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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何必轧在国庆日凑热闹!康慨

发表于-2009年09月25日 中午12:06评论-3条

报道称:“十?一”国庆当天,重庆主城区部分婚姻登记中心义务加班,为市民提供服务,不过,这天只办理结婚登记,不办离婚。

消息甫出,就遭到市民和网民的炮轰,批评言论普天盖地。本人并不否认国人的这些批评是有理有据的,无可指责。但具体事情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就拿“重庆婚姻登记事件”来说,是件好事,不应受到指责。理由如下:

一、国庆是个喜庆的日子,很多人选择这个吉日喜结良缘。这天偏又是假日,重庆部分婚姻登记部门工作人员没有加班费义务加班为新人服务,精神可嘉。

二、“只办结婚,不办离婚”这个规定是少数几个加班部门临时规定,只局限在几个加班的婚姻登记部门加班之日施行。

三、结婚选个好日子,国庆是好日子不容错过。部分婚姻登记部门也正为了满足新人的需求不使遗憾才义务加班,出发点完全是为了服务于结婚登记的人群,所以不为离婚者服务也在情理之中。

重庆部分婚姻登记中心自愿放弃休假义务加班为民服务是件好事,应该予以表扬。为什么市民、网友一窝风起来谴责这些自愿义务加班的婚姻登记部门呢?他们无非是受了“刻板印象”之害,以全盖偏看问题。

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法规,都是为民服务的,应该一碗水端平。如果发现有哪一项规定偏向于某个阶层,这是不公平的,国人反对在所难免,这已成为国人的“刻板印象”。

重庆某几个婚姻登记部门“违反”了这个公平原则,所以就群起而攻之,以全盖偏看待这桩好事。他们只知道政府服务人民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只办结婚不办离婚。他们不想想,离婚无须选日子,哪天都可以,何必轧在国庆日凑热闹!

(2009?9?25?)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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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半斤
☆ 编辑点评 ☆
半斤点评:

文章分析妥当。依中国传统,新人选择良辰吉日结婚本是无可厚非。离婚硬要定在国庆节,则有点勉为其难。离婚人让结婚人,情理之中。

文章评论共[3]个
半斤-评论

时时刻刻,都应该多些理解和宽容。问好朋友。at:2009年09月25日 中午2:17

爱上传言-评论

离婚是不应该选择在国庆,相信也没有人真的故意选择国庆离婚。但以这样的形式作为强制措施,则有失公允。制度的随意性可能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度。at:2009年09月25日 下午6:58

康慨-回复说得有理。 at:2009年09月26日 凌晨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