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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金锁记》残荷败柳

发表于-2009年09月24日 早上9:16评论-1条

第一次读《金锁记》,是二十二岁,只记得曹七巧是个尖刻变态的女人。

第二次读《金锁记》,我二十六岁,有些同情曹七巧的爱情宿命。

如今读,读出来的是张爱玲解读女人的神韵与笔锋转换的独具一格,以及爱情对于女人一生的深远影响。

十年的时光,张爱玲用三句话就全面概括过渡了。(风从窗子里进来,对着挂着的回文雕漆长镜被吹得摇摇晃晃,磕托

磕托敲着墙。七巧双手按住了镜子。镜子里反映着的翠帘子各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了一张她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人老了十年。)

《人之初》的李编也曾引导过我,交待故事发生时间有很多方法,比如那个时代流行的歌曲或发生的特别事件等等,都可以隐形在行文中。比干干巴巴的平铺直述要好看得多。

这句话听起来很容易,写起来还真麻烦。怎么写怎么隐才好看呢?《金锁记》里这一段文字的写法不正是值得学习的么?

再看张爱玲解读女人的神韵之笔:季泽走了。……酸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象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寂的一刹那。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绊绊,不住地弹至那阴暗的粉墨墙上,佛着袄子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她的爱给了她无究的痛苦。单只这一点,就使他值得留恋。多少回了,为了按捺她自己,她觉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今天完全是她的错。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是装糊涂,就得容忍他的坏。他为什么要戳穿他?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这种神韵,将女人的神态、动作,心里融成了一体。特别是心里又恨又爱的变化,恨他走,真走了,却又跑到楼上去追望最后一眼。想起自己与第一任男友分手,也是这样的,第一天分了,第二又跑去找他,还找一个去看他妈的借口。其实说到底,这只是同一种情,心里面的舍不得。

为什么我写文章,一桩简单的事情,一种细微的心思,就不能将神态,动作。心里融为一体来写呢?

也有个编,说我的文章优势是有优势,但不是写作手法上的优势。也就是说,我的写作手法根本没有优势,是需要好好学习练笔的。

想必多读几篇《金锁记》,一定能学到不少写作手法。

2009/09/23 22:03作于衡阳天马大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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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奔月
☆ 编辑点评 ☆
奔月点评:

多读多写,必然会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文章评论共[1]个
澌涵毓-评论

文章需要细细品味,遥祝秋安at:2009年09月24日 下午3:22