对付厂矿企业的生死存亡,怕就应当慎重考虑了。否则,便将被人大钻空子,最终,亏得是国家,集体;坑的是工人和职工群众;而赢利的,乃是个别“诚实而正直”的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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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半斤点评:

冠冕堂皇的表面动作往往是虚伪的.账到底应该怎么算,才算最公正.需要科学指引.
文章反应的现象值得用心审视.

文章评论共[3]个
半斤-评论

说到问题的点子上。问好马兄!at:2009年09月26日 晚上7:05

红尾巴的狼-评论

现在的问题已经非常的严重了,特别的国有企业,问好马老。at:2009年09月26日 晚上7:35

阿敏啊-评论

掩耳盗铃罢了。at:2009年09月27日 下午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